承揽合同的印花税,悄悄发生了改变~~
《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承揽合同税目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印花税法》未对承揽合同税目做进一步的明细说明,但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14号公告所附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我们可以发现一丝端倪:
从填表说明可以看出,承揽合同税目的子目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请注意,在列举六种具体合同之后,并无“等”字。
翻开民法典可以看出,印花税法对于承揽合同的范围界定,与民法典对承揽合同的界定是一脉相承的: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具体来讲,这六种合同的涵义如下:
加工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又称来料加工,比如,服装厂用顾客提供的布料为顾客加工成衣服。
定作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材料,制作出特定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又称包工包料,比如,服装厂用自己的布料,应顾客的要求制作衣服。
加工合同和定作合同的区别就在于原材料的提供者不同,前者可以理解为甲供材,后者可以理解为乙供材。
修理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物品,予以修复并归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复制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样品,重新依样制作成一份或若干份,定作人接受该复制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复制的方式有多种,可以是翻印、翻拍、翻录,也可以是某种物品的复制,如对文稿的复印、对画稿的临摹、对文物的复制等。
测试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对定作人指定项目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交付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例如,对房屋抗震性能的测试、对汽车防撞功能的测试等。
检验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对定作人指定项目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论交付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例如,检验某种食品是否符合视频安装标准、检验某种机器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一定的技术指标等。
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法,对承揽合同的税目界定出现了差异,大家自然会想到两个问题,
一、对于暂行条例中有但印花税法中没有的税目,征不征印花税?
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了修缮、印刷、广告、测绘四类合同。本人的观点是:
修缮合同,毫无疑问的,属于建设工程合同,2022年7月1日以后,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合同而非承揽合同贴花。
广告合同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广告制作合同,应当按照加工合同(甲方供料)或者定作合同(乙方供料)贴花,如果属于广告设计、广告发布、广告代理合同,则无需贴花。
印刷合同和测绘合同不属于六个子目中的任何一个,2022年7月1日之后,均应无需贴花。
二、对于法律关系上被认定为承揽合同,但并属于印花税法中承揽合同六个子目之一的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
民法典中的承揽合同,在列举了六大类合同之后,有一个等字,意味着法律意义上的承揽合同范围是比较广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还有很多合同也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承揽合同,如洗染、打字、翻译、拍照、冲卷、扩印、鉴定等合同。那么,对这些承揽合同,是否也需要按照税法上的承揽合同贴花呢?对此,本人的观点是,均无需贴花。
因为印花税是典型的税目正列举的税种,正列举必然无法穷尽现实,看起来好像有漏洞,但这恰恰是税法的确定性的体现。当税法的确定性与承揽合同的多样性复杂性发生矛盾时,应该以税法的确定性为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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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何博士说税;晶晶亮的税月略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