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开始!简阳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看这里→
Q1
与往年政策比较有什么区别?
2022年11月30日,简阳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来简阳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进城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简教发〔2022〕12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对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今年《工作通知》与往年内容相比,放宽了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条件、缩减了积分分值,主要体现为“三变三不变”。“三不变”体现为:适用对象、申请类型、申请方式三个方面不变。“三变”体现为:降低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缩减积分分值、调整申请审核时间。
Q2
具体的“三变三不变”内容分别是什么?
“三不变”体现为:适用对象、申请类型、申请方式三个方面无变化。
一是适用对象不变
我市随迁子女包含“简阳市外随迁子女”和“简阳市内随迁子女”两类。即第一类成都市外户籍来简阳居住就业人员和简阳市外的成都市户籍来简阳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第二类简阳市简城街道、射洪坝街道、新市街道、石桥街道、东溪街道以外其他镇(街道)户籍到简阳市城区城市建成区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简阳市城区城市建成区接受义务教育的。
二是申请类型不变
继续保持双轨并行,即积分和未积分两种类型。已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按积分制入学申请办理;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用材料进行申请办理。
三是申请方式不变
继续实行“一网通办”,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学位申请和审核。同时保留线下申请方式,为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变”体现为:降低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缩减积分分值、调整申请审核时间。
一是
材料申请要求由一年缩短为半年。合法稳定居住的条件由“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我市(城市建成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修改为“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我市(城市建成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的条件由“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我市(含成都市范围)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修改为“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我市(含成都市范围)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二是
积分申请分值由15分降低为10分。将居住证积分申请随迁子女就学条件从“申请人积分达15分以上”修改为“申请人积分达10分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得分不低于5分。
三是
申请、审核时间由5月提前到4月。从2023年起,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办理时间将提前到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申请要求不变;审核办理时间不变,仍为5月份的工作日。
Q3
可以通过积分申请的对象有哪些?
按相关规定,只有在公安机关办理了积分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才可通过积分申请这种类型进行申请,其他的申请人均须通过非居住证积分这种类型办理申请。
Q4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3年,来简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进城居住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以下2类资料。
一是申请人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上传的资料;
二是相关单位审核时的联网资料。
(一)上传资料
申请随迁子女入学时,申请人须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上传以下资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就业务工人员需提交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联网资料
联网资料由申请人提前办理,不用申请人上传。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须查询的联网资料包括: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我市(城市建成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3.申请人在我市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Q5
申请人居住地发生变化怎么办理?
在城区已经就学的随迁子女,如居住地发生变更,原则上不得转学。
Q6
申请人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能否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申请人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Q7
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哪些?
按有关规定,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Q8
居住房产证明有哪些要求?
申请人提供的居住房产证明需为全产权自有住房(且购房合同交房时间须在2022年10月1日前),不含门市和商用房。
Q9
小升初和中途转学学籍证明是否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章?
2023年,申请人为其子女办理小升初及中途转学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原就读学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网中在线打印)。
Q10
简阳市城区五个街道办以外的镇(街)是否需要出台实施细则?
简阳市城区五个街道办以外的镇(街)学校接受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Q11
在办理入学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办?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特别提醒,为方便群众办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但是申请人必须填写《简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就学声明》,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Q12
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向哪里咨询?
家长咨询可以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话等途径咨询了解相关问题。
网络可以登录简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简阳市教育局链接查询、下载相关政策。
微信公众号可以关注简阳市教育局创建“简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
电话可以咨询简阳市教育局、简阳市公安局、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阳市行政审批局相关问题。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27215517
市公安局 2721344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222475
27213064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21963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703137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7222351
市行政审批局 27219289
来源 | 简阳教育
综合 | 郑玥岚
责编 | 侯佩茹
审核 | 曹礼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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