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担人兽冲突的成本: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的挑战
管理员同志不幸进入没有网络的山区,本该周一推送的文章推迟到今天。感谢关注。
本期推送的文章是十多年前的研究论文,然而幸与不幸,其中的观点至今未过时。全文翻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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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被广泛用于缓解愈演愈烈的人兽冲突,其初衷是提高当地居民对野生动物的容忍度。那么,补偿对于保护濒危动物到底有没有帮助?什么样的补偿不是浪费钱?
愈演愈烈的人兽冲突是全球重要的保护问题。野生动物损害庄稼,捕食家畜,甚至致人伤亡。当地居民往往因此杀死野生动物,在私人或公用土地上减少栖息地面积、降低栖息地质量。
农牧民与野生动物紧密相处,保护大型动物的成本,往往不相称地落到他们头上。保护部门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制定各种策略来扭转这种局面。一种常用的策略是补偿野生动物给农牧民造成的损失。保护部门希望通过分摊农牧民的经济负担、缓解他们的财务风险,来降低人兽冲突的负面影响。
然而,对补偿项目的有效性,以及最佳的实施和管理方法,尚缺乏系统的评估。本文将讨论:补偿项目对保护濒危物种有没有帮助。我们访谈了23位大型兽类保护的国际专家,了解实施补偿项目的常见陷阱,以及项目成功所需要的资源。此外,我们还参考已发表的研究论文和综述,进一步讨论补偿项目在解决人兽冲突中的作用。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缓解人兽冲突、保护濒危物种都需要综合性措施,补偿项目只是其中一部分。因此,本文对补偿策略的前景和挑战做了分析。此外,我们还介绍了传统补偿项目的替代方法,如基于保护成效的支付。
1. 认识补偿
大多数情况下,补偿项目为遭受野生动物损害的个人或家庭提供补偿。补偿可以是现金或实物。补偿额度各有不同,有的高于市场价格,有的低于市场价格。
补偿项目通常针对一种动物或者少数几个动物。常见的是受保护的大型动物或食肉动物。可以精确限定哪些事件、哪些人适合补偿。比如,对于大型食肉动物捕食家畜的损失,只有按规定管理牲畜的牧户,才符合补偿的要求。有些项目只补偿某种动物损害某种庄稼的损失,另一些项目则补偿某个区域内任何物种或保护物种造成的任何损失。有的项目只补偿保护区内的损失,有的则保护区内外的损失都给予补偿。还有的补偿项目,是否提供补偿,取决于农牧民是不是驱赶野生动物。
政府出面管理人兽冲突历史悠久。历史上,政府曾奖赏猎人去杀死野生动物,以减少冲突。这种做法常常将许多动物从历史分布范围的大部分地方中赶尽杀绝,比如北美的狼。许多补偿项目往往是在管理和保护工作恢复了野生动物种群之后启动的。这也是补偿项目起步较晚的原因。
濒危物种保护的法律不再允许杀死野生动物,但也没有规定政府要补偿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法律颁布之后,农牧民失去了保护生命财产免受保护动物伤害的权利。虽然法律并没有规定政府要承担责任,不过农牧民不能杀死保护物种,这也为补偿项目设定了有利条件。
在美国,法院历史上曾裁定野生动物为无主之物,因此限定了各州政府的责任。美国联邦政府不直接补偿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留待各州政府填补空缺。少数情况下,在没有政府项目的地方,民间机构率先开展补偿项目,特别是针对濒危动物。
2. 补偿的经济学
补偿项目主要的好处是,能提高农牧民对野生动物的容忍度,使得农牧民对野生动物的态度更积极,更愿意支持保护。实施得当,补偿项目将能提高社区的保护意识,将经济负担转移给更广大的公众。补偿的结果可能是,土地所有者多给野生动物一次机会,或者引起如何预防冲突的讨论。在有补偿项目的情况下,环境教育和道德说服更有效。缺少有效的补偿项目,报复性猎杀或盗猎更有可能发生。
然而,几乎没有定量数据支持以上主张。补偿项目的概念很吸引人,但能不能有效降低当地人对野生动物的猎杀,大多数情况下是未知的。
在信息完备的情况下,建立有效的补偿项目不是难事。然而,人和野生动物的相互作用,往往信息不完备。要开展有效的补偿项目,必须努力核实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估计经济损失,及时支付补偿款,激励农牧民容忍野生动物。从而,使得最终目标——维持或增加濒危野生动物的数量——不变得更困难。这些任务是所有补偿项目的核心要素。
2.1 核实损害
核实损害令人恼火。因为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证据,往往快速消失。即使立即开展调查,造成损害的真正原因也不容易确认。比如,很难区分不同动物造成的损害。要解决这种不确定性,需要开展好的生态学研究,定量估算野生动物和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失。此外,还可以应用新的技术,比如DNA分析技术,来确定是哪种动物,甚至是哪只动物。
如何核实损失,仍然是许多补偿项目最关键的挑战。美国怀俄明州的一项研究给家畜带上无线电颈圈,发现在被棕熊吃掉的牲畜中,有40%发现不了,结果是补偿不足。挪威是另一个极端:2001年,被补偿的死亡绵羊中只有5%到10%被野生动物杀死的。这是典型的过度补偿。
有时候濒危野生动物被过分指责。比如,野生动物捕食家畜,并不是牲畜死亡的最大原因。在纳米比亚,大象和其它野生动物确实破坏大量庄稼,但家畜造成的损害远高于任何野生动物。瑞士牧民往往声称,死掉或丢失的绵羊是被狼或猞猁杀的。研究人员着手调查,发现在不同地方,无论有没有大型食肉动物,丢失的绵羊都一样多。显然,瑞士牧民将损失都怪罪食肉动物。因为大多数牧民没有为牲畜购买保险,只有大型食肉动物——不是闪电、落石或流浪狗——造成的损失,他们才能得到补偿。这导致牧民和野生动物管护员产生矛盾,因为后者必须核实家畜死亡的原因。还可能导致牧民和研究人员的关系紧张,因为管护员确定不了家畜死因时,研究人员就被叫过来帮忙。不能没有外来的核实,因为自行上报的话,往往导致虚报或假报。
虚报损失很棘手,管理人员可以参考经济学研究的结果,改善合同的设计,鼓励农牧民如实上报。准确的核实需要时间,但推迟核实或核实标准太高,又会导致农牧民的敌意。在印度,一位熟悉政府补偿项目的人士说,政府官员往往耗费数月来核实一起野生动物袭击事件,除非多只家畜被杀死,否则根本不予认可。结果是,这位人士说,“实际支付的补偿非常腐败而奇怪”。
2.2 支付补偿款
及时支付补偿款,能帮助受害者消弭愤怒,减少报复性猎杀或跟邻居和媒体抱怨的动机。自我评估为有效的项目,通常都在核实后迅速赔付,并力求过程公正透明。过程透明对避免滥用至关重要,比如避免少数人操纵补偿系统。补偿项目的信息不足,会引起参与人的挫败感。自我评估为成功的项目,还通常将核实工作的目标和提供实际赔付的目标区分开。
确定损失和补偿金额是个挑战,因为家畜的价值随年龄、体型和繁殖状况而变化。比如,一只幼畜被食肉动物杀死,农牧民收到的补偿肯定低于这只动物长大后售卖或繁殖的价值,这往往使得农牧民很恼怒。即便得到现金补偿,一些农牧民还会认为补偿不够,为保护牲畜,他们付出时间、忍受困苦,失去牲畜还会感情受伤。在瑞士,被猞猁和狼杀死的牲畜按潜在市场价格的全额赔付,即便牲畜被杀死时还没长大。在美国怀俄明州,查实被棕熊杀死的牲畜,赔付金额比市场价格还多,因为有部分牲畜被棕熊杀死后找不到尸体。对熊造成损失的补偿,法国和西班牙采取类似的政策。在挪威,如果某个区域一直有食肉动物生活,或者发生过食肉动物袭击家畜的事件,那么平均水平以上的损失都符合补偿标准。
不那么成功的项目,赔付金额通常远低于市场价格。博茨瓦纳的一个补偿项目只按家畜价格的四分之一赔付。一项在印度政府实施的补偿项目,赔付金额是家畜市场价的一小部分。当地居民期望政府承担更多,人兽冲突也没有得到缓解。
人兽冲突还会导致人身伤亡。在中国思茅地区,大象很少致人死命,但发生这种悲剧的可能性吓坏了当地人,强化了他们对大象的负面态度。很难为人的生命定价,还有人认为这是不道德的。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赔付太少则完全不能降低人们对野生动物的负面态度。尽管困难重重,有几个国家还是决定为人身伤亡提供赔付。2001年,在津巴布韦有21人被大象杀害,受害者的家庭获赔Z$15 000(约273美元)。马拉西亚政府最近设立了赔付基金:野生动物伤人,受害者家庭获赔RM5000(约1300美元);野生动物杀死人,受害者家庭获赔RM10 000。
最终,补偿项目必须确保:人兽冲突的总体管理方案考虑当地居民,当地居民参与决定合理补偿的组成。博茨瓦纳一个保护项目的管理人员提到,除非社区自己做出有关野生动物的决定,而且钱归社区所有,否则“收买”社区服从保护项目的企图是不会有效的。当然,参与式的方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农牧民有夸大补偿需求的动机。而且,跟做买卖不一样,保护人员不能转身走开、另找买家。
2.3 补偿款和可持续性
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不大可能凭空消失。因此,补偿项目必须要有可持续的充足资金。维持补偿项目花费巨大,特别在冲突频繁发生又分布广泛的情况下。小型项目需要数千美元,区域性的多物种补偿项目要上百万美元。巴基斯坦一个民间机构运行的雪豹-牧民冲突补偿项目,每年大约需要2000美元。为赔付狼、流浪狗和熊造成的损失,意大利政府每年耗费两百万美元。
补偿项目的成本不仅仅是赔付款,项目管理、损害核实也需要大量人力财力。西班牙阿斯托利亚(Asturias)5000平方公里范围内拥有200头狼;为评估狼造成的损失,巡护员每年需要投入1000人天。在印度,管理补偿项目的成本比实际赔付的资金还要高。
补偿项目的资金通常来自公共财政(通过税收)、民间保护机构、私人基金,或特定群体(比如猎人)缴纳的费用。不过有的项目用牲畜来补偿。在土库曼斯坦,世界自然基金会买了196头羊用于补偿。
跟所有保护项目一样,稳定的长期资助是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上世纪90年代,北美就有6个州/省因为预算削减或优先事项变化而取消了补偿项目。在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少、冲突相对罕见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补偿项目,当野生动物种群恢复、冲突随之增加时,就会面临困难。野生动物造成损害分布不均匀,更是增加了估算持续开展补偿所需资金的难度。而要获得资助,又必须估算所需资金量。
2.4 激励
即便损害核实快速准确、赔付资金充足,补偿项目要获得成功,还需要处理好跟激励有关的三个棘手问题。
首先,如果补偿能弥补农牧民遭受的全部损失,而农牧民能影响发生损失的概率(比如,放牧时使用守护犬),就可能出现经济学家所说的”道德风险”。一旦知道损失能得到补偿,部分人就懒于加强管理、预防冲突的发生。不仅如此,还有可能降低现有的管理水准(比如,到距食肉动物栖息地更近的地方放牧)。如果不能激励农牧民保护他们的财产,人兽冲突就会变成永久性问题。
在西班牙的一些地方,不管农民看没看好家畜,只要野生动物造成损害,农民都会得到补偿。任何神智清醒的农民都不会改善家畜保护方法。有的农民已经采用了优良的管理技术来保护家畜。这部分人就会埋怨补偿项目,因为他们投入的时间和金钱得不到补偿,而其他人什么都不做还得到全额补偿。
解决道德风险问题的一个办法是,要求农牧民采取措施减少损害发生的风险。要求参加补偿项目的农牧民必须采取看得见的风险管理措施,否则不予补偿。比如,对那些没有好好看护家畜(如,晚上不将家畜圈入围栏),或者发生第一次事件后没有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的家庭,拒绝赔付。关键是所要求的事项是能看到的,并且能有效降低风险。要求农牧民采取特定措施的问题是,农牧民可能被外来者更清楚该采用什么方法。如果不跟老百姓商议,外部压力很难缓解道德风险的成本。
减少道德风险的另一个方法是,要求农牧民承担一部分风险。实际上,许多保险项目已经这么做了:不全额赔付损失。但是,农牧民可能不接受这种 44 34561 44 15288 0 0 1498 0 0:00:23 0:00:10 0:00:13 3134 44 34561 44 15288 0 0 1340 0 0:00:25 0:00:11 0:00:14 3014 44 34561 44 15288 0 0 1232 0 0:00:28 0:00:12 0:00:16 3041 44 34561 44 15288 0 0 1140 0 0:00:30 0:00:13 0:00:17 3041法。他们认为,因为其他人喜欢野生动物,导致放牧成本增加。就算不这么想,蒙受损失的农牧民仍然有动机去杀掉野生动物。另外,如果觉得不值当,农牧民就不会执行强制性的放牧管理方法。在纳米比亚,除非得到大量补贴,否则牧民不会出钱建电围栏保护家畜。当然,合理的、可持续的补贴也不是坏事。根本上,道德风险造成的任何成本,都应该与补偿项目可能产生的保护成效相权衡。
其次,将补偿作为农业补贴会有问题。补偿增加了农业生产的纯收益,鼓励农民开垦更多的土地。理论模拟发现,在特定情况下(比如,自由贸易、开放获取的土地、补偿影响价格),补偿对野生动物有负面影响。此外,有补偿作为补贴,会推迟不盈利的家庭退出农业,鼓励更多家庭投身农业。在经济不那么发达的国家,补偿项目会吸引外来人口,使得遭受野生动物损害的人口增加。这就是所谓的“磁铁效应”。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不给未经批准的新迁户提供补偿,并且加强管理土地使用协议(比如,避免将保护区变为新的农业区)。
最后,现金本身也会产生不良后果。经费流入会在社区内部造成矛盾,或者社区与保护人员之间的矛盾。如果项目不透明、资金分配不公平,就会发生这类问题。
2.5 保险
为更有效、更可持续的管理补偿项目,保护界已将保险业奉为模板。欧洲的数个国家已经使用类似的保险方法。
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没有政府补贴、纯私人性质的保险方案不可行。核实损害事件、敦促农牧民采取预防措施的难度很大,导致虚报损失、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当保险公司不能根据客户的风险高低合理定价时,就会发生逆向选择。比如,在印度Rajasthan的Sariska老虎保护区的,每户每年的平均损失为RS370,而给牲畜上保险每年需要RS1168。部分原因是小部分家庭遭受严重的损害,而大部分家庭的损失很轻甚至没有。
就算可以买保险,农牧民可能会认为保险太贵。农牧民或者心存侥幸,或者预算有限,或者有替代方法可用,比如毒死肇事的野生动物。在津巴布韦,有一项调查访问了居住在野生动物附近的居民。调查发现:131户根本没有购买保险的意愿,另外439户有意向,但愿意支付的平均额度是4美元每年。这个额度太低,在保险市场上根本不可行。此外,就算出得起保金,很多人还是不愿意出钱,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国家的责任。因此,保险方案可能需要补贴,通过政府机构、民间机构、或没有遭受损失的其他社区成员来获得补贴。
巴基斯坦的雪豹项目声称,项目通过依靠社区参与和创新的金融设计,克服了上述问题中的一部分。农民按牲畜头数缴纳一定保金,汇总到社区管理的基金中。第二个基金,由社区和雪豹项目共同管理,从生态旅游中产生收入。社区委员会核实袭击事件,做出补偿建议。超出累计保金的补偿费用,从第二个基金支付。调查表明,该区域的雪豹种群保持稳定或者正在增长。不过没有对照区域,确定不了这是不是补偿项目的直接结果。
3. 衡量成功
记录并定义保护项目是否成功困难重重。许多补偿项目的目标是提高对野生动物的容忍度,但是实际上补偿项目压根就不能消除冲突。即便有补偿,农牧民还有可能继续非法杀死野生动物。如果补偿不足,或者成功的补偿项目因故停止,人们会比没有根本没有补偿更沮丧。
因此,对于形形色色的补偿项目,项目成败的实际证据几乎没有。许多项目不能定量衡量项目对农牧民态度或者对野生动物种群的影响。从根本上说,需要更严格的方法来衡量补偿项目的成绩,也需要鼓励管理人员采取合适的评估方法,最好是跟“问题”动物的保护状态相关。急切需要开展比较评估,了解项目前后当地居民的态度、目标野生动物种群的健康和数量。有多少动物被报复性猎杀或非法猎杀,可以是额外的指标。但众所周知,报复性和非法猎杀通常暗中进行,很难监测这类信息。此外,天气或疾病也会影响野生动物的数量,使得项目效果评估更为复杂。
4. 补偿的替代方法
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在逻辑上很吸引人,但成效备受质疑。保护人士、野生动物管理者甚至部分接受补偿的农牧民,都质疑补偿是不是使用有限保护资金的最佳方法。替代的方法,比如生态旅游或战利品狩猎,或许能更有效率地使用人力财力,甚至效果更好。相比单门独户保护自家财产,替代方法可能更划算,比如建立野生动物围栏,或者提供额外的栖息地。对高收入国家野生动物肇事的理论分析表明,用购买土地的方法增加野生动物和庄稼/牲畜之间的缓冲带面积,要比补偿有效得多。
印度科学家认为光靠改变人或动物的行为,最终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在印度,高密度的人群和老虎共处一地,而且社区有可能资源从保护区内搬迁出来。在这种情况行下,预防性地区隔人和野生动物,是最划算、最可行的解决方案。
补偿通常只是人兽冲突综合管理策略的一部分。在美国西部,灭杀控制仍然是狼和熊管理计划的核心部分。补偿可能让土地所有者多给大型食肉动物一次机会,或者鼓励大家坐到一起讨论如何预防冲突,但最终灭杀控制仍在使用。补偿项目广受欢迎,部分原因是人们认为宣传教育和道德说服没有效果。不过精准定位的参与式宣传运动仍可能是使用稀缺资金的有效方法。
4.1 成效支付
保护部门还考虑根据野生动物的多少决定支付额度,而不是补偿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在这种方案中,支付款跟野生动物种群紧密相关。比如,目标区域中每有一个大象,就支付社区x美元;土地上每出现一个狼窝,就支付土地所有者y美元。瑞典就采用了这种方案:政府根据狼獾窝的多少,付钱给驯鹿牧人萨米人。苏格兰政府也采用类似的措施,付钱给农民保护他们土地上的大雁。
这种方法常用于栖息地保护,不过能监测野生动物种群的话,也可以用于野生动物保护。跟肇事补偿方案不一样,成效支付不会减少农牧民降低损害的动力。相反,农牧民将采取任何能有效降低损失的方法。此外,成效支付不会提升农业的盈利能力,因此不会像肇事补偿那样鼓励农业扩张。
根据野生动物的多少决定支付款,还有可能改善农牧民的福祉。因为这种方法促使农牧民家庭资产的配置更多样化,降低家庭经济的风险。如果农业生产比野生动物种群更变化无常,那么农民可能愿意接受较低的成效支付款,因为成效支付能帮助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但是,基于成效的支付,也跟传统补偿项目一样面临各种限制。及时准确的核实工作依然不可或缺,不过不是核实损失,而是核实不同地区、不同时间野生动物种群的数量和变化。其它困难还有:如何设计支付规则(支付款跟特定方法估算的种群大小相关联吗?支付款和种群数量是线性还是非线性关系?),如何确定合理的支付水平,以及决定支付给谁。
基于成效的支付方案,还必须估算不同居民跟野生动物共处的成本,以便确定相应的支付额度。对于活动范围大的动物,保护某只动物的奖励应该支付给谁?有的支付款可以确定到户,比如根据动物的巢穴多少来付款。其它情况下,支付款最好给到社区一级(减少社区税负,提供学校和诊所,等等),比如根据特定区域内某种动物的种群数量付款。支付给社区不一定会产生不良后果,因为这种方法能对社区居民产生强烈的同侪压力:如果某个人杀死了一只动物,他损害的是社区每个人都受惠的好处。当地居民能轻易了解其他人做了什么,不过很少有动力这么做。如果不能监控社区每个人的行动,那就将社区作为一个整体来奖惩。
尽管成效支付方案潜力显著,但严谨的经济分析和有指导意义的实地经验还很少。希望研究人员和保护工作者深入思考此类方案的潜力,并在实践中加以检验。
5. 结论
人兽冲突严重威胁许多物种的生存,需要创新的、可行的和划算的解决方案。世界各地都尝试过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的方案,取得过不同程度的成功。补偿方案将当地居民的经济负担转给更广泛的公众,至少是愿意保护野生动物的部分公众。支持者相信,补偿方案让当地居民建设性地参与解决人兽冲突问题,这关系到全球大型濒危动物的未来。
遗憾的是,围绕人兽冲突的问题通常是行为(人的和野生动物的)、生态、社会经济、政治和地理的混合物。这使得冲突问题的解决极端困难。野生动物管理者可以参考常规的指南来实施有效的补偿方案。同时,还需要认识到不同地区、动物和文化背景中的特定问题,并融合到补偿项目中。
补偿项目得以成功的关键要素,通常包括损失核实快速准确,赔付透明公正,项目资金充足,关联补偿和管理实践的规则和指南清晰无误,契合文化和社会经济背景,并且有能力积极监测野生动物种群状况。
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阻碍补偿项目成功实施的限制因素令人生畏。腐败阻碍透明。资金不足阻止合理赔付。人员和训练不足妨碍核实。实践者首先需要意识到这些问题,才能找出可行的解决办法。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农牧民将会杀死肇事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根本上,补偿只是缓解人兽冲突的诸多工具中的一个。要有效应对人兽冲突,除了补偿,还需要综合性的措施,包括预防冲突发生、灭杀问题动物、激励改变土地利用,等等。
有几个替代方案值得继续检验。可以借鉴保险业的经验,更有效地估算需求和成本。常用于栖息地保护的成效支付方案,可以绕开一些障碍,如标准补偿项目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奖励与野生动物数量相关联,能使农牧民的收入来源更多样,改善他们的福祉。不管哪种方案或方案组合,如何更有效地使用经济手段减少人兽冲突的负面影响,还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衡量补偿项目是否有效,最终还是要看被杀死的老虎、大象或大猩猩是不是变少。但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无法得知非法猎杀是否正在发生,也没法比较哪种方案最好、最划算。
显而易见,使用补偿资金达成保护目标,还需要开展仔细设计的实地研究。尤其需要有足够对照的研究。比如,比较类似区域中有补偿和没补偿的村庄,比较补偿金额高于和低于市场价的社区,或者比较传统的补偿项目和基于成效的支付方案。设计好的研究,考察人兽冲突的不同缓解策略的效果,将帮助实践人员。建立公开的数据库将非常有用,可以透明地比较不同策略的真实成本和收益。
某些情况下,补偿项目是有效应对人兽冲突的综合措施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当肇事物种主要是濒危动物、不能灭杀的情况下。但是,如果不充分考虑特定的关键因素,补偿项目只是浪费资源,注定弊大于利。
参考文献:
Nyhus P J, Osofsky S A, Ferraro P, et al. Bearing the costs of human-wildlife conflict: the challenges of compensation schemes. In People and wildlife, conflict or co-existence? 2005, 9: 107.
翻译人:
刘大牛,动物学博士,2004年起在青藏高原从事野生动物研究和保护。
期待与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一起,靠谱地谈论青藏高原的野生动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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