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检察建议护航道路交通安全 检警协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检察建议护航道路交通安全
检警协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检护民生】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了一批醉酒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尤其是醉酒驾驶摩托车的问题仍然突出,严重危害莲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亟需引起重视。
为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行为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26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向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湖大队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会议邀请了辖区群众代表出席并见证监督。
会上,该院向莲湖区交警大队通报了近三年受理的醉酒危险驾驶案件的数据情况和分析报告,结合办案实际与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共同研究了治理醉驾犯罪的难点、痛点,宣读了《检察建议书》,阐明了作出检察建议的理由和依据,促进检警双方不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在防控犯罪、社会治理等方面同频共振,实现规范执法和综合治理的“双赢共赢多赢”,协同解决交通领域各类常见多发问题。
近年来,莲湖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深耕社会治理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堵漏建制、服务保障民生、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同时,立足辖区社会治理与服务大局,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主动延伸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职能作用,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一体四化”建设,探索以侦查监督协作配合促进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取得一定成效。
下一步,该院将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检察监督,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治理,共同推动解决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执法问题,督促、协同行政执法机关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为民的办案温度和力度。
拟文:李琪
编辑:殷奇 陈怡冬
审核:李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