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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蔚:戴耀廷被港大“炒鱿鱼”是香港教育界正本清源的开始

吴蔚 直新闻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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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分子黄之锋、戴耀廷、李柱铭共同出席美国某组织的活动


直新闻: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昨天正式决定解雇戴耀廷。戴耀廷在社交媒体上辩称:此举标志着香港学术自由的终结。你对此怎么看?


特约评论员 吴蔚:戴耀廷这厮终于要卷铺盖走人了,他狡辩:将他解雇标志着香港学术自由的终结。能够恬不知耻地说出这种话来,证明戴耀廷的确是“老阴阳师”了。


要反驳他的这种谬论其实也不难:化学老师带着学生搞毒品提纯不是学术自由、会计老师教学生如何做假账不是学术自由、历史老师扭曲历史给学生灌输历史虚无主义不是学术自由,那么同样地,戴耀廷这种法律系的老师教学生如何钻法律的空子、鼓动学生搞什么“违法达义”,当然也不会是什么学术自由。这样的“绝命毒师”被炒鱿鱼本不值得大惊小怪,然而在如今的香港竟然成了“大新闻”,这足以说明香港社会和教育界的奇葩与扭曲。


观察香港局势也有些日子了,我发现“自由”二字在香港社会被严重滥用。你有言论自由不意味着你有造谣生事的自由、你有集会自由不意味着你有暴力袭警的自由。每当那些暴徒干尽狗屁倒灶违法害理之事,都会用“这是我的自由”来自我辩解、自我催眠。我认为,这些人用所谓“自由”去颠覆法治,正是香港乱起来的主要原因之一。要想重拾香港的繁荣稳定,我认为除了“止暴制乱”,更要用重典去一一颠破这些“伪自由”。也只有将戴耀廷这些沽名钓誉之辈关入法律的牢笼,香港教育界、学术界才能更好地拥有真正的学术自由。


从这个意义上讲,港大校委会决定解雇戴耀廷,不仅没有妨害学术自由,反而捍卫了学术自由。


香港大学的管治架构


直新闻:港大解雇戴耀廷一度遭致教务委员会的反对,解雇决定最终是由校务委员会做出的。你如何观察这期间发生的种种博弈?戴耀廷被“炒鱿鱼”又会起到怎样的震慑作用呢?


特约评论员 吴蔚:要解构港大内部围绕是否解雇戴耀廷展开的一系列博弈,我们首先要了解港大的管治架构是怎样的。据港大官网介绍,学校的管治架构主要由:港大校董会、校务委员会以及教务委员会构成。校董会是全校规模最大的监督及立法机关;校务委员会则是港大的管治机关,负责管理大学的财务、人力资源及规划学校的未来发展路径;教务委员会则是学校的学术权力机关,负责规管所有的学术事务及学生福利。


此次港大解雇戴耀廷的决定是由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校务委员会,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作出,从权责、流程各方面来看都是完全正当的。


一个有趣的细节是,港大教务委员会7月上旬曾经煞有其事地对是否解雇戴耀廷进行过一轮所谓“调查”。他们认为在非法“占中”事件中,戴耀廷有misconduct(行为不当),但并不足以构成解雇理由。可是戴耀廷被法院依法判处监禁十六个月的罪行是“串谋犯公众妨扰罪”和“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港大教委会用“行为不当”四个字来概括戴罪之身的戴耀廷,你细品,是不是有点轻描淡写的味道了。misconduct这个词汇用mis-这个前缀,有过失之意,却与Crime(犯罪)、Guilty(有罪)这些更严谨的词汇相差甚远。


这就是香港教育界的另一个问题:“黄师”之间“师师相护”、企图法不责众。回顾戴耀廷的种种作为,无论是当初策划非法“占中”,还是最近“揽炒派”所谓的“初选”,哪一个不是过界违法之事?这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知法犯法,已经走得太远。在中国文化中赞扬老师都会用“园丁”、“桃李满天下”这些词汇,试问戴耀廷这些年在香港浇灌了哪些花朵,又结出了怎样的果实呢?


也难怪梁振英先生会建议:戴耀廷欠香港社会的罪责太多了,不是革职处理、16个月的刑期就可以抵偿的,应该把他的一切罪行追究到底。要我说,戴耀廷之流其实根本经不住法律放大镜的审视,将他从港大扫地出门正是香港教育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第一步。


立法会选举应该保障安全与公平


直新闻:另一方面,香港此轮疫情复燃颇为严峻,有香港媒体援引消息人士说法称,今年9月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可能会延后一年举行。你对此有何观察?


特约评论员 吴蔚:香港特区立法会承担着重要的宪制职责,是特区管治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的换届选举兹事体大,理应慎重。目前这条消息是由香港一家网络媒体率先释出,我认为它更像是一个“政策气球”,各方都需要观望一下,聆听香港各界的反响如何。


根据《立法会条例》第11条,在每一届任期完结后及换届选举前,行政长官可以要求立法会主席召开紧急会议,由上一届议员继续履行立法会议员职务。特首有权押后选举14天并且不断重覆。在法理上,延后一年是具备可行性的。


就我个人而言,立法会选举延后一年也是有正当性的,因为保障这场选举的安全与公平是最重要的。


谈到安全,我首先想到的是香港这一轮疫情复燃,情况的确比较严峻。社区传播的源头尚不明朗,进行立法会选举这种很难避免人群聚集的政治活动,显然不利于疫情的防控。香港市民的健康与安危显然应该放在首要位置进行考量,政治选举的初衷也是为了服务香港社会,因此,倘若港府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主张推迟立法会选举,我认为是名正言顺的。


另一方面就是选举的公平性问题。刚才我谈到了戴耀廷,前不久他带着一帮人搞什么所谓的“初选”,这不仅违反香港特区的选举办法,更触犯了香港国安法第22条,他的最终目的就是控制立法会、否决财政预算案、瘫痪特区政府、“揽炒”香港。选举舞弊是重罪,放任这帮人扰乱立法会选举,显然让公平性荡然无存。


此外,2020年立法会选举是香港国安法在港实施后举行的首次选举,参选人的所作所为必须要符合国安法规定。如果他们连香港基本法都不拥护,还有什么资格依照基本法去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呢?目前,不少有意参选的仍然没有签署这份最起码的“确认书”。这样的人去参选,是不是也挺荒唐的?


我留意到立法会选举“延后一年”的消息出来后,不少“泛民”人士有些着急。黄之锋的同党罗冠聪就跳出来放话,说所谓“延期一年选举,将遭致新一轮的国际制裁。”这几个小“港独”啊,又说漏嘴了。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是中国的内政,其他国家无权干涉,更没有任何制裁的正当理由。罗冠聪这句话恰恰就是“挟洋自重”的不打自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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