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暴力示威者出街,见一个抓一个!丨香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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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金1000元?黄之锋再次保释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反对派人士古思尧,被指去年10月5日涉嫌参与铜锣湾至中环一带反对《禁蒙面法》立法的非法游行,并于上周四为香港警方起诉,罪名包括“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和“在未经批准集结中使用蒙面用品”。
案件今天(9月30日)正式提审,黄之锋到庭时表示,除今日受审的两项罪名外,自己还有另外数条罪名在身,现正在保释候审的阶段,又指“希望不用被囚车押送离开”。
庭上,辩方指,终审法院将会于11月24至25日审理《禁蒙面法》的司法复核终极上诉,因而申请将本案押后至12月18日,以便辩方届时能给予进一步的法律意见,以及向控方索取更多与本案有关的文件。
法庭最终批准黄之锋和古思尧的押后申请,同时批准两名被告以现金1000元保释外出,但黄之锋需遵守禁止离港令。
二、港警:“月夕行动”?见一个抓一个!
近日,有示威者鼓吹于10月1日国庆、中秋夜在全港多区非法聚集。警方早前表示高度关注,并部署超过六千警力严阵以待。
周二,港警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拘捕三名男子,他们涉嫌“煽惑他人纵火”、“煽惑他人造成公众妨扰”以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结”。
该三人为一名30岁的运输工人和两名19岁学生。警方展示的网络截图显示,他们在社交平台上发表诸多煽动性和暴力言论,包括鼓吹所谓的“月夕行动”,以及在Telegram Channel中,要求示威者携带“火魔砖头(汽油弹)”,还叫嚣“带三支火魔够唔够(够不够)”等。
周三,香港保安局发言人指,留意到有人继续于网上煽动他人10月1日于香港多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更鼓吹使用暴力,包括攻击警署、投掷汽油弹、非法堵路等,公然挑战法治,严重破坏公众安宁和社会秩序。
保安局强调,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判处监禁5年。触犯暴动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伤害他人身体、管有或使用汽油弹、纵火等严重罪行,都可判处长期监禁。
另外,保安局重申,市民不应参与任何未经批准集结或受禁的群组聚集。警方绝不容忍任何违法及暴力行为,会严正执法,确保社会安宁、公共安全。
三、46名香港公务员因参与非法聚集被捕
周三,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去信全体港府公务员,提醒警方已就10月1日的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相关活动属未经批准集结,若参与其中可能触犯法例”。
聂德权又提及,截至9月底,共46名公务员因涉嫌参与非法公众活动被捕,“该46人已经悉数被停职”,且现正接受警方调查或被律政司起诉。
他还于信中强调,政府极为重视公务员的品行操守,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亦绝不姑息;又指网上充斥不少扭曲不实的信息,希望公务员能明辨是非,遵守《公务员守则》的操守准则。
与此同时,聂德权对公务员发挥的“同心抗疫精神”表示感谢,指此前在推行全民检测计划时全港公务员“一呼百应,本着服务市民的心,顺利为178万名市民提供检测服务”。
但他提醒公务员疫情仍未“断尾(结束)”,或会有所反复,尤其在假期间亦不能松懈,不要参加任何可能违反“限聚令”的活动。
四、香港教育局:正制作与国安法有关教材
香港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周三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希望港人10月1日庆祝国庆时,抱着“感恩和珍惜,须保持守护国家”的意识。他称,教育局正制作与国安法相关教材,让同学明白国家安全和守法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国安法与同学的关系。
杨润雄还分享了一条《香港国安法》动画影片,影片由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等政界人事联手成立的“励进教育中心”发布。
影片讲述了国安法对国家安全的定义,又指2019年以来,香港社会动荡,“国泰才可民安”,学生不应罢课、呼喊“违法口号”或拉人链等。
其中也多次强调,国安法“只会针对极少数违法行为”,对香港的高度自治有益无害。
五、香港海关一周内接连于落马洲管制站检获怀疑非法进口药物
香港海关于过去一周在落马洲管制站接连检获多批怀疑没有根据及按照有效进口许可证进口的药物,估计市值共约641万港元,并拘捕七名司机及五名收货人。
海关检获的怀疑非法进口药物共有11种,包括一千一百二十七万零四百粒便秘丸、十万零二十粒止痛药、九千二百四十粒感冒药、六千粒肠胃药、十七万三千零一十二片止痛贴、十三万零七百六十八包感冒冲剂、四百二十公升水性喷鼻液、十公升抗真菌药、六十三公斤胃散、八点五公斤鼻过敏治疗剂及六支含尼古丁烟油。
除涉案司机外,海关在跟进调查后,再拘捕五名年龄介乎二十八至四十八岁的收货人,当中包括一名贸易公司男董事。
根据《进出口条例》(《条例》),任何人在没有有效进口许可证下进口药剂产品及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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