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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保释!黎智英狱中过年丨香港一日

不吐不快的 直新闻 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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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香港一日》的第547期 

律政司上诉得直 黎智英保释取消继续还押

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欺诈及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终审法院今早(9日)就律政司的保释上诉进行宣判,终审法院5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取消高院保释决定,黎智英须继续还押。这意味着黎智英将在狱中过年。

深圳卫视&直新闻驻港记者秦玥今早在现场带来了一手观察。


案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非常任法院陈兆恺和司徒敬5人审理,均为香港本地法官。这是终院首次审理香港国安法相关案件。

此前,黎智英于2020年12月23日就两案一并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获高等法院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批准以1000万元保释,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12月31日,终审法院批出律政司的上诉许可,黎智英同日还押。

黎智英能否获得保释的主要争议,在于如何理解香港国安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这条条文规定:“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否则不得批准保释。”

终审法院在判词中直接指出,原审法官引用了错误的法律观点把这个条文错误理解为法庭要找出被告会继续犯下危害国家安全的证明,才可以以这些证明为理由拒绝保释。判词中说,原审法官认为香港国安法的条文没有“巨大或重大”地改变香港原有法律中有关保释的规定,但这是错误诠释香港国安法第42条的规定。香港原有法律是预设一名嫌疑犯可以保释,但香港国安法增加了一个例外情况,在这个例外情况中,香港国安法的规定取代了预设可以保释的基本原则。

黎智英乘终审法院囚车离开

直新闻与很多关心香港局势的朋友一样,非常欢迎和支持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驳回批准黎智英保释的裁决,而此次判决的重大意义不仅在于黎智英案本身,更在于将来,直新闻相信此次判决将有助于厘清法律观点,有助于香港司法界拨乱反正,做出公正裁决,提升社会公信力。

按照西九龙裁判法院颁令,黎智英欺诈与“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将于4月16日再次提堂。


滑天下之大稽 夏博义竟为英国市议员


香港大律师公会新任主席夏博义(Paul Harris刚接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就大放厥词,明目张胆地叫嚣要修改香港国安法,公然为“反中乱港”势力撑腰。国务院港澳办与香港中联办日前同时发文,谴责夏博义发表谬论,完全背离专业操守和职业良知,完全丧失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赤裸裸挑战基本法所确立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挑战国家主权和“一国两制”底线。


令人瞠目结舌的还有,他昨天被揭发上月4日才辞任英国牛津市议员,且是英国自由民主党党员。因为要出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工作量增加”,无法兼顾,才辞去牛津市议员的职位。

消息一出,震惊香港政界。多名政法界人士表示,一个在香港司法制度内占重要位置的专业组织,竟由英国政客主理,令人质疑是否有外国政治势力企图借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平台,插手及影响香港的内部事务,夏博义须就事件向公众交代,更应立即辞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当局亦应跟进事件。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8日)就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位高权重,竟然是由英国的市议员兼任,反问香港到底是谁家的天下?夏博义心向何方?这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谬。梁振英指出,夏博义应该辞去的是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一职。


今日(9日),梁振英又在社交平台向夏博义发出公开信,指他的职位缺乏说服力且站不住脚,香港市民分不清他的角色是外国政治人物还是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其对香港的忠诚度受到质疑,要求他重新审视自己的位置。

据悉,夏博义在没有竞争对手或反对票下在1月21日成功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其提名人是乱港头目李柱铭及大律师公会执委会成员骆应淦。骆应淦声称,直至昨天(8日)才知道夏博义是英国牛津市市议员,骆应淦说,“我今天才收到这资料,所以无可置评。”


除了身份的复杂性和最近的大放厥词之外,夏博义此前的斑斑劣迹更是不胜枚举。现年68岁的夏博义,于1976年在英国取得大律师资格,1993年来港执业,及后于2006年成为资深大律师。他在1990年代与大律师公会前主席戴启思、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共同成立“香港人权监察”,并出任首任主席。“香港人权监察”一直与煽动乱港的“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关系紧密,在18年间接受其高达1482万港元拨款。“香港人权监察”自香港回归以来就不断唱衰特区政府以至中央政府,包括在修例风波期间也不断抹黑修例及警方执法。

此外,夏博义在煽动分裂国家领土和主权方面早已有迹可循,他曾在2013年发表“藏独”文章,其分裂中国的司马昭之心早已路人皆知。


有香港市民今日(9日)下午前往大律师公会示威,强烈要求新任主席夏博义辞职。


特区政府拟年内成立公务员学院


务员事务局今日(9日)在提交立法会的文件中指出,特区政府计划今年成立公务员学院,并正提升公务员培训处位于北角政府合署3楼至5楼的设施。局方预计有关改善工程年内完成,以便用作成立公务员学院的临时院址,北角培训处内部楼面面积约6200平方米,除了近年已翻新的设施,优化演讲厅等设施的工程现正进行,预计可配合公务员学院成立的时间表于年内完成。


文件又指,除了硬件,软件方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对国家事务和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认识是未来的培训重点。其中为确保新入职公务员正确理解由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培训处安排所有新入职公务员,在入职后3年内接受基本法基础培训,目标为每年培训新入职人员约1万人;而配合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政府亦在基本法课程中加入相关内容。

林郑月娥:双重国籍人士在港不受外国领事保护

有报道称,英国驻港总领事馆指,得知香港与中国其他城市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可能无法为同时拥有英国及中国国籍的人士,提供领事保护。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9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回应指出,有关安排应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年就国籍法在香港实施的决定,指明除非有外国国籍人士,声明及获确认外国国籍,否则仍被视为中国公民,不享有外国领事保护;属于国际法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Vienna Convention)亦指出,在包括中国在内,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公民不会享有外国领事保护,有关安排是国际惯常做法。
 
被问及BNO问题,林郑月娥批评英国政府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BNO是一本旅游证件,英国备忘录记载不会给BNO持有人具英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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