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戴耀廷,香港扭曲民主下的畸形产物

张思南 直新闻 2021-06-23

直新闻是深圳卫视全媒体新闻品牌

由《直播港澳台》团队出品


更多分析请下载直新闻APP


参与评论请在新浪微博@直新闻





直新闻:周一,港府刊宪公布《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该条例的正式生效为“爱国者治港”原则在香港的彻底落实提供了坚实保障,你对此怎么看?


特约评论员 张思南: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基于此前香港的民主发展所陷入的两个严峻问题。一是民主政治的目的在于通过协商来求得民意的最大公约数,以弥合不同政治团体、阶层的利益分歧,并在国家层面上保障统一和稳定。但讽刺的是,近年来,以所谓“本土派”为代表的“港独”激进分裂主义势力在外国和境外势力的支持下甚嚣尘上。正是香港不健全的制度之下各种被纵容的分裂势力,辜负了国家对于香港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的信任,迫使中央政府出手推行国安立法,明确划出“爱国者治港”作为“港人治港”的最低要求,再到今天一步步走向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而面对完善后的选举制度,也希望香港社会能仔细思考一下阎小骏博士的那句话:港人能享有多大程度的民主自由,不在中央,而在于自己。


香港民主发展所陷入的第二个问题是常态化地陷入“少数人的暴政”。所谓“少数人的暴政”,即通过阻挠正常的立法、行政、司法活动,或是阻断交通、破坏商业秩序等行为来迫使当局按照少数人意图行事,导致少数人的非常规利益表达代替了多数人的意见结果,无疑彻底背离了民主政治的初衷和范畴。这种少数人的暴政在香港自2014年非法“占中”以来逐渐泛滥,到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更是被暴力示威者推向极致。示威者大规模冲击立法会以打断修例进程,攻击警署来逼迫警方释放被捕示威者,并通过各种暴力破坏市政行为来表达政治诉求。这说明,不加节制的民主往往会成为民粹,最终带来全社会的堕落与崩溃。民主不是多数人的暴政,这就是为什么香港民主制度不得不完善,也必须要完善的原因所在。



 

直新闻:我们注意到,直到今天,还有一些港人对于完善选举制度颇有微词,他们执着于直选成分的减少,认为这是“民主的退步”,你作何评价?


特约评论员 张思南: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我们重视且耐心予以回答的好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直选成分的多少,是否是评价一种民主制度优劣的唯一标准?就现代民主国家而言,所有采取“威斯敏斯特体系”的议会制国家,包括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以及绝大部分采取共和制的国家,包括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采取的都是间接民主制度,但我没有注意到任何的香港媒体或是香港反对派宣称这些国家的民主制度是退步的或者是落后的。可悲的是,港人也许习惯了将民主政治视为“权力的游戏”,但港人不应该忘记,这场游戏之所以存在,其目的是适应并保障最大多数人群的利益最大化。


就当前的香港社会乱局而言,代表“间接民主”的香港选举制度完善绝非任何意义上的开历史倒车,而是以共和的力量来试图挽救香港社会异化的民主发展,以有形的指引来为港人恢复真正的民主与自由。


至于这个有形的指引会表现出怎样的问题,香港社会又该如何规避这些问题,那便是下一个必须要讨论的问题。但在此之前,香港社会有必要反思,放任其政治精英在异化的选举制度中追求无限制的政治权力,以至于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忽视民众现实的生活福祉,是否真地有利于集体的幸福最大化。




直新闻:周一,戴耀廷“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正式开庭受审,你对此如何看待?


特约评论员 张思南:戴耀廷接受制裁,向整个香港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国安法旨在备而不用,但绝非不用,任何港人都不应该忽视国安法捍卫国家尊严与核心利益的决心与意志。某种意义上,戴耀廷是此前扭曲的香港民主发展必然会孕育出的畸形产物,而且是“集大成者”。遗憾的是,戴耀廷的歪理邪说至今仍在荼毒香港社会,尤其是年轻人。


一是扭曲了“公民抗命”的概念,鼓吹“违法达义”,煽动港人挑战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事实上,“公民抗命”这一概念即并非戴耀廷所独创。2018年,香港终审法院在裁定非法“占中”案时指出,“公民抗命”最核心的原则是和平、非暴力,凡涉及暴力,就代表跨越了合法表达意见的界限。然而戴耀廷作为时任港大法学副教授,在鼓吹“公民抗命”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和平与非暴力原则的重要性,甚至在某些场合下完全聚焦于“违法”和“抗命”本身。


二是鼓吹“港独”主义。2018年,戴耀廷在台湾公然提出“香港建国论”,2019年,戴耀廷又提出所谓的“三阶段港独论”。戴耀廷一时间被不少港人奉为“香港自决”的“理论导师”,而香港的舆论也几乎从不讨论为什么要保护国家的统一与完整,为什么不可以颠覆中央政府。我们非常有必要就这个问题揉开掰碎好好讲一讲,为什么说保护国家统一与完整是每一个港人的义务,因为事实上这也是被香港社会奉为圭臬的西方哲学体系所坚持的。


康德在其道德原则中指出,人类有三项基本义务:一是保存且提升自己;二是效忠于自己所归属的社会共同体和法制文明;三是顾及他人福祉。由于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密切联系着个人、他人以及社会集体的生存与福祉,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破坏自己的国家,而影响自己或者是他人的生存与福祉。这就是为什么香港司法界强调,从非法“占中”到修例风波,示威者在挑战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过程中所展现出的所谓“牺牲”是非常扭曲的,无论是堵塞交通还是瘫痪市政,大量的代价是由示威者之外的普通市民所连带承担,其道义性完全不值得肯定。反思以戴耀廷为首的反中乱港者为何能在过去持续兴风作浪,一方面在于“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迟迟未得到彻底落实,香港尚未形成稳固的“爱国者治港”局面,从去年六月落实的国安法到周一正式刊宪的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条例,无疑为这个问题画上了一个句号。


而另一方面则在于香港社会在国民认同上的缺失。一个半世纪的殖民统治,让香港人既没有成为英国国民,也和中国的政治母体产生了一定的疏离与陌生心里。事实上,戴耀廷的“公民抗命”也好,“港独”理论也罢,利用的都是这种心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则需要我们投入更长远也更具耐心的政治智慧。


作者:张思南,深圳卫视直新闻特约评论员。


本文章版权属于“直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如需转载请回复“授权”


推荐阅读

更多精彩内容 搜索微博“直新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