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宣扬恐怖主义,4名港大学生会成员被捕丨香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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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港大学生会成员涉嫌宣扬恐怖主义被捕
7月7日,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召开紧急会议。会议开始前,学生会评议会为7月1日发起“独狼”式恐怖袭击的凶徒“默哀”,又称该凶徒是“为香港牺牲”。而当天会议的第一个动议则是讨论有关袭击者的所谓“死亡事宜”。有港大学生会成员强调,希望以“褒奖”的形式处理该动议,现场还有与会者形容袭击者为“烈士”。动议最后在超过30人赞成、2人弃权、无人反对的情况下通过。
此事随后引起香港各界极大愤慨。8月18日,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港大前学生会会长郭永皓、港大评议会主席张敬生、港大文学院前学生会代表容颂禧,以及李国贤堂前学生会代表杜林丞亨,合计四人;除张敬生外,其余3人将于8月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接受聆讯。
此外,据港媒报道,港警还带走港大校刊《学苑》总编辑刘建希、校园电视主席江泽灏,连同港大评议会荣誉秘书崔俊晟三人以接受调查。
港警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此次拘捕依据香港国安法第27条,即宣扬恐怖主义。被捕4人涉嫌通过校园动议“合理化、美化及光荣化恐怖主义、无差别袭击,更鼓励他人做自杀行为”,与一般道德标准完全不符。此外,动议通过后,港大学生会评议会更是迫不及待地向外界发放消息,进行煽动宣传,被外界广为认为有干犯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煽动罪之虞。
至于7月7日参加会议的其余港大学生会成员,李桂华称,警方将分别传召接见,了解他们在会议中的角色及投票的理由等,希望尽快解决事情,让学生恢复正常生活。他强调,社会并非不能谈论此次案件,“但若在过程中借机宣扬恐怖主义,就很有可能违法”。
而对于有声音质疑,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在事后已经撤回动议但仍被追责,是否属于“不给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李桂华回应道,对于执法者而言,有人犯法便要处理,至于案件如何处理,则留待法庭决定。
港大前学生会会长郭永皓(左一)
香港青年“激进化”有如染毒瘾
对于4名港大学生会成员8月18日被捕一事,香港政务司司长李家超表示,法律的条文是清晰的,香港是一个守法的城市,任何人如有违法,执法部门都会处理。
“我们是一个守法的社会,非常讲究法治精神,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李家超强调任何人打算做任何事前,都要从法律的角度三思。
而港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则强调,任何人如若违法,执法部门都会根据证据去决定是否拘捕及检控,不会因为特定人士的身份、职业而有所不同;至于学生身份,邓炳强认为“特定的身份是否算作一个求情理由,这留待在法庭上去说”。
此外,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当天谈及,2019年修例风波导致大批青年做出严重违法行为,“激进化情况就如同染上毒瘾”,香港社会需理解背后成瘾,探讨如何防范,并为受影响的年轻人“去激进化”。
梁振英指,香港社会充斥的假消息让青少年受到很大影响,甚至将他们推向火线。而香港社会对于年轻人“激进化”所产生的后果是难以承受的,过去两年的经验教训必须得到政府、学校以及家庭的重视。
“612基金”停运也要追查到底
继《苹果日报》、教协、“民阵”之后,再有反中乱港组织宣布解散。成立于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旨在为示威者提供支持的“612基金”,8月18日宣布因应负责资金托管及收支服务的机构将在“短期内结束运作”,基金已制定方案以达至有秩序地停止运作。
基金信托人之一、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表示,即日起“612基金”停止对外援助,但仍强调要继续众筹2500万,网上捐款将一直持续到9月21日才结束,9月27日则是银行捐款的最后期限。10月31日,基金会秘书处将正式解散。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建联副主席陈克勤表示,“612基金”所谓停运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决不可因其解散而“轻轻带过”,一定要彻查资金来源,如有犯罪行为,定当追究到底。“612基金”自成立以来一直广受诟病,包括内部运作不透明,涉嫌为反中乱港势力洗黑钱以及用市民的捐款资助揽炒派等。
当天港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出,任何组织违法,尤其是触犯国安法或者宣扬暴力,与外国组织有不寻常的金钱交易,警方会追查他们是否存在违反现行法律的行为,不会因解散而一笔勾销,仍要为非法行为付出代价。警方更不会因是否解散而决定是否起诉,或者以何种罪名起诉,自行解散最多会被认定为“危害较少”或是“罪孽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