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方面证实:无影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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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台湾有关方面粗暴对待大陆渔船致2名渔民遇难恶性事件发生后,岛内各界持续要求台当局有关部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而事发现场影像记录成为关注焦点。
综合台湾《联合报》、中时新闻网等台媒报道,金门地方检察机关20日晚证实,在调查过程中,金门海巡队称在追逐及船只翻覆的过程中并无影像记录。
金门地方检察机关主任检察官施家荣说,金门海巡队人员接受检方讯问时说,追逐的时间很短,当时双方都以超高速行驶且对方不断“蛇行”,海巡队来不及拿出录影器材,双方就不慎发生碰撞,快艇当场翻覆,四名船员落海,当时海巡队员急着救人,根本忘了录影。
施家荣说,检方为还原案发事实,承办检察官对海巡队巡防艇的艇长及驾驶制作证人笔录,并调阅案发时海巡队的通报纪录、海巡队拨打119的通联、相关雷达影像等资料。检察官还会同书记官前往涉案船只及巡防艇勘查,并制作勘验笔录。勘验巡防艇的结果显示,确未发现上面有固定的监视录影器材。
台湾海巡部门20日发布新闻稿作出回应,辩称因这艘大陆船只“蛇行”行驶,负责搜证的海巡人员在高速追逐状况下需专注维持平衡,未能及时拿取搜证器材进行搜证。
台湾《联合报》称,外界不时要求公布“执法”影像还原真相,但时至今日,金门海巡队依然拿不出任何“执法”影像,以致真相无法大白。有不少网友也纷纷在相关帖子下留言,称“‘执法’没录影没密录器,真是开了眼界!海巡之前的‘执法’是否正当令人怀疑”;“没有影片如何判断啊?隔空办案吗?真是自欺欺人”;“单单没有录影这一点,便可究渎职之责!”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9日表示,事件发生后,福建省、泉州市有关方面持续与船员家属沟通,决定由泉州市红十字会等派人陪同家属于20日赴金门,接回两名生还人员并处理相关善后事宜。朱凤莲强调,台湾有关方面应对船员家属及有关人员赴金门提供便利,做好安排,认真对待他们的正当关切,配合处理好善后事宜,避免进一步伤害两岸同胞感情。
来源丨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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