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 B类为在法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法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奖励金额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于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23时59分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申请人需考虑时差因素,务必在此时间段内上传所有材料。
(二)提交电子申报材料
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2022年优自奖申报材料-申请人XXX”。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必交材料),打印并由本人签名;请在申请表相应处贴本人2寸彩色近照。
2. 护照首页(必交材料),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护照号、护照有效期等内容的护照信息页。
3. 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必交材料),在读院校注册证明须明确学习起止时间,预计毕业或答辩时间。如在读院校注册证明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在上传原件的同时,另附汉语翻译件。
4.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必交材料)。
5. 研究课题(必交材料)。
6. 与国内单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B类申请人中应届博士必交材料)。
7. 导师推荐信(建议提交材料),导师推荐信须用带有就读学校抬头的信纸打印,出具时间须为2022年,且须由导师本人在推荐信上签名,推荐信请采用英文或中文、法文。
8. 代表性成果材料,至多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第1页,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9. 学术会议邀请函(选交材料)。
10. 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附件。
四、 关于评审
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 程序进行。驻法使馆将于2022年2月下旬组织在法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3月10日前将经初审的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批准后上传至“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供查询。
五、联系方式
驻法使馆教育处:
联系人:陈慧媛 邮箱:france03@lxgz.org.cn
电话:0033-01-44081969
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提供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电话:0086-10-66093306
附件1. 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附件2. 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3. 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申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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