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北京投入1亿元支持养老机构服务全面重启,常态化封闭管理成“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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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能去养老院探望老人?春节回家的老人如何返院?家门口的养老驿站何时能开门?
5月18日也就是今天起,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将调整采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将设置探访专区,家属可预约探访;春节回家或外出就医的老年人经过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后,可返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驿站也将适度恢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包括送餐、高龄老人探视等。凡养老服务机构的返院及新入院老年人、返岗及新入职员工,均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入院或上岗。
自疫情暴发以来,本市养老机构采取全封闭模式。老人、家属及机构员工的探访、返院等工作何时能够“启封”,一直颇受关注。
好消息来了!今天,经报市政府、北京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及《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明确了养老机构继续坚持封闭式管理、规范家属探视程序、规范春节回家老人返院程序、规范外出就医老人返院程序、有条件恢复新入住老人入院、规范员工通勤返岗管理、适度恢复驿站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等7项措施。
“手消毒、戴口罩、示绿码”“脚套手套隔离衣”“限时限地限路线”“进入探访三不沾”,发布会上,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教给大家几句简单好记的探视“口诀”。
养老机构仍封闭式管理“七进八不进”
“七进”,以下七类人员经履行相关程序、做好防护情况下,可以进入养老机构,分别是:
探视家属、春节回家老年人、外出就医老年人、新入住老年人、返岗员工、新入职员工,以及检查、维修、医护等必要的机构运行保障服务人员。
“八不进”,有以下八类情形的人员,不得进入养老机构:
15天内接触入境回国人员;
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
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可疑症状;
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者接触过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家中有正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
15天内曾经到过北京以外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过外省市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15天内参加过聚会或未进行自我防护情况下去过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北京健康宝认证为“异常”状态的。
“四手续”,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必须填报申报承诺表,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落实手消毒、出示北京健康宝(绿码)。对于进入老年人生活区的,实行从严防护措施,须全程穿戴隔离衣、脚套。
除特殊情况外 每次探视不超两人 每月不超两次
按照“非必要不探视、探视必须预约”的原则,允许老年人家属有条件进入养老机构进行探视。具体探视程序包括:
一是实行“预约探视”。养老机构内老人的监护人、直系亲属经预约、评估后可以探视。每次探视人数不得超过2人,每月探视次数不超过2次。因老人病重、病危、病故等特殊情况需探视到访的,不受时间限制。
二是扫码“北京健康宝”。探视人员需现场扫码“北京健康宝”,显示“绿码”的才可进入养老机构。
三是严格落实防护措施。探视人员在全程穿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或同时落实手消毒),在规定时间、规定人数、规定路线、规定区域的条件下,进入探视专区(探视室),进行有序探视。探视人员一般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
对于重度失能等不便移动的老人,探视人员可在上述探视要求基础上全程穿戴隔离衣、脚套,在工作人员的导引下,进入老人房间探视。
设置探视专区 鼓励室外探访
针对家属探视工作,将实行“一院一方案”。
《通知》要求养老机构要设置探视专区(探视室)。探视专区(探视室)应设置在通风较好、不形成人员聚集的场所,不得设置在老人生活区,并做到一人次一消毒一通风。在天气、场地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室外探视。
养老机构要主动公布探视预约电话、微信,并做好相应准备,为探视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本周末本市向各区下发4.6万套防护服,用于支持探视人员进入生活区探望重度失能老年人所需防护用品。
对于来院探视人员,均需登记并保存记录。
春节回家再返院 需两次核酸检测
春节回家老人返院应采取“先预约、后返院”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开展“一次调查”。落实填报《养老机构收住人员申报承诺表》。老人与其他人员共同居住的,应 对共同居住人一并调查。
2、进行“两次检测”。老人返回养老机构前,应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入院实施院 内隔离;隔离观察14天后,再进行核酸检测,仍为阴性的方可返回生活区。
两次检测均为免费检测。老年人向机构申请返院时,院方将与老人或家属明确相关安排。
因养老机构缺乏隔离观察场所导致老年人难以返院的,由各区民政局指定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统筹设置集 中隔离观察过渡场所,用于返院老年人隔离观察。
住院就医返院 需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
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透析、化疗人员)在做好防护措施前提下,就医结束后不应再要求居家隔离14天,在院内隔离观察满14天无异常后,可返回生活区。
对于透析、化疗人员,由于需要定期去医院,建议安排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区(室)生活。
住院就医老人,在核酸检测、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无异常后可返回养老机构,并经院内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可返回生活区。
可接收新入住老人
养老机构在具备隔离条件、护理能力的前提下,可接收新入住老人。程序参照春节回家返院老人程序执行。
员工通勤返岗“四不” 明确不得坐地铁
《通知》指出,养老机构新入职员工及返岗员工须在养老机构外指定场所隔离观察14天、且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可上岗。实行全天自我健康监测和日报告机制,不得带病上岗。
通勤员工要求“四不”:不离京、不外出聚餐、不乘坐地铁上下班、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与老人密切接触员工须在服务过程中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四个“洁手”环节。
检查、维修、医护等必要保障服务人员,在落实防护措施后,可入院工作。入院后尽可能避开院内老人,减少接触。
评估机构人员、满意度调查人员,由于接触人多且停留时间长,暂不支持进入,可在线开展。
适度恢复驿站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通知》明确,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有条件恢复居家养老服务,并优先满足困难老人照护服务需求。
开业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参照快递、外卖等人员社区防控要求,提供“无接触”服务。
具体流程为:由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区域的社区(村)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办理小区出入证。持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允许其进入小区。
不过,入户服务和集中就餐、麻将、跳舞、讲座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
养老机构按实际收住老人
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今天发布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通知》中,明确了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给予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补贴、减免养老服务机构房租、降低公办民营机构管理发展资金、落实隔离观察保障措施、减轻养老服务机构用工成本、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家庭保障等7项支持措施。
2020年2月、3月和4月,加大对养老机构运营支持力度。在现有运营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收住老年人的数量,每人每月增加500元补贴。
此次补贴主要针对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中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涉及养老机构400多家。
据介绍,此次疫情运营补贴是一次性补贴,在原有机构运营补贴基础上增加的补贴范围,主要补贴疫情期间机构损失。
对于养老机构已经停止运营、且后续不再运营的,不再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残疾人服务机构参照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政策。
原则上,各区应于5月底完成运营资金拨付,最晚不得晚于6月15日。
仍运营社区养老驿站
每月再补1-2万
具体区分为三种情形:
对于已运营的城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已收住临时托养老年人、且按照政府要求实行封闭管理的,在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贴的同时,分别按照每月2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对于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运营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后续将继续运营的城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分别按照每月2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对于已经关停、且后续不再运营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再给予运营支持。
减免养老服务机构房租
2020年2月、3月和4月,符合本市城市功能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的养老服务机构,承租各级政府及市、区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房产用于开展养老服务,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妥善保障员工队伍稳定且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由各区协调免除房租。难以协调解决的,由各区财政给予补助。
对于承租民营企业或个人房产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降低公办民营机构管理发展资金
考虑到公办养老机构所有权方主要为市、区民政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且不少机构缴存的机构管理发展资金额度较大,《通知》明确所有权方减半收取疫情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运营方的机构管理发展资金、租金等。
减半时间为疫情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包括疫情防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期间。
返院老年人、返岗员工
核酸及隔观均免费
凡养老服务机构的返院老年人、返岗员工,均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无异常的方可返院或返岗。
对于不具备隔离条件机构的返院老年人、返岗员工隔离观察工作,由区民政局按照本区防控隔离观察工作安排统筹予以保障。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区财政负担。
减轻养老服务机构用工成本
自2020年2月起,养老服务机构可以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养老机构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一线防控医务人员家庭
临时托养享补贴
因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员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特别是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医护工作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由区民政局统筹安排入住临时托养机构的,按照接收机构收费价格及接收人数给予补贴。
附件: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 | 北京市民政局、养老运营消消乐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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