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敬老院内,七旬盲人意外撞死九旬老人…谁的责任?双方家人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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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相撞致死
今年5月28日,李某在走廊里走路时不慎撞倒陈某。因患有骨质疏松,陈某倒地后致左大腿骨骨折,被送往枫泾人民医院急救。
6月6日,陈某因多器官衰竭死亡,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8000元。
家属索要赔偿
陈某的3个儿子认为李某对陈某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第一敬老院因管理不善对陈某的死亡负有次要责任,因此要求李某赔偿4万元,第一敬老院赔偿6万元。
李某和第一敬老院对此都提出异议。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在走廊里摸索行走时,正好有一只猫经过,条件反射下,李某的手打在了陈某身上,造成陈某倒地不起。
敬老院表示
陈某和李某一个高龄,一个双目失明,平时就是重点照顾对象,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责任,没有预料到发生这样的意外事件,因此对陈某3个儿子提出的赔偿金额表示不能接受。但敬老院愿意承担陈某住院期间部分医疗费用。
李某表示
自己对陈某的死亡有责任。但自己是“五保户”,生活不能自理,监护人堂兄弟李小某目前靠农村退养金生活,对陈某3个儿子提出的4万元的赔偿金额根本没有赔偿能力。
最终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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