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老人实现免费医疗:国家医保局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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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60岁以上老人免费医疗的建议,答复中提到,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以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是职工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医疗费用由国家、企业包揽,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由此导致严重浪费,资金入不敷出,企业欠费、机关挂账现象凸显,很多职工的医疗费用得不到保障,医疗机构也难以承受大量欠费,医疗保障制度难以为继,引发不少社会矛盾。对此,国家从1994年“两江试点”开始,逐步探索医疗费用与个人适当挂钩,增加个人责任,同时所有职工医疗费用保障实行社会统筹;明确提出了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方式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国家和单位不能包揽全部医疗费用;建立对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
考虑到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医保筹资水平还不高,基金支撑能力还不足,如果实行免费医疗,不仅会压缩基本医疗服务范围,降低待遇水平,还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医疗浪费,长久来看不利于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不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实践经验表明,我国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是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实现为14亿人口提供最大程度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
总体上来看,您提出针对老年人在基本医保缴费、待遇保障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的建议已有政策安排,包括高龄老人在内的广大城乡居民均能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按照中央有关任务部署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等门诊保障水平,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推动健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拟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探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推动实现家庭共济。下一步,我们也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中积极研提意见,力争在法律中明确强制参保的相关规定,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推动有老年人的家庭积极参保,确保广大老年人获得应有的医疗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60岁以上老人实现免费医疗:国家医保局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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