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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环境公益诉讼 助力绿色《民法典》实施 第24期案例大讲坛成功举办

案例君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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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六五环境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举办第24期案例大讲坛。此次大讲坛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关于在环境日到来之际大力宣传中国政府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和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果的工作要求,采取线上+线下双研讨创新模式,聚焦五起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深入探讨环境公益诉讼范围和公益诉讼案件裁判规则,为积极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国家法官学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郝银钟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污染防治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综合施策;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树立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等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作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充分发挥环境司法的评价、指引、教育、宣传等功能,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珍惜和善待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六五环境日举办本期案例大讲坛,专题研讨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指出,在党中央、人大、政协、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近几年公益诉讼获得巨大发展。同时,公益诉讼始终是一项新业务,面临着诸多困难。公益诉讼与传统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制度如何契合,如何求同存异,需要广大司法工作者共同努力。广大法官、检察官在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中包含的创造性智慧、对法治的初心坚守会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良好的方案。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时代,司法、执法监管也进入了新领域,面临着新挑战。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有序稳定健康发展,有以下三方面特殊价值:一是有利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二是有利于推动治污模式不断完善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三要求;三是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致辞指出,环境司法是环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深化环境法治宣传和国际交流合作,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天,来自实务界理论界各位同仁一起坐而论道,是环境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的融合交流。本期案例大讲坛探讨的五起典型案例来源司法实践,是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具有统一裁判尺度、完善裁判规则、提高审判质效、丰富研究素材、提供行为指引的重要作用。王旭光庭长在做最后总结点评时深入浅出地阐释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实体法依据、案件范围和种类、基本特性等基础问题,并指出环境公益诉讼正朝着蓬勃发展、规范发展、融合发展的方向不断迈进,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将更加规范化、体系化。





本期案例大讲坛研讨的五个典型案例来自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年度典型案例的方式发布的2019年度环境资源审判案例,五案件主审法官先后介绍案件的基本案情、审理结果、法律适用的难点及裁判规则、制度创新。与会代表对围绕环境资源审判的创新与发展、价值与意义,环境公益诉讼裁判规则的完善等问题进行充分交流探讨,特别以五个典型案例的法律适用为基础,对《民法典》的绿色原则、绿色条款进行解读,为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运用法治手段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民法典》的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建言献策。

此次案例大讲坛以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发挥司法智慧,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立足不同环境要素修复需求,积极探索适用限期履行、劳务代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替代性修复等多种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以及代履行等执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为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主持本期大讲坛,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邵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刘建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赵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黄训荣、五位典型案例主审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环资庭、行政庭、研究室等部门同志参加此次案例大讲坛并发言。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工作人员、案例工作人员、国家法官学院教职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工作人员等二百余人参加了研讨。

文:朱   琳  

图:赵亚澎  



编辑:朱   琳

排版:孙   丽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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