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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附答记者问)

2022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图为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立案是审判的前提,是启动诉讼程序的总开关。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开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是司法规律的体现,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人民法院改革立案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人民法院出真招、出实招、求实效,蹄疾步稳落实改革部署,多措并举保障群众诉权,“把方便留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七年多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登记立案13837.17万件,其中,民事一审9306.25万件,行政一审187.89万件,刑事自诉13.30万件,国家赔偿10.85万件,首次申请执行4318.88万件,全国法院平均当场立案率95.7%,天津、上海、浙江、福建、重庆、云南等地当场立案率超过98%。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人民法院是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的审判机关。诉讼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此,人民法院依靠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强化非诉和诉讼对接,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特别是2019年以来,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定分止争职能,从传统的开庭审判,向纠纷源头和解纷前端延伸,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类型化调解室和速裁团队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群众在一个地方就能解决全部诉求。


2020年,全国法院受理诉讼案件数量在2016年、2019年先后突破2000万件和3000万件关口的情况下,出现2004年以来的首次下降,特别是民事诉讼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持续增长15年后首次下降。同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大力发展在线调解。2021年,全国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10.68万件,同比增长43.86%,今年上半年,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30.43万件,同比增长26.38%。2021年,在线调解量超过1000万件,今年上半年,在线调解量超过572.25万件。2018年至今,在线调解案件累计超过2962万件。今年上半年平均每个工作日有4.68万件纠纷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每分钟就有57件成功化解在诉前,平均调解时长12天,不到一审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三分之一。远隔千里的当事人不用往返奔波,就能及时解决纠纷。


2021年,全国法院速裁快审案件871.51万件。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速裁快审案件346.71万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中国法院开创了纠纷矛盾化解新天地。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历程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顶层设计。“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从人民群众期盼出发,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的坚定决心。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这一系统工程,涉及人民法院全局工作,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标志性意义。围绕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坚持系统思维,通盘统筹谋划,先后召开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座谈会等多个会议,明确改革方向和要求。改革首日,周强院长亲自指挥督导,现场视频连线全国33家高院,随机抽查部分中、基层法院,听取汇报。改革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多部规范性文件,明确登记立案范围、适用要求、操作规程等。从“审查”到“登记”,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发生根本性、革命性变化。


二、严格依法,细化举措,一体统筹推进。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其中,“依法”是对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以三大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基础,以立案登记制改革意见为框架,指导各级法院列清单、拉目录,公开立案所需材料类别、文书样式、立案流程、一次性办理服务指南等,让当事人一次性明白如何打官司,不断提升登记立案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水平。各地人民法院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诉状接收、收据出具、形式审核、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流程的工作要求,使人民群众在任何一个法院都享受到平等、同质、高效的立案服务。从“审查”到“登记”,立案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公开透明。


三、畅通入口,回应需求,拓宽受理渠道。改革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要素齐备的诉状,一律接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决定的,先行立案。群众立案由难变易。人民法院主动回应新时代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立案需求,建立健全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邮寄立案、12368热线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立案渠道更加顺畅,“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等问题基本得到根除。从“审查”到“登记”,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


四、协作联动,跨域服务,创新立案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努力构建“家门口起诉”新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鲜活实践。作为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全面推动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动的跨域立案联动办理机制,实现案件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立案服务。目前,依托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1万多家人民法庭连接起来的一张“立案协作网”,为群众提供“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的立案服务,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5.4万件。需要指出的是,跨域立案的推广普及,也是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不停摆的一个缩影。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便利性、安全性越来越高。


五、直面问题,专门整治,打通“难点”“堵点”。任何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一蹴而就。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真正落地见效,2015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法院采取专项督查、常态督导、交叉检查、全面自查、视频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强化跟踪监督,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2021年,针对年底不立案、拖延立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门会议,出台指导意见,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功能,研发上线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综合施策,彻底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年底立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显示,2021年12月,全国法院收案数大幅增长,收案数较2020年12月增加134万余件,同比增长104.16%。从全面部署推进,到专项整治年底不立案,改革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绝不容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人民法院立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

就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答记者问



问题一:人民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下一步对于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有什么打算?


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种新情况、新矛盾、新案件大量涌现,广大人民群众希望通过诉讼渠道实现权利救济的意识空前高涨。然而,在立案审查制的背景下,一方面,一些面广量大、矛盾尖锐复杂、政策性强,特别是“民告官”行政案件不可避免被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另一方面,出于“案多人少”的压力,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不立案、拖延立案。在特定时间节点不立案。相当一部分地方法院,年终岁末不立案曾经成为惯例。有些法院受均衡结案率考核的影响,原本6月、12月才会出现的不立案现象,演变为每个月20日前都要对立案数量进行控制,收下当事人材料后要求当事人排队等候立案通知,进一步加剧了拖延立案现象。


“有案不立、有诉不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无从谈起,法治中国建设进程就会受到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的决策部署,突出强调发挥司法裁判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人民法院闻令而动,以“偏向虎山行”的劲头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巩固改革成果,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理念协同推进配套改革,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落地,当事人诉权得到充分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发现,仍然有当事人反映部分地区、少数法院存在着立案难问题,影响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成效。周强院长强调指出,“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周密实施,做好督促检查,深入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立案登记制改革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保障人民群众诉权、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去年开展整治年底不立案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改革督导举措,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热线、立案窗口,设立立案评价机制,及时核查解决不立案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加强跟踪督查。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立案工作的对下指导,统一立案标准。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行使诉权。


借这个机会,我也再次欢迎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监督。


问题二:人民法院这十年,在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方便群众立案方面作了哪些工作?


答:十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为群众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就近立案、巡回立案、邮寄立案、12368热线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多元可选、便捷高效、同质均等的立案服务。


一是案件“掌上能立”,让群众立案更便利。全国法院100%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手机“掌上立案”实现四级法院全覆盖、主要案件类型全覆盖。平台上线以来,总访问量高达27亿多次,日均访问量2212万多次,网上立案申请总量累计1960.15万件,年均增幅63.31%,平均每分钟就有41件案件通过网上立案,有三成以上立案申请当事人在8小时之外的非工作时段和非工作日提交,“足不出户可立案”“一次不跑就立案”新模式,让当事人充分享受智慧法院建设带来的便利。不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周边以及其他便民场所,配备24小时自助立案设备,24小时不打烊的立案服务为民底色更足、成色更显。


二是案件“异地可立”,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人民法院率先在全世界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任意一家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跨域立案,有效减轻往返奔波诉累。截至目前,全国法院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5.4万件,92%的案件管辖法院在30分钟内及时响应。此外,还上线了跨境网上立案系统,为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跨境诉讼提供不用跑的立案服务。


三是案件“现场好立”,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尊重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立案需求,对一些不愿意、不擅长使用网络应用系统的老年人,开展诉讼服务辅导,“肩并肩”辅导立案,“手把手”帮助立案。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提供双语立案,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诉讼不便。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法院设立“夜间法庭”,为工作繁忙的上班族提供预约立案服务,有效解决群众打官司“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案件“上门帮立”,服务群众零距离。在司法便民路上,我们坚持“一个都不能少”。在一些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地区,通过马背法官、背篓法官、流动车载法庭等,提供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惠及各类诉讼当事人。


问题三: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进入人民法院,这些矛盾纠纷是否全部通过审判方式解决?


答:审判是解决纠纷的必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有时也不一定是最佳方式。为了让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更方便快捷、更多元可选、更低成本,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促进大量矛盾纠纷依法及时高效解决在诉讼前。


一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快建设“法院+社会”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改变以往法院一家唱“独角戏”局面,丰富群众选择适合渠道解决纠纷的“菜单库”。最高人民法院与12家中央部委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建立“总对总”对接机制。2022年上半年,合作单位参与诉前调解36.4万件,调解成功22.5万件,平均调解时长10.2天,群众解决纠纷更加高效。


二是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四级法院100%应用法院调解平台,入驻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组织和人员从2018年2月的1264家、1.4万人增加到2022年7月中旬的8.3万家、33.5万人。今年上半年,当事人选择音视频方式调解纠纷量同比增长194.62%,表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不见面”调解越来越成为法院、调解员和当事人的首要选择,群众解决纠纷更加便利。


三是矛盾纠纷“家门口”就近解决。深化“互联网+枫桥经验”实践,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基层人民法院及9852家人民法庭在线对接辖区基层治理单位、网格员、调解员等全部解纷力量,形成覆盖市、镇、村及重点行业的基层解纷服务网络,提供矛盾预防、法律咨询、诉讼辅导、纠纷化解、视频调解等服务,方便城乡群众“家门口”解决纠纷。目前,7万多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法院调解平台,月均增加4800家,为深化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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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在此致谢!



编辑:潘园园

排版:熊媛媛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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