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小婉
检小婉
各位代表好呀!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就在3月6日,最高检刚刚下发通知,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我们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让关爱妇女的良好社会风气蔚然成风。
全国人大代表 韩再芬
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比如近年来被社会高度关注的女性遭遇家暴问题,有法子么?
检小婉
实施家庭暴力已触犯了法律,绝不是简单的“家事”。此前,检察机关就运用支持起诉帮助很多受害女子向家暴勇敢说“不”!《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了支持起诉制度,各级检察机关将在法律咨询、援助,协助收集证据等方面为受侵害妇女起诉提供帮助。
全国人大代表 余青青
我注意到一些地方的妇联、人社局与检察机关建立了合作机制,主要的作用是什么?
检小婉
保护妇女权益,需要全社会参与和协作。我们与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合作,可以更好发挥各自的特长和职能。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也可以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更好保护妇女姐妹的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 陈静
对于孕妈和宝宝的信息被偷卖给母婴店、儿童摄影馆用于推销的这种情况,检察机关可有“妙招”?
检小婉
《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了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检察机关将聚焦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形,通过依法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保护妇女权益。比如针对孕产妇生育信息被泄露、滥用的行为,检察机关就能依法追究信息泄露者的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 陈影
近年来,一些侵犯妇女权益的恶性暴力犯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让人揪心。对此,检察机关有没有打击手段和惩治措施?
检小婉
请代表和广大女同胞们放心,对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检察机关一定将依照法律规定从严惩处,提起公诉,让违法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痛到不敢再犯”。
全国人大代表 徐晓婵
在我们身边常常有这样一些女性,她们或者她们的近亲属因遭受犯罪侵害,或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贫困。我常常感到爱莫能助。
检小婉
我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会深入开展司法救助,积极为因案致困的妇女及她们养育的未成年子女,以支付救助金等方式提供帮扶,帮助她们尽快走出“阴霾”。
全国人大代表 李杨
司法机关为保护妇女权益做了很多,希望有一天,全天下的姐妹们脸上都能远离诉累、远离困苦,脸上永远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检小婉
我相信一定会的!办案不是最终目的,抓前端、治未病才是根本。我们希望通过解决个案达到促进类案治理的效果,为的就是要让“天下无霾”。
检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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