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的钱,不好挣,但好骗。
有人说,在中国,两种钱最好赚,一种是孩子的钱,一种是老人的钱。
曹迎林,62岁,跳江的第四天才被捞上来,浑身泡得发白,17万是他“投资失败”的钱。
李有才,71岁,猝死在了卫生间,清理遗物时,存折上只剩下的17.77元。
高焕英,68岁,痴呆的老母亲靠捡菜吃,45万是全家人的梦想。
丁丽华,血管瘤破裂倒在了家里,5万块是她穿竹席、当临时环卫工攒下来的全部积蓄。
养老的钱,不好挣,但好骗。
“现在身体还不错,可等老了呢?”
“你不知道他们当时说得有多好!”
“我不是贪这些钱和小便宜,是真想住进养老院,怕以后病情恶化,给子女添麻烦。”
“这些钱都是儿女给的,还有我们的退休工资,是我和老伴全部的积蓄。”
……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养老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关键词作为筛选条件,可以找到101份受害者全部为中老年群体、希望未来接受对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刑事一审判决书,涉及96起案件,遍及26个省级行政区,受害人数超6万,涉案金额80多亿。
1月19日这一天,一个62岁的老人跳江。大家在江边打捞数日,23日找到尸体,并于24日完成对死者的超度。
曹迎林之死,揭开了养老院暴雷的冰山一角。
纳诺老年公寓声称只要预交3万块钱,就能获得养老院的一张床位,到时候入住床位打9折;如果存入11万,就能获得老年公寓的一张“永久居住证”,床位费7折。
交得越多,入住的床位费折扣就越大。哪怕你不入住,每年也能获得一定比例福利金,并且合同到期会返还本金。
曹迎林听信了纳诺老年公寓的忽悠,投入了17万元。结果2020年7月纳诺暴雷,他所有钱打了水漂。
而最近一段时间,老伴因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需要住院抢救,他身上再也掏不出一分钱,这成为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于是乎选择跳江轻生。
纳诺养老机构从2012年开始运营,法人代表鲁光辉,后来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被查封。其中受害者有4634名,涉案金额3.2亿。
历时922天的庞氏骗局
通过分析提及受害人数的83份判决我们发现,养老诈骗案平均受害人数为771人。发生在江西的一起案件,受害人数甚至高达7883人。
受害人数何以动辄百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养老诈骗通常属于庞氏骗局。骗子们需要不断吸引新客户,从他们的钱中拿出一部分,当作利息返给老客户,这样才能维持骗局。此外,老客户尝到了甜头,出于好意,很有可能还会拉亲朋好友入伙。于是,诈骗范围越来越大,受害者越来越多。
一位被骗的老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说道:“我当时在成都周边一个休闲酒店泡温泉,认识了一个80多岁的姐姐,她比我年长,大家经常聊天就慢慢熟悉起来,她向我极力推荐,说有个养老院巴适得很,喊我一定要去看看。”
由于很多骗子一开始会给到承诺的收益,所以往往直到他们携款潜逃、或者无法支付本息而崩盘时,受害者才会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养老诈骗类案件的时间跨度通常很长。
繁多的套路和组队的骗子
几毛菜钱都要讲价的老年人,为何会让人把“棺材本”骗光呢?
最初很可能是因为节俭。注册就送鸡蛋豆油,购卡消费返利返物,天天领钱免费旅游……起初的小恩小惠,让老人们放下戒心。殊不知,这恰恰落入了骗子们“放长线钓大鱼”的套路。高额的“分红利息”、极具诱惑的“会员折扣”,当老人尝过最初的甜头,慢慢加大投入之后,才会发现自己已落入陷阱。
时机一到,业务员就邀请老人去“养老院”参观。其间专车接送,餐食全包,“养老院”里隔三差五做活动:送一打鸡蛋,两斤面条,一盒月饼,十元餐券……更“高端”的时候,还有田汉故居游、泰国游。
各样的“背书”在活动期间被轮番请出——某位电视大学副校长、某单位局长、某商贸中心董事长;还有盖着当地相关部门公章、真假难辨的红头文件。业务员见缝插针地推销“投资产品”——“三四十万可买断”“可转租”“按月返息、年利10%”“子女继承”……
业务员的“亲情”和“热情”,实地考察的“盛况”,可观的“投资收益”,对养老的焦虑……不管学历高低,家境好坏,很少有老人能完全免疫。只要老人稍微露出心动的神色,早准备好的合同就忙不迭地送到眼前。
还有一个原因,骗子现在都是专业团队化作案。在环环相扣的诈骗布局中,散发传单、招揽“客户”、带领参观、组织旅游、签订合同等诸多环节需要多人合伙完成。据多位受害老人透露,他们往往是在公园散步、市场买菜、朋友聚会时“偶遇”养老机构的营销人员。
梳理相关案件可以发现,“营销团队”里数量众多的业务员是从社会上招募的。据报道,一家已“爆雷”的养老公寓,将公寓床位“服务外包”给20多个“专业营销”队伍分销,提成达18%至25%。
1.9亿老人的晚年如何安放
再多套路、再多骗子,如果没有养老的需求缺口,这类案件也不会如此泛滥。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有1.9亿(比2000年时增加了1亿),占总人口比例达13.5%;149个地级及以上市的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超过14%,进入国际通行标准定义的深度老龄化阶段。
仅靠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民政部已多次发文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兴建,但在民办养老机构利润普遍不高、投资回收期较长等现实因素的影响下,民办养老机构在经营上还是频频遭遇盈利难、融资难等问题,导致养老行业深陷“好骗难赚”的困局。
养老诈骗“病毒式”传播的形势,某种程度上暴露了监管“盲点”。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事后惩处往往侦办、审查时间长。同时,集资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资产处置困难,追回资金比例低。显然,只有强化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才能防微杜渐。
今年5月17日全国老龄办、公安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2.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作为子女,我们除了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还要有陪伴的意识,与父母多一些沟通。一旦知晓父母上当受骗,请省去责备,多些理解,和父母一起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不要给他们的精神带来二次伤害。
父母变老,不应是被骗、被伤害的理由。
来源:新京报、中国新闻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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