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调查统计口径有问题并不靠谱!国外已有大规模调查显示其实是男性受家暴更多?”|原作者回复反家暴专题文章读者评论并补充说明
为了保护评论者隐私本条评论目前不显示
已经浏览到的读者请不要传播
情况说明
4月2日0点左右,症状网络SymptomsNetwork补发了一篇本号由作者原创整理最初于2023年12月发布的旧文(从医学、心理学和法律层面解释为什么反家暴是守护妇女儿童心理健康的底线|补发旧文),发稿后,很快收到了一位读者在留言区的反馈。
该评论围绕着原文中整理的若干重要观点进行了反驳,提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还强调原文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整理选取了有效性和一致性不合格的研究;没有考虑参考更全面和具有对立结论的国外调查;原文包含作者情感驱动的偏颇的主观暗示;忽略了男性家暴受害者群体的存在;有借用反家暴法挑动性别对立的嫌疑等。
尽管评论者没有为自己的主张和判断提供证据支持,而是要求作者去深化学习,完善文章,避免误导读者。
但该评论依然引起了作者和编辑部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考虑到该主题严肃、深刻、影响面广,任何人都应该为自己的发言负责,何况是精神心理相关和妇女儿童经常做工作的从业者。
经过迅速组织其他主创和编辑复盘审阅原文,重新抽取所引用的研究进行检查,进一步寻找能够支撑评论者观点的可靠数据结果和调查,现在向全体读者提供这篇报告,作为补充解释说明,也作为回复,供所有读者进一步讨论和监督。
原作者也及时在留言区回复了评论者,提供了联系方式,在评论者申请添加后,原作者使用好友申请界面的对话框,明确告知了这篇补充解释说明很快就会推送。若有其他想认真和负责交流的读者,欢迎联系原作者。
症状网络主创
2024年4月4日
观点对比和证据支持
争议1
原文的重要社会学调查结论之一是否可靠?研究的有效性和一致性能否过关?
评论观点:“社会学调查,更容易实施家暴的年龄较大,男性,受教育程度低,不知道这个调查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如何?”
原文观点:“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倾向于年龄较大、男性,且受教育水平较低。收入较高、家庭收入贡献比例较低的个体更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行为人。”
作者回复:比较支持这段结论的研究之一是:
《Locating perpetrators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 in India: An analysis of married men’s characteristics associated with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https://journals.plos.org/plosone/article?id=10.1371/journal.pone.0289596)
“The perpetrators of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IPV) often have characteristics like lower educational and economic status, early marriage, and substance abuse. Additionally, IPV is more likely in contexts where men feel a need to assert dominance, possibly when women are employed and men earn less, indicating a complex interplay of socio-economic factors and traditional gender roles. ”
“亲密伴侣暴力 (IPV) 的肇事者通常具有教育和经济地位较低、早婚和药物滥用等特征。此外,在男性认为需要维护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当女性受雇而男性收入较低时,IPV更有可能发生,这表明社会经济因素和传统性别角色之间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
该研究是一项印度的研究,主要由(印度)全国家庭与健康调查(NFHS-5)(https://rchiips.org/nfhs/factsheet_NFHS-5.shtml)提供数据支持。关于这个研究的可靠性,该研究发表在的期刊是Plos One,目前是JCR2区,中科院3区,非TOP期刊,不在最新的中科院预警清单中,但是考虑到家暴相关研究在科研学术界的地位并不高,所以作者认为这项研究的结论具有一定可信度。
争议点2
男性受家暴的比例比女性更高?
评论者观点:“ 据我所知,国外也有大规模的社会调查显示男性遭遇家暴的比例比女性更多,且更不容易获得社会支持。”
原文作者回复:
这个部分的留言提供了与原文完全相反的结论,也和作者对家暴受害者比例问题的印象有比较大的出入。但我认为尽量不要在严肃的社会问题上发表没有依据的结论。
首先,是“男性受害者更多”吗?
不清楚评论者是不是想通过“引用” 一个“国外的大规模社会调查”来否定中国政府官方和以公检法司民政妇联教卫等为代表的各相关部门向公众开放的的数据结论,和主流民间媒体平台所制作的详细、专业、可信度高的报道的说法。
如果的确是想这样做的话, 一方面,我希望评论者给出确切的中国大陆范围内针对反家暴受害者性别比例这个问题的,更权威的答案,因为我无法做到这一点,我找不到。而且不得不说,两者之间的关联度其实很低。 因为后者是有背书的,可查阅检验的,而所谓“国外大规模社会学调查”的前者似乎评论者并没有给出任何信源链接,我也看到了评论者对我提出“多查阅一下相关数据”的要求,但是能力有限,恕难从命。
因为考虑到评论者可能是因为长期生活在国外完全不了解大陆的情况,也本着刨根问底和澄清真相的态度。 我对评论者所说的“国外也有大规模社会调查显示男性遭遇家暴的比例比女性更高”做了一些调查。
经过检索, 我找到的发表正式文章(并非自发的研究论文,主要是搜集整理)尝试详细证明中最接近于这类观点的一家(英国)组织是:
ManKind initiative
https://mankind.org.uk/about-us/about-us/
该组织的官网介绍表明他们:
“The Mankind Initiative is the principal, expert and specialist charity in the UK focussing on male victims of domestic abuse. The charity collaborates and works in close partnership with other organisations and practitioners to support these victims too.”
人类(男性)倡议是英国的主要、专家和专业慈善机构,专注于家庭虐待的男性受害者。该慈善机构与其他组织和从业者密切合作,也为这些受害者提供支持。”
在他们的重要文章:Male Victims - Domestic and Partner Abuse Statistics(https://mankind.org.uk/wp-content/uploads/2024/02/4-Key-Facts-on-Male-Victims-of-Domestic-Abuse-2023-final-June-2023-revised.pdf) 中主要包含的结论中:
Prevalence: Approximately 14.1% of men and 29.3% of women aged 16 and over have experienced some form of domestic abuse since the age of 16, equating to an estimated 3.3 million male victims and 7.1 million female victims.
Annual Incidence: For the year 2021/22, 3.0% of men and 6.9% of women were victims of domestic abuse, showing a narrowing gap in the prevalence between genders over time.
Partner Abuse: A significant number of men and women have experienced non-sexual partner abuse since the age of 16, with 8.7% of men (approximately 2.3 million) and 21% of women (approximately 6.1 million).
Reduction in Partner Abuse: There has been a significant decrease in partner abuse for both men and women over the past 15 years.
Stalking and Cyber-stalking: Men also face stalking from partners/ex-partners and cyber-stalking, though at lower rates than women.
Sexual Assault by Partner: The report estimates less than 0.1% of men and 0.7% of women were sexually assaulted by a partner in 2021/22.
Age and Gender: Men and women are more likely to be victims of partner abuse between the ages of 20-24.
Sexual Orientation and Relationship Status: Rates of domestic abuse vary by sexual orientation and relationship status, with gay and bisexual men, as well as separated or divorced individuals, experiencing higher rates of abuse.
Occupation and Education: There is a small pattern regarding male victims and their occupation, but no clear pattern with education levels.
Disability: Men and women who are disabled are more likely to be victims of partner abuse than those who are not.
Regional Variation: Wales had the highest region for male victims of partner abuse in 2019/20.
Multiple Incidents and Medical Attention: A portion of male victims suffered multiple incidents of partner abuse, and a minority sought medical attention due to the abuse.
Disclosure and Reporting: Nearly half of male victims fail to tell anyone they are a victim of partner abuse, with many not reporting the abuse to the police.
Perpetrator Gender: A vast majority of perpetrators of partner abuse against men are women.
Economic Abuse: Both men and women experience economic abuse, with a significant proportion of victims also suffering other forms of abuse.
Justice System: The report highlights disparities in the justice system's treatment of male and female perpetrators of domestic abuse.
Suicide Risk: A notable portion of male victims of domestic abuse have faced suicidal ideation, emphasizing the severe impact of abuse on mental health.
翻译:患病率:16 岁及以上的男性和女性中,约有 14.1% 和 29.3% 自 16 岁起就经历过某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相当于估计有 330 万男性受害者和 710 万女性受害者。 年度发病率:2021/22 年,3.0% 的男性和 6.9% 的女性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性别之间的患病率差距正在缩小。 伴侣虐待:大量男性和女性从 16 岁起就遭受过非性伴侣虐待,其中男性为 8.7%(约 230 万人),女性为 21%(约 610 万人)。 减少伴侣虐待:过去 15 年中,男性和女性伴侣虐待的情况均显着减少。 跟踪和网络跟踪:男性也面临伴侣/前伴侣的跟踪和网络跟踪,但发生率低于女性。 伴侣性侵犯:报告估计,2021/22 年,不到 0.1% 的男性和 0.7% 的女性遭受过伴侣性侵犯。 年龄和性别:20-24 岁之间的男性和女性更有可能成为伴侣虐待的受害者。 性取向和关系状况:家庭暴力发生率因性取向和关系状况而异,同性恋和双性恋男性以及分居或离婚的人遭受虐待的比率更高。 职业和教育:男性受害者及其职业有一个小模式,但教育水平没有明确的模式。 残疾:残疾男性和女性比非残疾男性和女性更有可能成为伴侣虐待的受害者。 地区差异:2019/20 年,威尔士是伴侣虐待男性受害者最多的地区。 多起事件和医疗救助:一部分男性受害者遭受了多起伴侣虐待事件,少数人因虐待而寻求医疗救助。 披露和报告:近一半的男性受害者没有告诉任何人他们是伴侣虐待的受害者,其中许多人没有向警方举报虐待行为。 施暴者性别:伴侣虐待男性的施暴者绝大多数是女性。 经济虐待:男性和女性都遭受过经济虐待,相当一部分受害者还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 司法系统:报告强调了司法系统对待家庭暴力男性和女性施暴者的差异。 自杀风险:相当一部分家庭暴力的男性受害者曾面临自杀意念,这强调了虐待对心理健康的严重影响。
对此,我只能说,英国的这个组织相对比较有说服力的整理《关于家庭暴力男性受害者的 70 个关键事实 - 2023 年》报告的结论并不支持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比例高于女性的说法。
相反,该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男性和女性都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女性更容易受到家庭暴力的影响。例如,报告指出,16 岁及以上的男性和女性中,约有 14.1% 和 29.3% 自 16 岁起就经历过某种形式的家庭虐待。同样,在 2021/22 年,这一比例为 3.0% 的男性和 6.9% 的女性。
妇女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这一比例(每一名男性受害者就有两名女性受害者)表明,虽然有相当多的男性确实遭受过家庭暴力,但女性受害者的比例更高。
此外,该报告还强调了家庭暴力的各个方面,包括伴侣虐待、跟踪、网络跟踪和伴侣性侵犯,涵盖不同的人口统计数据,例如年龄、性取向和关系状况。它始终表明,女性更有可能成为这些类别的受害者。例如,在伴侣虐待案件中,不同性取向和关系状态的女性受害者比例较高。
报告的确强调了家庭暴力对男性受害者的重大影响、举报和寻求帮助方面的挑战,以及对性别包容性支持服务的需求。虽然它强调了认识和解决针对男性的家庭暴力的重要性,但这并不意味着男性比女性更容易成为受害者。
然而还有另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就是当我们反思男性受到的家庭暴力,值得关注的切入点是男性和女性在家庭暴力中所遭受的暴力类型是否存在差异?
目前有限研究确实表明存在一些差别。一方面,男性受害者经常报告遭受心理和情感虐待,如被伴侣侮辱、威胁、控制或经济虐待。这并不意味着男性不遭受肢体暴力,但有研究者指出,男性报告受到的家庭暴力经历中,非肢体形式的虐待较为常见。
另一方面,虽然女性也经常遭受心理和情感虐待,但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和报道往往更多地强调了女性遭受的肢体暴力。女性受害者报告的肢体伤害往往更为严重,这部分是由于生理差异,也是因为社会和文化因素导致的暴力形式和严重性的差异。
国内已有的研究
目光转向国内,2006年,反家暴法首次推出的十年前,一项厦门大学法学院的研究《中国家庭暴力问题实证研究 ———以福建省为》就为我们探讨家庭暴力中的性别差异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参考。
受害者性别比例:
这项研究认为在婚姻关系中,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比例高于男性。这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
女性更频繁地遭受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这包括被打、被威胁以及经历情感上的虐待和控制等行为。
经济和性暴力:
女性在婚姻中也更可能遭受经济暴力和性暴力,如被迫进行性行为、经济控制和剥夺等。
成长过程中受到家庭暴力的性别差异:
研究发现,在成长过程中,男性相对于女性更容易遭受父母的打骂。这一点在统计数据中表现出来,即小时候被父母打骂的比例中男性较高。这可能与传统的性别角色和对男孩行为的期望有关,其中父母可能更倾向于使用体罚来纠正男孩的行为。
男性和女性受到家庭暴力的形式差异:
男性:虽然男性在成年后的婚姻中较少遭受家庭暴力,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更多地经历了来自父母的打骂,这指向了一种肢体暴力的形式。关于男性更容易受到言语暴力的观点,在研究中没有直接的证据支持。不过,男性成年后在婚姻中遭遇的暴力,尽管较少,但也可能包括言语和情感上的虐待。
女性:女性无论是在成长过程中还是成年后的婚姻关系中,都更容易遭受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包括肢体暴力、言语暴力、情感虐待和性暴力。女性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概率高于男性,特别是在肢体暴力和性暴力方面。
争议3:
反家暴是反对男性吗?
评论者观点:“反家暴法并不是反对男性,家庭暴力 ,也不仅仅是肢体冲突,高学历,高收入,女性这些变量,在家庭暴力中的比例并不是少数。”
原文作者回复:
首先,最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7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gov.cn/zhengce/2015-12/28/content_5029898.htm
近年来
2021 年至今,国家层面关于反家庭暴力相关的【法律】主要有 2022 年 10 月 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 修订)》3(以下简称“《妇 女权益保障法》”)及 2021 年 10 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 法》4(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层面关于反家庭暴力相关的【政 策性文件】主要是 2021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5(国发〔2021〕16 号,以下 简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国家层面关于反家庭暴力相关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2022 年 3 月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妇联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卫生健康委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 的意见》6(法发〔2022〕10 号)及 2022 年 7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7(法释〔2022〕17 号)。
我不明白评论者为什么要抛出一个既不存在于我原文也不存在于现行法律中的观点,难道是感想?来对我表示反驳,提示我这样写不合适,用于评价这个文章。我很是困惑。
其次,评论者表达:"高学历,高收入女性,这些变量在家庭暴力中的比例并不是少数" 对此,我真心感到抱歉, 无法为评论者在看完文章后的"感想",同时也是我在原文中并未使用的表达,找到足够的权威研究支持证明,并添加入文章,提前进行解释。我非常期待评论者能够对自己包含事实结论口吻评价的严谨观点,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进一步补充说明。
为了尽可能的全面多元看待问题,重视男性视角的发声,我也找到了一篇大陆的研究(DOI:10.19934/j.cnki.shxyj.1995.01.012)比较接近于评论者的立场。由一位作者发表在社会学研究期刊上的研究。
作者曾对上海市区的夫妇进行的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调查统计数据。发现夫妻间的攻击行为普遍存在,即使在现代化大都市上海也是如此。攻击行为包括身体伤害和心理伤害。
作者在文中提到:
"丈夫施暴的主要心理动因是夫权意识——尽管婚姻冲突的导火线各种各样,不少争纷还由妻子的过错所引发。其施暴的主要心理动因是夫权意识——尽管婚姻冲突的导火线各种各样,不少争纷还由妻子的过错所引发。
“女性虽是主要受害者,但调查显示女性在婚姻冲突中的攻击性并不亚于男性,一些女性的攻击行为常导致或加剧了夫妇冲突,乃至引发丈夫的暴力行为。”
研究者在文中号召:
“为改善家庭地位,女性应在社会竞争中与男性并驾齐驱,开发和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塑造更成功的事业角色,同时展示现代女性的魅力和风采,减少家庭中的控制欲、侵略意向和攻击性。”
不知道评论者是否与作者产生了共鸣,我是感觉到了很多相似之处,但很遗憾的是,这篇研究调查是作者在90年代进行的,95年初刊发,至今已经快有30年。
个人的看法是虽然研究在当时提供了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有益见解,特别是在探讨夫妻间攻击行为的双向性和女性在冲突中的主动性方面。然而,当我们从当前的社会文化背景审视这项研究时,其结论在一些方面可能显得格格不入,甚至十分刺眼。
当前社会更加强调性别平等和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作者研究强调女性在夫妻冲突中可能展现的攻击性,很容易被视为对家庭暴力的简化或者对受害者责任的归咎,而这与当今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敏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相冲突。将焦点放在女性的攻击性上可能无意中忽视了更广泛的社会和结构性因素,如性别不平等、权力动态和社会对男性暴力的容忍度。
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等立法的实施,法律框架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原则和保护措施来应对家庭暴力,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对家庭暴力认识的进步。在法律和社会层面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下,强调双方可能存在的攻击性行为,而不充分探讨背后的权力不平等,可能不再符合当前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处理方式。
当今社会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尤其是女性受害者)的支持和保护意识增强,强调为受害者提供安全、资源和恢复的机会。任何可能被解读为对受害者责任归咎的讨论都可能引发误解和争议,因为它可能削弱对受害者的支持和保护,甚至可能阻碍受害者寻求帮助。
虽然作者研究在当时为理解家庭暴力的性别动力提供了重要视角,但随着对性别不平等、权力差异和社会结构因素的深入理解,以及法律和社会态度的变化,其结论可能真的需要在当前的理论和社会实践框架下重新审视和解读,我想评论者的观点可能也适用于这样。
争议4
研究中统计口径的变化会对调结论吗?
评论者观点:“统计口径一变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
作者回复:受自己身份背景限制,对于统计口径,有效性,一致性对研究结论的影响, 我确实所知甚少。 经过简单搜索和咨询了解, 我得知专业调查的统计口径确实会对调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但好像并不是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
统计口径的不同就可以用来推翻所有调查的结论。好像专业、系统的调查设计和实施是为了尽可能减少偏差,提高调查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但如果想要挑战某个调查的结论,需要具体分析该调查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调查结论的质疑通常需要基于具体的证据和合理的逻辑分析。
这可能包括比较不同研究的方法和结果、检查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准确性,或者通过其他独立的研究来验证结果的可靠性。
对于“不知道调查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如何” ,我很抱歉,在写文章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我只会借助一些期刊网站和网络工具去检索尽可能说服力较高的研究, 但在整理内容的时候没有把研究原文和翻译精准地贴出来, 供读者和评论者分析鉴别讨论。
致歉和延伸探讨
说来也有些许愧疚, 作为一名非专业者,擅自整理这样包含大量专业内容和结论的文章, 却没有在醒目位置标注作者能力有限, 本文参考性可能并不高,确实透露出我在这些问题上基于自身的偏见, 有不少欠妥的理解, 却大篇幅使用发表事实的口吻,误导甚至冒犯了部分男性读者。
不能忽视男性家暴受害者的特殊困难。
对此,围绕着评论者的观点, 我查看了一些比较小众的评论文章,认识到其实担心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得不到足够关注是个重要问题,传统性别角色和刻板印象影响社会认为男性不太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或认为他们应该自己解决问题。
这些刻板印象阻碍了男性受害者寻求帮助或在他们寻求帮助时被严肃对待。由于耻辱感、羞耻和害怕不被相信,许多男性较少公开他们遭受家庭暴力的经历。对于揭露虐待和寻求支持的男性来说,害怕被贬低或视为弱者是一大阻碍。
还有人认为,虽然对女性受害者的关注和资源有所增加,但专门为男性受害者设计的支持系统却较少见。这包括为男性需求设计的环境、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包括部分观念导致法律和支持系统可能偏向于将女性视为受害者,将男性视为施暴者。这可能影响到对男性投诉的严肃程度和资源的分配方式。
解决家庭暴力问题需要在社会认识、法律制度和政策层面进行改变,以确保所有受害者得到支持和保护,包括为男性创造安全的空间,扩大支持服务以满足他们的需求,挑战导致男性受害者认识不足的社会规范。
每个人都有权利在没有暴力和虐待的情况下生活,无论性别如何。
科学全面探讨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性别问题。
从我个人直觉上来讲,时常困惑,为什么评论者和部分网友,特别热衷于在人们呼吁关注女性家暴受害者的社会公共议题讨论场域内,强调男性也会受到家暴,男性受到家暴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
结合与他们沟通却发现,部分持有这些呼吁甚至反对的朋友,并不愿意围绕妇女儿童受家暴相关进行后续讨论,其实也从未主动发声关注过整体上(不论受害者男女性别年龄)的家庭暴力问题,好像对这方面的数据、事实、结论也并没有什么了解或者兴趣。这时常让我感觉交流很难继续下去。
但既然我选择了这个议题整理的这篇文章,那就应该尽力为读者提供综合的、全面的信息。
刻意突出男性家暴受害者,回避讨论女性,
是在干扰讨论,制造性别对立。
可能破坏性别平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在讨论男性也可能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现象时,好像确实存在着一个微妙且复杂的平衡问题。
一方面,承认男性也可能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对家庭暴力全貌认识的深化,有助于社会更全面地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另一方面,如果这种讨论被用来质疑或减轻对女性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关注和支持,则可能造成负面影响。
当社会正致力于解决一个长期被忽视的问题——“如女性遭受的家庭暴力”时,突然改变话题到男性受害者,可能会无意中分散公众对原问题的关注和资源。这并非意味着男性受害者的问题不重要,而是关于讨论的时机和方式的问题。
在专注讨论女性家庭暴力受害问题时突出插入男性受害者的讨论,有时甚至可能被视为一种抵消策略,意图削弱对女性受害者情况的关注或者质疑其严重性。这种行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都可能削弱对女性受害者的支持,且不利于建立一个全面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社会氛围。
在女性受家暴问题获得关注时故意转移话题,这种行为不仅无助于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反而可能加深性别间的不理解和对立,影响社会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全面支持。
将家庭暴力的讨论框架建立在性别对立的基础上,是一种零和思维,它错误地假设提高对一个群体关注就必然会降低对另一群体的关注。事实上,提升对家庭暴力所有形式的认识和理解,无论受害者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性别平等的重要步骤。
我们需要性别包容的反家暴公共宣传和能够保护所有受害者的资源及政策。
首先,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跨越性别界限,影响着男性、女性及儿童,还有其他多元性别群体。
每个受害者都应该得到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然而,根据多项研究和统计数据,女性在家庭暴力中往往是更为频繁的受害者。这并不意味着男性的遭遇应被忽视,而是强调在资源分配和政策制定时需要考虑到受害群体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
社会应增加对家庭暴力的整体认识和干预资源,而不是简单地在不同受害群体之间转移有限的注意力和资源。这我们在制定反家庭暴力策略和提供支持服务时,采取性别包容的视角,确保所有受害者根据其特定情况获得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媒体和公共讨论对于塑造公众对家庭暴力的理解和态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谨慎避免使用任何可能削弱对家庭暴力问题关注的言论,无论是针对男性还是女性受害者。通过性别包容的教育和公共宣传,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多样性的认识,包括男性受害者的现实,有助于打造一个更加包容和支持的社会环境。
所以在跟一些有相同和不同看法的朋友讨论之后,笔者最后想说,在讨论家庭暴力时,重要的是要维持对所有受害者的关注和支持,而不是将不同群体置于对立面。通过提升公众教育、增加资源和服务的可获得性,以及实施性别敏感的政策,可以更有效地应对家庭暴力问题,确保所有受害者都能获得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期待更多精神健康专业者参与反家暴的多学科讨论中,建言献策。
最后我想补充的是, 作为一个专注精神健康的号,可能我更希望引起大家讨论的是文中关于使用心理学和精神医学理解和支持帮助家暴受害者的部分引起评论的,尤其是请一些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者,提供更多独到和犀利的评价。例如通过精神医学,我们可以诊断和治疗家暴引起的心理创伤和相关精神疾病,如PTSD、MDD。而心理学可以提供了理解受害者经历的框架,支持他们在安全、支持性的环境中恢复自我价值感和自主权。综合多学科力量,采用个性化和性别敏感的治疗方法,促进受害者的整体恢复,重建其内在的力量和社会关系,是支持所有性别受害者的关键。
重要声明:以上的本文存在使用AI检索信息和辅助翻译的情况,同时也获得了症状网络其他主创和一位活动带领者的重要指导帮助。
致评论者
感谢您的留言评价,让我意识到原文的局限性和一些漏洞,在您的督促下,我个人对这个议题也有了更多的学习和成长,症状网络的推送作品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制作这篇留言回复消耗了不少我的个人时间,其实原文章也是。但我觉得这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我觉得写这个东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反驳一条毫无根据,漠视现实,傲慢自负的留言。
而是珍惜这个机会,尽量突破我个人的局限性,制造一个案例。在这个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社会议题上,再次强调以事实为基础,为大家呈现更多元的视角和丰富的信息,同时对质疑的观点保持开放和诚恳的态度,促进维护一个坚持科学和公平公正的讨论环境。这也是症状网络一贯的立场原则,这一点已经体现在我们的许多文献导读专栏中。
如果是认为这是在为不必要的人浪费大量个人宝贵时间,也没问题,但我觉得起码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上,自己负责与否的发言影响着那么多身处痛苦和无助处境中所有性别的家暴受害者,尤其是在公共场域内如何更好的被理解和帮助,与之相关的保护资源分配和政策法律制定。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
另外,我有个可能过分的要求是,请尊重我的付出,如您真的想继续讨论,请停止使用只言片语,花点功夫也撰写一篇并不完美但是体现诚意的文章,除了这个方法,我们没有什么其他可以值得继续沟通的了。
祝好!
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