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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审判到门口 现场普法效果佳
案情回顾
近日,龙陵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办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据悉,黄某和杨某系多年的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中,双方由于缺乏沟通,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20年10月份的一天,两人又因琐事发生了口角,丈夫杨某随即打了妻子黄某一巴掌,黄某一气之下并离家出走,后黄某诉至龙陵县人民法院,强烈要求要与杨某离婚。主审法官在查阅卷宗以及电话联系杨某后,获悉杨某因黄某离家出走,导致其急性精神分裂样精神病性障碍,考虑到杨某出行不便,秉持司法便民为民的原则,龙陵县人民法院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到杨某住所地村委会开庭审理本案。
调解经过
2021年3月23日,龙陵县人民法院一行四人到龙陵县象达镇芹菜塘村委会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黄某态度坚定,坚决要与杨某离婚。考虑到杨某的实际情况,以及还有两个还在读小学的孩子,在休庭时,主审法官细心的对黄某进行了劝导,黄某经过再三考虑,终于答应可以给杨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要求杨某当着法官的面承诺不再对自己实施家暴。法官严厉地训诫了杨某,杨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倍爱护妻子。案件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和好结案。
以案释法
庭审结束后,村民李某找到了法官,说自己的妻子也是前几天和自己吵了一架就回娘家去了,参加了今天的全部庭审过程,让自己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自己已经知道怎么处理好夫妻关系,怎么去挽回自己的婚姻。
随着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龙陵县人民法院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到司法工作中,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贴心更周到的司法服务,以更方便快捷有效的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供稿:余卫国
审核:刘兴荣
编辑:杨应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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