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学流派之间的battle(上篇)
过年期间,99%的人不想动脑子想工作,只有1%的工作狂还在加班赚钱,所以,法纳君为那99%的人准备了法学界最大的“瓜”,花一块大洋的时间和大家唠一次有逼格的嗑。
法纳是只做刑事的所,固然也只唠有关刑事的嗑。某著名学者说过,学科要经过流派的争论,才能达成共识。(当然这不是原话)
近代西方刑法理论的形成经过了两大流派的纷争洗礼:刑事古典学派(前期与后期)vs刑事近代学派(新派),这两大流派曾有过一次大型battle,因两大流派又各自细分出不同的派系,所以中间还有数次大大小小不同规模的battle。
今天我们先唠第一次大型的battle。
从形成时间上来看,两大流派的发展顺序应该是这样的:
前期刑事古典学派(旧派)——刑事近代学派(新派)——后期刑事古典学派
每个流派都有对应的代表人物,学过法律的你可能都不会陌生,没学过法律的你也听过一两个,毕竟人虽不在江湖,但江湖一直有他们的传说。
(排名不分先后,按出生时间自然排序)
从代表人物的人数上,旧派胜;从代表人物的名气上,还是旧派胜;从代表人物的国籍上,德国胜。(德国被誉为刑法重镇,无怪乎每一个热爱刑法的学子,心中都有一个德国留学梦)
虽然把这些大神奉为代表人物,除了贝卡利亚(被称为“近代资产阶级刑法鼻祖”)是科班出身并一生都在从事与刑事法学相关的工作外,其余大神都不是法学科班出身:康德和黑格尔都是学哲学的,二位大神提出的哲学理论,即为法哲学的奠基;费尔巴哈本科师从黑格尔,研究哲学,却成为了“近代刑法学之父”;边沁虽然具有法学本科背景,还当过律师,可他哲学造诣却高于法学,所提的“功利主义”流传至今;穆勒甚至没有上过本科,全是由父亲一对一VIP传授。
到了新派,掌门人龙勃罗梭所研究的专业已经细化到了犯罪学,而他在本科时期主攻精神病学,属于医学范畴。而加罗法洛、菲利都师从龙勃罗梭,三人被称为“犯罪学三圣”。
原来现在流行的跨界早在18世纪就被大神们玩过了,这才是真·跨界!
看完生平履历,我们再来看看大神们都在battle什么。
说是理论纷争,但实际上受时代的影响,前期旧派与新派几乎没有过正面战场,而是后人对前世的批判与继承。
旧派理论形成的背景是资产阶级大革命,欧洲和北美的封建主义、神权宗教受到冲击,这个时期的思想家们提倡理性和意志自由,本质上是以行为为中心,强调行为的产生是由人的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
前期旧派的理论基础是社会契约论、自然法理论,形成了以下10个方面的理论:
1-刑罚权的来源:社会契约
2-罪刑法定原则
3-刑罚人道主义
4-罪刑相适应原则
5-刑罚的目的:一般预防
6-报应刑理论
7-意志自由论
8-道义责任论
9-客观主义
10-死刑的存废之争
而新派理论形成的背景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的时期,暴露了许多社会问题,犯罪日益严重,各种犯罪类型爆发,刑事古典学派的理论显然已不能解决这些新问题,故以实证主义、进化论为基础等自然科学开始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而新派强调以人为中心,人被社会因素所影响和决定,特别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对刑事政策的发展和调整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新派的理论形成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
1-犯罪原因论
2-意思决定论
3-社会责任论
4-主观主义
5-目的刑主义
6-保安处分论
7-刑罚的目的:特殊预防
真正的学派之争发生于后期旧派与新派之间,后期旧派的诞生完全是为了“刚”新派。后期旧派在继承前期旧派意志自由论的基础上,更加倾向于用国家主义、权威主义解释法律,对现代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现代法学理论体系的雏形初具。
后期旧派形成的理论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规范主义
2-构成要件论
3-因果关系论
4-共犯论
总体而言,新、旧两派的争议焦点在于5个方面:
决定论vs意志自由论
主观主义vs客观主义
社会责任论vs道义责任论
目的刑论vs报应刑论
社会本位vs个人本位
当然,流派之争的过程是一个思辨的过程,并非为了争输赢。思而辩,辩再思,再思再辨,才形成了如今刑法学这一学科独特的魅力。
这一次“考古”,你会发现,只懂刑法的人,不一定能精通刑法,但是懂得将其他学科应用于刑法的人,一定能精通刑法。
如果本文能让你感受到一点点刑法的魅力,欢迎关注下篇:诸神之战——刑事法学流派之间如何ba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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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齿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
——艾伦·德肖维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