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修订】(限本校应届毕业生)
本文源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招收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我校研究决定,实施2020年招收及培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经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共设9个专业,计划招收100人,各专业计划人数如下
考生限填报我校1个专业,专业志愿不进行调剂。依据教育部关于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填报专业限制条件详见附件)。
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考生必须在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网上报名:2020年7月3日至7月7日24:00,考生可登录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平台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s://baoming.buaa.edu.cn,考生在校外需使用北航VPN和统一认证账号访问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用户名为考生在我校本科阶段的学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建议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后及时修改密码。
2.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申请表包含如下几个部分:
(1)基本信息:考生需在报名系统提示下提交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
(2)个人荣誉与奖励:考生须如实填写本科学习阶段院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情况,并将对应获奖证明扫描件通过“附件”栏上传系统。获奖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不上传相关证明者视为获奖信息无效;
(3)等级证书:考生须如实填写所获的学科能力等级、技术能力等级等相关情况,并将对应证明扫描件通过“附件”栏上传系统。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不上传相关证明者视为获奖信息无效;
(4)个人陈述:考生须撰写8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并将电子版填入报名系统中对应位置,主要内容可包括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实践经历和成长发展经历等。
(5)学习规划:考生须撰写800字以内的学习规划,并将电子版填入报名系统中对应位置,主要内容可包括考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习基础与学习计划等。
以上信息在系统内填写完毕后,考生需下载打印申请表,在“本人确认”栏签字确认,并将完整版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上传系统方视为报名有效。申请表内容将作为考生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请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内容。
学校对考生在系统填报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如因申报信息不符合相关报考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初审结果将于7月8日后通知考生,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学校对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两部分组成:
我校根据材料评审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及各专业招收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材料总成绩相同,优先比较第一部分评审成绩。
拟录取名单将于7月22日后在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jyc.buaa.edu.cn/)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录取手续。
1.考生须在2020年入学报到前取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在报到时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2.我校严格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标准收取学费,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和录取资格。
4.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具体由各相关学院制定专门培养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培养的相关规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学校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对于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监督电话:010-82338240、010-82338830
集中咨询时间: 2020年7月3日—7月7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限制条件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