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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清城区检察院

清城检察
2024-10-1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清远检察 Author 清远检察

近日,清远市检察院召开质量建设年一月一点评工作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岑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及清城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清城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考试,考试内容来源于市检察院编发的《工作手册》,督促检察人员真正把《工作手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检察工作质量。


会上,清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德波汇报该院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点评。曾德波同志表示,开展质量建设年一月一点评工作会议是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工作落实的有力举措,能切实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并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明确工作方向,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检察院陈岑检察长认为,清城区检察院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监督意识、创新理念、案件质量、融合发展理念、系统观念等方面均得到了增强,主要指标整体向好,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呈现出“起步就冲刺、开局就争先”的强劲势头。就进一步提升清城区检察院工作质量,他提出三点意见:


01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度

要提高敏感性,协同努力办准办好经济犯罪、涉众型犯罪、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等案件,展现检察担当。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共同解决疫情影响下多发的劳资纠纷、租赁合同、房地产类、资源类领域案件,服务清远经济社会发展。

02树立程序意识和责任心意识

准确把握批捕和起诉的标准,夯实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扎实推进最高检部署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公开听证工作,提升办案质效。

03秉持大数据思维和融合发展理念

用好办案数据库,尤其在开展行政检察、虚假诉讼等方面监督时,要用好建好模型。综合运用审查、侦查、调查“三查并举”监督手段,善用自行侦查和侦查,推动“四检融合”发展。采取市院与基层院联合办案、一体化办案模式,推动“四大检察”相互贯通、互为支持。

就全市检察机关树牢“一体化”履职意识,市检察院各部门强化精准指导、常态化指导,陈岑检察长提出四点意见:



01突出办案抓指导

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要带头办好案,将自身办案过程作为发现问题、指导工作的过程,在办案理念、方法、效果方面示范打样。

02突出典型抓指导

要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在抓先进和落后两方面典型上下功夫。既要发挥先进地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又要紧盯业务工作问题较多和相对落后的单位,及时帮助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03突出调研抓指导

每个业务条线要重新对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编印新《工作手册》,努力从制度机制上完善解决办法。各条线都要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来推动整体工作的发展。

04突出科学管理抓指导

紧紧围绕最高检制定的案件质量主要指标开展分析研判、质效考核、工作考评等工作,做到科学运用,动态、宏观调整,促进业务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从节点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数据管理、清单管理、专项管理和短板治理下功夫,充分发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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