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检察官@同学们,请接收你的专“暑”普法

清城检察 清城检察
2024-10-11

暑假已至,同学们在愉快地

享受假期生活的同时,

安全问题也一定不能忽视。



暑假是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案件的多发期。


在这里,未检检察官

总结了专“暑”普法典型案例,


希望帮家长解忧,

助同学们过一个

守法、懂法的快乐假期!


遭受教唆合伙作案

入室盗窃“酿成大错”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其心智并不成熟,没有很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若缺乏道德熏陶和法律的指导。在缺乏法治安全意识的情况下,他们就无法正确判断自身行为是否合法,极易受到朋友、同学以及其他不良诱惑的教唆和引诱,从而在不知情下误入犯罪道路。


如本院办理的小深盗窃案,年仅16岁的小深,初中辍学后受朋友教唆,半夜强行打开某百货店卷闸门进入店内盗窃了一批香烟。小深缺乏对外界不良诱惑的抵制能力,在他人教唆下,便失去了自主判断从而与其他人一同合伙盗窃牟利。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受不良文化影响

打架斗殴“逞英雄”

勿以恶小而为知,勿以善小而不为。由于未成年人大多具有模仿能力强及好动不好静的性格特点,对充斥于影视屏幕及书刊中的丰富警匪故事特别感兴趣,从耳濡目染到刻意模仿,容易将自己带入到剧情里,把学到的成年人集团犯罪“经验”融入到实践中,使其犯罪形式呈现出成年人化的趋势。


如本院办理小杰寻衅滋事案,年仅17岁的小杰与好友们在小区附近吃宵夜喝酒,在回家途中看见龙眼树便想摘几颗龙眼来尝尝。在偷摘过程中,小区巡逻保安发现并试图录制小杰等人砍伐龙眼树的视频证据,却遭到小杰等人用菜刀、锅铲等器械的攻击,导致保安身体多处损伤。


利令智昏误入歧途

结伙作案“铤而走险”

不易之财不可取。未成年人由于年纪小,在不良诱惑的驱使下,容易结伙犯罪。


如本院办理的小谭盗窃案,准备升读高一的小谭观察到自家楼下有一台摩托车存放已久,便伙同其同学合力偷走该车,卖掉后两人进行分赃。


结 语

暑假是同学们管理的空档期,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同学们在假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治安全意识,用好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同时,暑期也是“弯道超车”的好时机,同学们可以静心回顾上学期所学的知识,查漏补缺;品读经典书籍,扩宽知识面;开展体育锻炼,强健体魄,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充实的假期!



— END —






供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刘泳春

责编:刘影丽


202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公告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

中央军委举行颁授“八一勋章”和荣誉称号仪式 习近平向“八一勋章”获得者颁授勋章和证书 向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颁授荣誉奖旗

陈一新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法战线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


投稿邮箱:fazhiwangqy@163.com


清远检察机关新媒体矩阵



清远检察    清城检察   清新检察

英德检察    连州检察   佛冈检察

连南检察    连山检察   阳山检察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清城检察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