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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检察工作经验被《人民法治》专题刊载:联动履职筑牢反家暴司法屏障

清城检察
2024-10-12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清远检察 Author 清远检察










各部门联动履职刻不容缓

自《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清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监督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统一正确施行,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2年3月,清城区检察院在办案时获悉,2021年9月以来,清城区无业人员李某因索要钱财未果,多次殴打妻子马某。马某曾以报警、联系社工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求助,但有关部门并未充分告知其救济途径和权利,而是以劝解、口头警告为主。马某因长期受到李某的威胁和殴打,身心遭受较大伤害,其合法权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经办案调查,我们发现过去很长时间以来,反家庭暴力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批评调解、轻实际惩处’的倾向,加强各部门联动履职,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长效长治刻不容缓。”清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莉敏表示,“我们从办理的多起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中发现,由于早期有关部门在处置家暴案件过程中权利告知不够充分,联动单位未能及时通报、转介、跟进,基层组织未及时排查、上报,采取的制约措施力度不足,在联动履行反家庭暴力惩处、服务、宣传、监督等职能方面还存在堵点,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存在漏洞,以妇女为主的家暴受害人权益保障不够充分。因未得到有效惩治,部分施暴人变本加厉,妇女合法权益持续受损,亟需各方协同共治。”



检察机关主动作为 积极构建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新格局

检察机关在保障妇女权益工作中肩负重要使命。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明确指出,针对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拉开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序幕。《国家人权计划(2021-2025)》提出,对不履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职责等侵害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


2022年3月,清城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马某被家暴一案的线索,经逐级请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决定作为行政公益诉讼以事立案。为切实筑牢反家暴共治防线,防止“家庭小问题”演变成“社会大问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妇女联合会召开座谈听取意见建议,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专案推进具体方案,并指导清城区检察院依法开展调查。案件办理期间,清城区检察院坚持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灵活采用磋商等办案方式,督促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反家庭暴力工作认识再深化、履职再给力、协作再紧密、宣传再加强、服务再提升,共同促进问题解决并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受家暴妇女的生命健康权等合法权益。



积极探索横向联动举措 拓展公益诉讼办案成效



调查研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立案后,为进一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凝聚反家庭暴力履职共识,清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清城区法院、公安、民政、妇联、司法、教育等部门调取2020年以来辖区内家庭暴力报警记录、求助信息等证据材料,了解家庭暴力案件情况及各单位履行反家庭暴力职责情况,并建立数据台账。2022年7月4日,清城区检察院赴清城区妇儿工委走访,根据前期调查掌握的情况,共同研究修订完善2020年制定的《清城区家庭暴力案件处置工作联动机制》,细化相关具体举措,并以此为契机策划召开专题会议,总结该项机制实施成效,深入分析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社会治理,促进清城区反家庭暴力工作向纵深推进,推动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对于公益诉讼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近期重复报案或求助等家暴个案线索,我院主动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全力解决受害妇女面临的实际困难。”清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罗少东介绍。2022年7月20日,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清远市、清城区两级检察院组织清城区法院、教育、民政、司法、妇联、公安等单位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代表参会并发表意见。会议明确了各参会单位的职责分工,制定了10项加强联动的具体举措。2022年7月22日,清城区检察院与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就进一步加强反家庭暴力联合履职进行座谈沟通,双方就“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加强协作,凝聚合力”“立足职能,能动履职”“完善机制,强化实效”等方面达成共识。



针对马某被家暴一案,清城区检察院和区妇联牵头组织公安机关、属地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听取当事人诉求,共同协调处置方案。公安机关重新跟进并全面收集家暴证据,依法对其丈夫李某予以训诫。民政部门多次安排社工上门进行心理辅导,梳理家庭矛盾根源。承办检察官依托区妇联在清城区检察院设立的“妇联执委工作室”,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救助,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对该案受害人马某及3名未成年女童发放司法救助款1.2万元,并委托清远市巾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按月发放给她们母女4人,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目前,她们一家已回归平静生活,未再发生家暴事件。”罗少东说。




推动构建反家暴长效机制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为进一步深化办案效果、建立长效机制,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妇联共同签订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2022年7月25日,清城区检察院和区妇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举办反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保障联动履职沙龙。各职能部门就家暴预防及告诫、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强制报告、人身安全保护令等7个专题进行研讨。清城区妇儿工委牵头完成了《清城区家庭暴力案件处置工作联动机制》的修订工作,搭建了法院等7个单位的联动履职信息共享平台。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出台了处置家庭暴力警情工作规范和反家庭暴力“九个一”工作方案。区妇联牵头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一条集预防、处置、救助于一体的家暴案件绿色通道。


针对当地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九龙治水”问题,检察机关探索通过公益诉讼以“我管”促“都管”,主动与妇联组织加强协作,共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履职,促进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营造了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2022年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清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件督促加强反家庭暴力联动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与妇联组织通力合作,加强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整体提升保护质效,促进形成监督保障反家庭暴力法统一正确实施的长效机制,取得“1+1>2”的监督实效,充分体现检察公益诉讼凝聚各方合力,维护受家暴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系统治理的独特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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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艳芳

责编:刘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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