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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特辑丨公益诉讼检察润泽清远湿地

清城检察
2024-10-12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清远检察 Author 清远检察


清城区检察院能动履职

“益心”守护飞来湖湿地公园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对于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具有重要作用。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和清新区交界处的飞来湖湿地公园总面积201万平方米,是清城区第一个湿地公园,是清远城市环城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景观水系和笔架河排洪双重功能。

近年来,清城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公益之诉的功能定位,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凝聚多方合力,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以“我管”促“都管”,当好湿地生态环境“守护人”,切实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水清鱼跃鸟蹁跹”的湿地生态美景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科技赋能 实地走访

固定侵害湿地公园证据


2023年4月,清城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过程中发现飞来湖湿地公园正遭受福寿螺、清道夫等外来物种入侵,且沿湖自然驳岸坍塌、湖面生活垃圾堆积、污水直排等问题,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排查到的上述问题,清城区检察院决定作为行政公益诉讼以事立案,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调查、利用无人机成像光谱仪现场勘查以及对湖区水体取样检测等方式,进一步核实飞来湖湿地公园遭受侵害的事实。同时,清城区检察院通过走访城市管理、林业、农业、环保、水利等单位,查实林业部门负责申报设立飞来湖公园,日常养护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而具体养护工作则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相关部门未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在联动履行湿地保护、宣传、违法行为监督等方面存在堵点,湿地公园保护存在漏洞。




磋商座谈 跟进监督

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5月29日,清城区检察院就飞来湖湿地公园保护问题,组织区城市管理、林业、环保、农业、水利、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志愿者代表、第三方公司参会并发表意见。这是清城区检察院首次以公益诉讼形式就湿地保护问题进行磋商座谈。

“飞来湖湿地公园作为清城、清新两地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发挥着重要的生态调节作用,保护好飞来湖湿地公园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承办检察官在座谈会上表示,“希望通过此次磋商进一步明确相关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建立联动履职机制,切实推动湿地公园建设、管理规范化、现代化。”

磋商会后,清城区检察院及时向区城市管理局、林业局等六家行政单位制发磋商意见书,通过回访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商解决问题方案、邀请人民监督员“回头看”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截至目前,相关行政机关先后对湖区在营的6家商户是否存在直排行为进行排查,对湖区16个垃圾集中点位是否存在污水直流湖区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共打捞湖面生活垃圾约25吨,投入1000万元加强对湖区周边污水主管道的修复;针对湖区存在的外来物种问题进行了药物防治与自然天敌相结合的治理,初步修复面积达6.5万平方米;责成第三方管理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养护工作。



建章立制 能动履职

推动湿地公园长效保护


针对飞来湖湿地公园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职能部门职责交叉,权限不明情况,清城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督促之诉的职能优势,联合区林业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建立《清城区飞来湖湿地公园保护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厘清、细化相关职能部门在飞来湖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首办督办制度,丰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履职内容,凝聚公益保护意识,整合履职合力,积极扩大湿地保护“朋友圈”。“湿地公园保护意义重大,《联动机制》确实是一个督促行政机关联动履职、共同守护湿地公园的好方法,把湿地公园治理得更加细致化、个性化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治理的效率。”朱光晞作为“益心为公”的志愿者,见证并参与了《联动机制》从提出设想到签订落实的全过程。

保护飞来湖湿地公园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清城区检察院在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湿地保护的关注和期盼,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开展志愿者招募活动,积极邀请身处不同行业,具有各类专业知识且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成为志愿者,发挥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共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守护大美湿地。同时主动争取统战部门、民主党派支持,通过主动邀请、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全流程办理,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法深化“阳光司法”,让更多的人、更多的力量参与到湿地公园保护中来。



一体化办案 跨区域办理

推进湿地公园流域治理


“每逢大雨过后,大量黑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流入飞来湖,对湖水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清城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位于清新区北广场附近的飞来湖湿地公园湖区内的调蓄池自2015年建成以来,未及时抽出及处理调蓄池内的雨污水,常年堆积大量淤泥及生活垃圾。

为实现对跨区划湿地公园的综合保护,推动流域治理,清城区检察院依托一体化办案,经市检察院将线索移送清新区检察院办理。清远市院在指定清新区检察院履职监督的同时,及时对下指导,要求两院加强合作、分别立案、协同办理,实现对跨区域湿地公园“上下游、左右岸、水陆面”综合保护格局。目前清新区检察院已对水利部门立案调查并进行磋商,推动水利部门排查相关情况,制定清理清洗调蓄池的具体方案。



普法宣传 示范点建设

做好普法“后半篇文章”


飞来湖湿地公园牌坊位于飞来湖湿地公园景区正门,牌坊下的清远鸡文化馆以其古色古香的外观特征以及馆内多种具有历史底蕴的文创产品成为市民朋友的首选“打卡点”之一。如今,牌坊附近又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清城区检察院湿地保护公益诉讼示范点普法宣传展示区,该展示区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向人民群众介绍了湿地、湿地公园的定义、世界湿地日的由来、保护湿地的意义、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以及法律后果。这是清城区检察院拓展公益诉讼工作职责、做好普法“后半篇文章”的一次生动实践,旨在引导市民朋友在享受湿地美景的同时,共同守护湿地生态,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

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过程中,清城区检察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为契机,在6月1日当天,联合区林业局等六家行政单位在飞来湖公园进行湿地保护方面的普法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倡导社会公众共同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引领形成湿地生态保护社会法治风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保护湿地首先要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清城区检察院牵头行政机关开展湿地保护普法宣传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此类普法宣传能常态化、持续开展。”参与普法宣传的志愿者黄金河说道。

如今,清城区检察院正以湿地保护公益诉讼示范点普法宣传展示区的建立为契机,计划在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深入结合“世界湿地日”“国家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施行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两微一端”、现场普法宣传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湿地保护普法宣传,不断扩大受众群体范围。



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找准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与湿地保护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协作,强化湿地保护中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守护未来,润泽和谐之美。


END





编辑:曾艳芳

责编:刘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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