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检察:统筹“四对关系”以案件质量评查强监管提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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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检察院深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评促改、以改促管、以管促优,深化全覆盖与有侧重相结合、智能辅助与提质增效相挂钩、管理与督察相衔接以及内外部监督相统一管理体系,在规范检察权运行上求突破,服务大局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聚焦重点与规范引领相结合,构建“全覆盖+有侧重”闭环链路
该院以《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为指引,坚持评查范围全覆盖,探索评查方向有侧重,综合运用常规抽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方式,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类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确定由13名入额检察官担任评查员,采取交叉评查形式,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释法说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2023年共评查各类案件199件,其中常规抽查95件,重点评查4件,专项评查100件,合格案件率为100%。
二、智能辅助和评查质效相融合,驶入“智慧+平台”迭代升级新赛道
清城区检察院应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对199件案件进行自动抽选、随机分配,实现电子卷宗与案件评查标准对应,做到评查全过程留痕。牢牢抓住智能化评查客观性强、精准度高、可视化强等系列优势,帮助评查员把握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重点,实现积极评、大胆评、认真评的良好效果,有效解决同体监督难的问题。
三、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相衔接,搭建“互融监管+协调治理”一体流程
清城区检察院把检务督察和案件管理密切协调、职能互补,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严格规范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相关程序。建立案管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在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业务数据核查中互融通报一体机制,实现管人与管案、评查与问责、督促与整改三者同步推进。今年以来案管部门共计制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25份,同步将相关流程监控材料送检务督察部门备案,检务督察部门均进行督促整改,以案卡“严流程”确保案件“精质量”。
四、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统一,把控“专业知识+法律监督”新抓手。
清城区检察院通过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十种监督方式”进行深挖研究,邀请人民监督员2人对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就195件专项评查和常规抽查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审阅。人民监督员以自身专业实践“质检”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就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评查情况和评查认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阅。清城区检察院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针对评查发现问题进行细致整改,真实呈现了清城检察秉持“勇于自我监督”的开放姿态、努力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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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三检察部
编辑:曾艳芳
责编:刘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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