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急救日】益“心”为公,守护你的“黄金四分钟”
因为心跳
我们才能感受世界的美好
如果心跳骤停
发生心源性猝死
只有黄金4分钟
能拯救我们的心脏
在最佳“救命黄金4分钟”内
用AED对患者进行除颤
能最有效制止猝死
当“急救神器”
AED自动体外除颤仪
配置不规范、不能正常使用
危害到公众利益时
“检察蓝”及时出手
↓↓↓
什么是AED?
AED,即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一种便携式的医疗设备,可以被非专业人员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也是国家重点推广应用的紧急生命救护安全应急装备。
据统计,心脏骤停的人,生存率以分钟为单位递减:每延迟1分钟,生存率递减7%-10%,十几分钟后,生存率接近零。因此,当病人出现突发性心脏骤停症状的前4分钟被称为“黄金4分钟”。
如果我们身边恰好有AED设备且能用会用,就会极大地提升抢救成功率。因此,AED的依法配置、管理、使用,涉及人民利益、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对AED的配置和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公共场所未依法配置AED,部分已经配置的AED管理不善,安装不规范、无指引标识;官方AED电子地图不精准等,一旦遇到突发情形,极易错过心脏骤停患者的抢救“黄金4分钟”。
目前,在最高检的指导下,多地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探索针对AED的检察公益诉讼,不仅助推解决AED的配置管理问题,还推动相关部门加强AED使用培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能用、会用的问题,助推AED列入城市“生命通道”。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曾艳芳
责编:刘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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