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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姜伟:铭鼎法坛、暄煦杏林的大先生(二)——记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教授的法治人生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民主与法制周刊 Author 姜伟、吴笛

>>高铭暄教授 受访者供图

三、新中国刑法学术研究的开拓者

高铭暄教授是当代著名法学家,勤于研究问题,勇于理论创新,在70年的理论研究生涯中,潜心向学、笔耕不辍,一直致力于学术研究,硕果累累、著作等身,共有个人专著8部,主编或参编的著作100多部,发表论文300多篇,参与多部俄文著作翻译,在法学研究领域成就卓著,誉满学林,成为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是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擎旗人。1984年,高铭暄教授主持创建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被同仁公推为首届干事会总干事(后改为会长),并连续担任17年会长。2001年卸任会长后,一直担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名誉会长,被视为中国刑法学界的灵魂和旗帜。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为刑法学界的同仁提供了一个研讨交流的平台,使原先各自为战的研究个体,集合成为刑法科学研究的“国家队”。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界规模最大、研究活动最规范、最具活力的研究会之一。近40年来,高铭暄教授作为研究会的会长(总干事),几乎参加了历届学术年会,组织协调专家学者攻克了许多重大研究课题。

高铭暄教授以一系列“开山之作”“扛鼎之作”,为我国刑法学的学术研究、学科建设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高铭暄教授所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一书,不仅是中国法学学术研究的拓荒之作,而且是关于中国刑法立法研究的开山之作。196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第33稿完成后,高铭暄教授回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根据教研室领导的建议,高铭暄教授撰写了近8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学习纪要》,梳理了刑法立法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作为法律系教职人员的教学资料。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后,全社会掀起学习法律的热潮,但没有诠释性和解读性的书籍可资参考,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刑法的理解与适用都存在一些疑难问题。高铭暄教授是唯一全程参与刑法制定的学者,拥有丰富的第一手立法资料。应法律出版社之邀,作为最“了解”刑法的人,高铭暄教授倾注心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学习纪要》基础上修改、补充,形成近2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于1981年7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成为改革开放后的第一部刑法学专著,社会影响很大。这本书准确阐释了1979年刑法各条文的立法原意,记述了立法过程中的各种不同意见,展示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从草创到颁行的二十余年艰难历程,为刑法学的教学、研究和刑事司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帮助。该书首印12000册,发行之后就销售一空,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手抄本”。高铭暄教授的恩师、曾任外交部法律顾问的我国著名法学家李浩培先生对此书给予了高度评价,称“任何人如欲谙熟我国刑法,是必须阅读的”。
三十多年之后的2012年,年届耄耋的高铭暄教授执笔完成对原书稿的修订,85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出版,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荣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一等奖。这本巨著对新中国刑法立法进程、背景、法条要义给予全面深刻的阐释。从内容上看,该书是解读刑法精神的教科书、描述刑法发展变化的编年史、介绍刑法条文沿革的路线图;从编写体例来看,该书既有对刑法发展历程全景式的叙述,又有对刑法条款具体内容详尽的解析,以翔实丰富的文献资料和历史信息,构成新中国刑法立法的缩微档案馆和全景纪录片。2020年4月,该书被列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荣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一等奖。2015年4月25日,高铭暄教授在颁奖仪式上发言。 受访者供图
“你要给别人一桶水,你自己必须有十桶水。”这是高铭暄教授的恩师李浩培先生当年的耳提面命。先生谨记在心,要求自己的教学风格厚重平实,学术研究深入扎实,与时俱进地学习,笔耕不辍地研究,确保自己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和研究成果。先生曾经讲道:“学术研究最直接的工作就是著书立说,几十年来,自己一以贯之的努力。”高铭暄教授主编出版的一系列重磅著作,奠定了先生在我国法学界的学术地位,被尊称为中国刑法学界的泰斗。
高铭暄教授担纲主编的《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1949—1985)》(70万字,1986年11月出版),全面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刑法学的研究历程,收集了刑法学研究的代表性文献,是我国法学领域第一部系统全面的学科文献类著作,为法学各专业研究综述的写作和出版树立了典范。

由高铭暄教授与王作富教授联袂主编的《新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56万字,1988年出版),开刑法专题研究之先河。该书对犯罪论、刑罚论和罪刑各论中的35个重要课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探究。

高铭暄教授主编的《新中国刑法科学简史》(1993年出版),填补了新中国刑法学发展史研究的空白。

高铭暄教授主编的刑法学巨著《刑法学原理》三卷本(148万字)1994年10月全部出版,堪称中国刑法学理论研究的扛鼎之作。这部鸿篇巨制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成果,历经十余载潜心调研,集新中国成立以来刑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精华之大成,深刻探讨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及其发展规律和学术成果,成为中国刑法学硕士生、博士生的基础教材。1996年,该书荣膺国家图书最高奖项——第二届国家图书奖。

高铭暄教授主编的国家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点项目成果《新型经济犯罪研究》(83万余字,2000年出版),第一次构建了研究新型经济犯罪问题的理论体系,系统地阐述了新型经济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标准,提出了对新型经济犯罪各罪的认定原则和刑罚模式,是关于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的一部精品力作。

先生曾说:“我这一生就喜欢坐冷板凳,喜欢有自己一些独立思考的空间,随着自己慢慢老去,总有一天是干不动的,但是还有些东西留给社会,这是我精神上的财富。”
四、新中国刑法理论体系的设计者

高铭暄教授是中国特色刑法科学体系的奠基人和设计者、法学教育中国化的首倡者和践行者。我国刑法学界能有这样一位深谙法学教育规律、守正创新、精业笃行的名师巨擘作为领军人物,是刑法学科的幸运。先生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守社会主义制度之正,创中国特色刑法理论体系之新。高铭暄教授坚决反对做西方刑法理论的“搬运工”,积极构建中国自主的刑法科学知识体系。中国刑法科学的发展和繁荣,正是由于高铭暄教授的拓荒奠基和掌舵领航。因此,高铭暄教授对中国刑法科学体系的理论贡献具有奠基性、创新性、引领性的重要意义。

>>高铭暄教授参加新刑法实施研讨会 受访者供图

高铭暄教授1956年参加撰写的《刑法总则讲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集体编写),是废除国民党政府“六法全书”之后新中国学者自己编写的第一部刑法学教材。这部教材宣告了新中国刑法学的创立,对探索构建中国刑法科学体系,具有奠基性地位和开创性意义。

为构建中国特色刑法科学体系,高铭暄教授通过主编一系列高等教育《刑法学》通用教材,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观点、作出了诸多原创性的贡献、形成了一些体系性的研究成果,被法学界誉为“新中国刑法学的奠基人”。1982年,先生在主编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材时,率先提议在教材体系中设立“刑法基本原则”专章,并倡导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由此成为定例。当时,我国1979年刑法并没有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规定类推的背景下,高铭暄教授力排众议,提出将“罪刑法定”作为中国刑法科学的基本原则,尤为难能可贵,成为教材的最大亮点。“罪刑法定”原则最终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所采纳,在法律上真正成为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曾经评价说:“这一刑法教科书在当时代表了我国刑法学的最高研究水平,其所建立的刑法学体系为后来的各种刑法论著和教科书所接受,成为各种同类著作的母本。”
高铭暄教授最早提出民主刑法观、平等刑法观、人权刑法观、法治刑法观、适度刑法观、开放刑法观、超前刑法观、经济刑法观、效益刑法观、轻缓刑法观等十大刑法观念。

高铭暄教授对刑事责任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研究,认为应当将犯罪、刑事责任、刑罚视为三个不能互相替代的概念,承认刑事责任的独立地位,主张构建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三位一体的理论体系。这不仅是我国刑法理论的一个创举,在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中也是独树一帜,对我国刑法科学体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高铭暄教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主张从犯罪事实及合目的性两个方面对社会危害性进行阐释,创造性地揭示了中国刑法犯罪概念的本质属性,成为我国刑法理论的基本范畴。

高铭暄教授关于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对我国现行犯罪构成理论的奠基、成型和完善起到重要作用。早在1956年参加编写新中国第一本刑法总则讲义时,高铭暄教授执笔撰写了其中的第三章“犯罪构成”。先生不仅是最早著述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第一人”,而且是系统深入研究犯罪构成理论的集大成者。在刑法学界出现引入德日“三阶层”理论与坚守“四要件”理论之争时,高铭暄教授不顾年迈,亲自上阵论辩,连发三篇重磅论文,从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高度,旗帜鲜明地坚持“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提出完善和坚持中国刑法学体系的构想。先生认为,我国采用“四要件”理论是一种历史性选择,具有历史合理性;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现实合理性;理论逻辑严密、契合认识规律、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具有内在合理性。与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相比,“四要件”理论更适合中国诉讼模式,具有显著的优势。

高铭暄教授既有家国情怀,更有理论自信。丰富、多元的学习经历奠定了先生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形成构建中国特色刑法科学体系的学术自觉。高铭暄教授最早接触刑法,是新中国成立前在浙江大学求学期间(1948年),李浩培教授讲授的刑法学,就是当时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刑法及其理论,即德日“三阶层”理论。新中国成立后,他转学到北京大学,聆听蔡枢衡先生讲授其自创的“刑法学”。自清末修律开始,德日刑法学的引进成为潮流,当时便有法学界的中西之争,蔡枢衡先生始终倡导建设中国新概念法学。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习期间,高铭暄教授是我国系统学习苏联刑法理论的第一批学者,当时有四位苏联刑法学专家授课。借助参与刑事立法的机会,高铭暄教授全面学习了当时可以收集到的各国刑法,特别是具有代表性的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刑法典。改革开放以后,高铭暄教授到世界20多个国家出访,与各国学者交流刑法理论,对英美法系犯罪论体系有了进一步了解。可以说,李浩培先生讲授的德日“三阶层”理论是先生的刑法启蒙,从此与刑法结缘。蔡枢衡先生讲授的《刑法学》给予先生丰富的中华法律文化资源,在高铭暄教授的心里埋下“中国风”刑法学的种子。苏联刑法理论给先生打开一扇追寻刑法科学的门,英美法系犯罪理论给先生提供了“他山之石”的借鉴。通过比较鉴别后的博采众长,高铭暄教授认为,经过70年的系统培训和实践历程,“四要件”理论适合中国国情和司法实践,在中国已经实现本土化,完全转化为中国话语,成为中国特色刑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铭暄教授坚持构建中国刑法科学体系,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和严谨的理论逻辑。最重要的是高铭暄教授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的科学指导,强调遵循法律学科的学术研究规律,总结中国司法实践的有益经验,赓续中华法律文化,注重在比较鉴别中兼收并蓄。高铭暄教授主张建立以“四要件”理论为核心的中国刑法科学体系,并不是苏联刑法理论的简单套用,也不是历史上中华法系的再生,而是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刑法科学体系,既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不同,也与英美法系刑法理论有异,这是中国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对世界刑法理论的丰富。

高铭暄教授认为:“中国的刑法学必须服务于中国的刑事法治现实和实践,必须立足于解决中国刑事法治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越是民族的、越是中国的,才越是国际的,才能得到他国的尊重。中国的刑法理论绝不能崇洋媚外,更不能生搬硬套西方理论。照搬他国的理论体系,没有平等交流的自主地位,只会跟在他国后面亦步亦趋。先生自豪地说:“我国刑法是一张名片,极具特色、很接地气,它是我国实际情况的反映,也能解决实际问题。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法律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刑法在世界上也会越来越有影响。所以我们不应妄自菲薄,但也不自吹自擂,只要国家富强,有影响力、有吸引力,刑法学就会做大做强,不会矮人一截,这点志气我是有的。”高铭暄教授培养指导刑法学博士生,希冀他们不仅成为中国学术研究的中坚力量,还能肩负赶超西方法学理论的历史责任。
五、享誉国际刑法领域的“中国高”

在国际刑法学界,外国学者谈及中国刑法,必然提到“中国高”。高铭暄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特别讲道:“我一直很努力地想把中国的刑法推向世界,向外交流。”改革开放以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高铭暄教授积极推动中国刑法学界与国际的交流,是中国刑法学国际化的开拓者和引领者。

>>高铭暄教授 受访者供图
高铭暄教授是最早走向国际的中国学者,上世纪80年代便有学术论文的译文在国外刊物发表。高铭暄教授也是国际影响最大的中国刑法学学者,其学术著述被译为英、法、德、俄、日、韩6种文字在外国出版或发表。高铭暄教授的代表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德译本、俄译本,分别在德国、俄罗斯出版,英译本也正在编译中。

高铭暄教授是中国刑法走向世界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积极推动刑法学的国际交流,注重引领中国刑法学界走向国际舞台。他曾说:“我们要让外国人知道中国的刑法很系统、很完备,有不少好经验。同时也要了解其他国家的经验,促进交流。”他先后出访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埃及、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开展讲学、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借鉴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为中国刑法学推开世界之门。1983年,高铭暄教授作为中国法学界的代表,第一次出访美国,先后访问了美国几所著名法学院校,在交流过程中,他积极地介绍中国刑法和司法实践。佐治亚大学和耶鲁大学邀请高铭暄教授前去演讲,高铭暄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刑法的产生和基本原则”的主题演讲。高铭暄教授是中日刑法学术交流的积极推动者。他和日本早稻田大学前校长、著名法学家西原春夫教授共同主持做了两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对加强中日法学的学术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件是共同主持举办4次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另一件是共同主编出版了两套法学系列丛书,一套是“中国法学全集”9卷本,由日本成文堂出版;另一套是“日本刑事法研究丛书”4卷本,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高铭暄教授是国际声望最大的中国刑法学学者之一。1984年,高铭暄教授参加了国际刑法学协会在埃及开罗举行的第十三届国际刑法学大会,这是中国刑法学界首次接触国际刑法学协会。1987年5月,高铭暄教授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的身份,参加了国际刑法学协会在意大利举行的国际死刑问题学术研讨会,在会上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死刑问题”的演讲。这次演讲取得巨大成功,让国际刑法学界对中国法律和刑法研究刮目相看,当地报纸特别提到了中国代表在会上发言,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刊《国际刑法评论》(1987年第3/4合刊)刊发了演讲的英文稿。高铭暄教授还向时任国际刑法学协会秘书长的巴西奥尼教授(美国学者)表达了中国刑法学界拟申请加入国际刑法学协会的意愿,得到了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耶塞克教授(德国学者)等人的首肯。通过这次参会,国际刑法学协会与中国法学会建立起对话交流机制,畅通了中国刑法学界与国际刑法学界的联系渠道。中国刑法学界于1988年正式加入国际刑法学协会并成立了中国分会。因高铭暄教授在国际刑法研究和推动中国刑法学走向世界方面的杰出贡献和重要影响,1999年至2009年,国际刑法学协会连续选举他担任两届、长达十年的协会副主席,并在他卸任协会副主席后随即聘请他为协会名誉副主席,一直延续至今,这是国际刑法学界对高铭暄教授的高度认可。

2004年9月,由国际刑法学协会和中国法学会共同主办、高铭暄教授领导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承办的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协会代表大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来自世界各地65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名代表出席此次盛会,受到国际刑法学界的高度评价。这是具有百年历史的国际刑法学协会第一次在亚洲国家举行国际刑法学大会,也是中国刑法学界首次承办这么大规模的国际性会议。自此,中国刑法学界以崭新的姿态站到国际刑法学学术平台上。高铭暄教授语重心长地告诫年轻学子,一定要重视刑法学的国际合作交流,强调在国际舞台上,中国刑法要有自信。要热心、尽心、耐心,增强勇气、提高底气,既学习他国的长处,又要敢于宣传自己,不卑不亢,达到双赢。

高铭暄教授是我国研究国际刑法的引领者,可谓推动中国国际刑法研究的第一人。先生一贯提倡刑法学科的国际化,认为“在经济和法律全球化的今天,作为一个刑法学者,必须具有国际眼光和开放的思想和胸襟”。早在上世纪80年代,在国内学者对国际刑法还比较陌生的时候,高铭暄教授就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开设了面向研究生的国际刑法专题课程,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较早开设的国际刑法课程,激发了部分研究生从事国际刑法研究的热情。高铭暄教授还培养了新中国早期的国际刑法学博士研究生,他招收的第一位女博士生王秀梅(现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就是国际刑法研究方向的博士,也是中国刑法学科培养的第一个国际刑法博士。为加强国际刑法研究,高铭暄教授和法国著名学者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联合主编《刑法国际指导原则研究》,以中文和法文分别在中国和法国出版。
高铭暄教授曾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是我国获得国际荣誉最高的法学家。2015年4月12日,联合国第十三届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大会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国际社会防卫学会决定授予高铭暄教授“切萨雷·贝卡里亚奖”。获奖理由是:高铭暄教授“在中国基于人权保障与人道主义刑事政策发展现代刑法学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他的教学研究培养造就了一大批资深学者,他们活跃在世界知名高校,如今已成长为国际学术界的栋梁之才”。国际社会防卫学会在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享有咨商地位,设立该奖是为了表彰全世界在刑事法律领域为推动实现法治精神与人道关怀作出巨大贡献的社会学家、法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奖”是一项极具分量的国际性大奖,素有刑法学“诺贝尔奖”之称。高铭暄教授是亚洲获得该项大奖的第一人,充分说明国际社会对以高铭暄教授为代表的新中国刑法学和刑事法治事业的充分肯定。正如国际社会防卫学会主席路易斯·阿罗约·萨巴特罗所言,“高铭暄教授的肩上汇聚了前人的最高品质,极富成果地将其一生贡献给了刑法科学和刑事法制的发展进步以及人道主义刑事政策的传播普及”,授予其“切萨雷·贝卡里亚奖”可谓实至名归。这是国际社会防卫学会对高铭暄教授的最高褒奖。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约翰·梵瓦勒教授(荷兰学者)在颁授高铭暄教授“切萨雷·贝卡里亚奖”的颁奖仪式上深情地说道:“高铭暄教授,我亲爱的同事与挚友,是中国刑事法制与外部世界的桥梁。他将世界带入中国,使中国走向世界。他的不懈努力助益于中国和中华走向世界的中心。”时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认为,高铭暄教授的获奖标志着中国刑法学事业走向世界取得了巨大成就,这对于推进中国的法治经验走向世界、增强中国法学和中国法治的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4月,高铭暄教授获得国际社会防卫学会授予的“切萨雷·贝卡里亚奖”。 受访者供图
2016年11月,日本早稻田大学鉴于高铭暄教授的学术影响和国际声望,授予高铭暄教授名誉博士学位。早稻田大学是日本传统名校,其名誉博士学位入选标准非常严格。从得主情况看,主要授予在国际上负有盛名、有杰出成就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将名誉博士学位授予大学教授的情形极为罕见。授予高铭暄教授名誉博士学位,是早稻田大学对他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以及对中日国际学术交流所作突出贡献的充分肯定。获得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时,高铭暄教授已是88岁高龄。以如此高龄获得外国名校的名誉博士学位,创造了我国教育界、法学界一项纪录,高铭暄教授也因此成为我国最年长的法学博士获得者。

>>姜伟同志与高铭暄教授的合影 受访者供图
谈到中国的高铭暄教授,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约翰·梵瓦勒评价说:“中国高教授是具有高度影响力的学者,同时还密切关注司法改革和刑事政策,在其学术生涯的早期即投身中国刑法的法典化及其后续改革。他在中国刑法吸收国际条约的进程中同样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近日,揭幕开馆的高铭暄学术馆收到国际刑法学协会的贺函,信中写道:“高铭暄先生一生投身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在学术界享有至高荣誉当之无愧。”
(姜伟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吴笛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本文参考了有关媒体对高铭暄教授的采访文章,援用了一些高铭暄教授及其学生接受采访时的谈话内容,特向相关文章的作者致以谢意!)

文/姜伟口述 吴笛整理

转载自:《民主与法制》周刊2023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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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晓瑾

审校:罗鸿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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