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重要通知!这段时间医保系统停止服务!看病买药怎么办?

e乡北仑 2021-10-02

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将于5月1日跨入新年度(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日前,宁波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对医保年度变更相关事宜作了解释,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关注。

医保跨年度期间就医结算要注意哪些?赶紧了解!

医保跨年度期间就医结算要注意这些!

跨年度期间医保系统将停止服务13小时

2018年4月30日17:00至5月1日6:00,宁波市医保实时交易结算系统将进行年度变更切换,在此期间暂停对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实时交易结算服务,影响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和其它相关功能实现,涉及范围包括宁波大市区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同时我市参保人员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医交易结算也将暂停(宁波市外参保人员在宁波异地就医不受影响)。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服务机构的护理费用结算服务同步暂停。如非急诊必须,请参保人员尽量避开在此时间段就医。

◎浙江政务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医保通APP、宁波智慧人社微信等信息查询,自助一体机信息查询、异地安置、转外就医、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等业务查询、办理也将同时暂停


停止服务期间看病怎么办?

宁波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包括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人员)及各类医疗统筹人员,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统筹证卡》,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应急记账方式结算医疗费(选择应急记账方式,不再重复报销医疗费);

也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先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以报销吗?

医保系统停止服务期间,定点零售药店暂停提供医疗保险购药服务。

参保人员发生的购药费用不实行应急记账,也不能申请零星报销。


跨年度住院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按新年度计算

按照职工医保政策,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按医疗费出院结算时所在的年度确定,如果参保人员在4月30日前入院治疗,在5月1日后办理出院结算,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均计算到5月1日后的新年度,住院起付线、年度累计费用、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均按新年度开始计算。

例如:2018年4月25日住院,2018年5月2日出院,该参保人员本次住院医疗费按2018新年度进行累计计算。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新年度个人账户划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在5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计入12个月(即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的资金。

市区职工的具体划入情况为:

在职职工按2018年4月本人缴费的基数预计入,45周岁以下划入比例为3.4%,45周岁(含)以上划入比例为3.7%;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划入金额2760元,70周岁(含)以上划入金额为3060元。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今年4月缴费的基数为3068元,所以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划入金额为:

45周岁以下1251.6元,45周岁(含)以上1362元。


参保人员在2018年4月30日前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后转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其中在2017医保年度内因跨年龄段、退休或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造成原预计入资金不足的,在年度统算时按规定予以补足,并计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4月30日前已透支的,透支部分按规定予以扣回。


猜你喜欢


   北仑免费旅游巴士二号线开通啦!

   赶紧!宁波这些女职工可以申领一大笔津贴!

(资料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