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会欣|金圆券出台与金融泄密案
1948年8月,刚刚就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的王云五仓促推出币制改革的方案,企图以此挽救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尽管这一决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得到蒋介石的大力支持,但其方案却根本不具备实施的基本条件。就在金圆券推行的两天后,《大公报》披露的一桩泄密案即引起朝野上下的极大震动,蒋介石亦极为愤怒,下令各部门严密侦察,迅速结案。虽然此案很快即告破获,事实上亦与币制改革的方案没有太大关系,但却暴露出此时国民政府内部体制性腐败的痼疾已病入膏肓,积重难返,同时也预示了此次币制改革必定失败的结局。
作者简介:郑会欣,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名誉高级研究员
本文载《社会科学》2021年第12期
1948年8月实施的金圆券改革不仅未能巩固和维持国民政府的统治,反倒进一步加速了它的灭亡,也成为国民党在大陆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于金圆券改革的背景及失败的原因,学术界均极为重视,近年来发表了众多回忆性著作和论文。其中由文芳主编的《币祸》(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就刊载了黄元彬、寿充一、李立侠等多名当事人对金圆券发行前后的回忆。李金铮的论文则对金圆券发行的内幕进行了初步探索,是早期研究这一问题的代表作。张秀莉和吴景平的论文则大量利用了蒋介石日记和最近开放的历史档案,对于金圆券改革的经过及失败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可以说是研究这一问题的力作。而围绕着与金圆券改革密切相关的“金融泄密案”,近年来期刊上虽也曾发表一些文章,但大多充满文学和演义色彩,虽然情节生动,但与学术论文的严谨性尚存在一定距离。而网络上对此案的渲染就更多了,有些文章的内容十分离谱,此不赘述。本文则主要根据典藏于南京和台北的原始文件,并参照蒋介石、蒋经国等当事人的日记以及当时的报刊资料,先对金圆券改革出台的经过作一简单介绍,重点则是通过检视币改过程中发生抛售股票这一看似与之无关的事件,具体分析其发生与破案的经过,从而揭示当时国民党政府存在的体制性、系统化腐败早已深入骨髓,同时也预示了币制改革必然失败的结局。
01
仓促出台的币改方案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施的币制改革废除了沿袭多年的银本位制,避免了一场即将爆发的金融危机,国民经济亦趋于好转,这不仅仅是中国近代货币史上的一项重大举措,甚至可以这么说,由于币制改革得以顺利实施,才能坚持并取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然而若换一个角度来看,也正是因为币制改革的推行,方使得中央银行获得货币的无限发行权,从而又为日后通货膨胀的加剧创造了条件。抗战时国家为了坚持抗战,不得不无限发行货币,这本是无奈之举,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得到民众的谅解,但随之而来的通货膨胀,却对国民政府的统治造成严重的威胁。
由于长期以来法币的大量发行,导致通货膨胀日益严重,对于这一点蒋介石心里是十分清楚的,他在抗战后期就多次计划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货币制度进行改革,但因条件不成熟,改革迟迟未能进行。然而蒋介石并没有放弃这一计划,抗战刚刚胜利,他就向财政部长俞鸿钧下达命令,令其对于“今后改革币制发行新币之方案,以及其实施之时期,着即密为研究议拟,从速呈报”;同时还让他速将“中央银行于近三年来售出之外汇数额与公私购户之名单以及其用途等确实详细列报”。当行政院长宋子文和中央银行总裁贝淞荪向他汇报金融以及汇率和金价的问题时,亦谈及币制改革的计划,蒋介石闻之甚为欣悦,在他看来,“为新币发行之准备,正合余意也”。然而,尽管蒋介石多次催促实施币制改革,但历任阁揆及财长均认为时机不合适,迟迟未予实施,以致财政经济危机日益严重,对此蒋介石自然极为不满。
1947年2月,黄金风潮爆发,宋子文、贝淞荪相继引咎辞职,财政危机更加严重。蒋介石以为,“发行公债与库券共计四亿美金案亦已通过实施,此实为稳定经济之惟一方案。概自上月经济紧急措施方案发表以后,经济日加稳定,而今第二步骤发行债券之实行,则经济基础已固,此后第三步骤,即可着手改革币制矣”。但改革币制兹事体大,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几乎所有的财政官员都认为此时无法进行币制改革,蒋介石对此状况亦感到无可奈何,两个月之后他又在日记中写道:“本月经济危急,物价激涨,石米将近五十万元,法币已发至八万亿元,金融至此,实已不可收拾矣。此乃于胜利时余改革币制之主张不行,而子文专待美国借款方可改币之妄想所误。直至去年底,大部外汇乃为子文消耗过半,已形枯竭,不易改革。及至本年二月底经济紧急措施方案发表时,法币总数尚在五万亿以下,乃为最后改制之时期,而公权又不赞成,延至今日,措施方案一经破裂,则物价如野马奔腾,不可抵止,实已造成无法收拾之局势矣。”1947年9月19日,蒋介石在国民党的党团会议上更是申斥财政部官员盲目依赖外援,贻误时机,未及时进行币制改革,以致外汇大量流失。
1948年3月,蒋介石巡视各地回到南京,各地的状况让他极度忧虑,“尤其是经济险恶,物价飞涨,以通货膨涨[胀]不能压阻为最可虑”。于是蒋即召见中央银行总裁张公权前来商议改革币制之事,其结论是“准将招商局、中纺公司等国有财产归中央银行抵为发行新币基金之用”。然而币制改革最终还是未能予以实施。
1948年5月31日,行宪后的第一届内阁成立,翁文灏担任院长,王云五出掌财政部,此时国民党在军事上遭受连番挫败,经济上更是岌岌可危,虽然改革币制刻不容缓,但当时国民政府根本就不具备改革的条件。在这种情形之下,翁、王等人却贸然提出币改方案,并得到蒋介石的鼎力支持,从其8月份的日记中就可以看出他对币制改革的进度格外关心:8月5日,确定“币制改革与经济管制日期”;8月7日,“上星期反省录”:规定本星期预定工作科目之第三项即为“改革币制之日期决定”;8月8日,“晚课后约翁谈经济、币制事”;8月9日,“昨夜决定改革币制与管制经济日期,余注重于辅币之兑现,以增加新币之信用,或可延长新币之命运也。以现有各种硬辅币,其价值五千万元以上,而由日本收回之铜质尚不在内也”。
8月11日,翁文灏、王云五等连日秘密筹划,终于向蒋介石呈报有关币制改革的紧急处分令,具体办法如下:
(一)关于金圆券者。所有已印成之金圆券自即日起由中央银行分发各地,预计本月十五日以前各重要都市均可到达。
(二)关于辅币者。中央造币厂寄存重庆之镍质二十分辅币二千五百余万枚,十分辅币二千三百余万枚,共重二百六十余吨,其币值等于战前银币七百余万元,已令中央银行以专轮赶运至京沪,预计本月十九日以前可以到达,同时先就重庆中央银行所存二十分及十分镍币各赶出十吨左右,交由飞机运至京沪,预计本月十六日以前可以到达。
(三)关于实行日期者。拟于本月十九日(星期四)公布紧急处分令,同时命令各银行停业三日,于本月二十三(星期一)复业,彼时金圆券及硬辅币均已到达重要都市,可以开始收兑旧币。
(四)关于各地督导者。上海方面,以俞总裁任督导大员,而助以蒋经国、徐柏园二君;广州方面,以宋子文为督导大员,助以霍宝树君;天津方面,以张[厉生]副院长为督导大员,助以财政部钱币司司长王梧[抚]洲君。
翁文灏等人还建议,因为在公布紧急处分令之前,必须分别向中央政治会议及行政院会议提出讨论,故而亟需蒋介石亲自主持并下达相关指示,这样方有利于政策之推行,所以“极盼钧座于本月十七日命驾返京,暂留三、四日,再赴牯岭休息”。此时正在莫干山避暑的蒋介石接信后即下达手令,“决于十九日以前回京,请即如计划准备一切为盼”。
同日,蒋介石又在日记中写道:“币制改革决于下旬实施;银钱业停业期间之工作应先有具体决定;公私立银行外汇登计[记]之具体办法。”“下午审阅改革币制案令稿。”第二天,他又将“新币之发行与紧急令之颁发”及“召集各银行负责人令其登记外汇”两项内容列入本星期预定工作之项目。
就在币制改革方案即将公布之前,蒋介石又向翁文灏致电,嘱其“改革币制令发表时,必须将其基金、有价证券部分之证券,及其公司股份与办法,以及一切手续,皆须同时发表,否则不惟减少信用,而且事过时迁,仍如过去各事延宕,无着不行,对新币根本发生重大影响,故此事必须在此数日内赶紧完成各项手续为要。又,银钱业停业之三日期内,应先详定各项所办之事,勿使徒耗时间,为人诟病也”。8月18日晚,蒋又约翁文灏商谈第二天要对政治会议提出的改革币制和管制经济方案,“至十一时后方毕”。
8月19日下午三时,蒋介石亲自主持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并在会上提出改革币制与管制经济的临时命令。众人讨论至六时,最后作了几点修正后通过。蒋介石在日记中记道:“此为三年来一贯之政策与惟一之主张,因子文、岳军、公权、鸿钧等皆畏缩不决,未敢执行。而今日始以事急势迫,不得不有此一举。然咏霓与云五能毅然实施,亦可谓奋勇难得矣。”然而就在金圆券改革刚刚开始实施的第二天,令蒋介石、翁文灏、王云五等人没想到的是,上海《大公报》披露的一件弊案引起了社会的强烈震动,它也预示了这场改革自一开始就将面临失败的命运。
02
报纸披露弊案
1948年8月20日,《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暨其他相关各项法令正式公布施行,蒋介石亦向全国各省省主席、特别市市长发电,重申币制改革的措施与目的:“第一,新币制金圆券之发行,系以十足准备,公开发行,以使新币制之信用永久确立;第二,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及存放国外外汇资产之处理,系使人民冻结无用之资产,导入工商事业正当之用途,并充分顾全人民固有之利益,绝无丝毫之损失;第三,整理财政及加强管制经济办法,则对平衡收支、稳定物价、促进生产为积极之推动,并对投机操纵、囤积居奇诸不良现象为严格之取缔。深信洵此办法全般实行,不惟民生疾苦将获舒解,则国家大计之基础亦得奠定。”同时呼吁“各级政府及全国人民,必须同德同心,通力合作,俾此重大措施迅收最良效果。尤其各级地方政府负有执行之责,应即切实晓谕人民,凡能忠实守法,共同努力于新币制之推行与经济之安定者,政府自必充分保障其权益;倘有投机囤积、怙恶不悛,敢于违反法令,以图自私自利者,则是自绝于国家民族,无异为奸匪作伥,其罪行即等同于卖国之汉奸,无论其凭借何种势力地位,各级地方政府应即当机立断,执法以绳,严加惩办,不容稍有宽假”。为此蒋介石还派蒋经国到上海亲自参与督导,就在公布这一决定的当天晚上,蒋介石与蒋经国一起吃饭,饭后“在月下陪伴闲谈,至十时后就寝”。虽然日记中并没有写他们具体谈了些什么,但内容一定与蒋经国此次执行管制任务有关,因为蒋介石特别写下“经赴沪执行此一大政策之实施”,因为他认为,在此危亡之际,只有蒋经国才能担负这一重任。
蒋经国临危受命,深知此行对国民党以及他自己未来的命运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责任重大,但他仍充满自信,希望藉此机会惩治贪腐,挽救垂危的财政经济,同时树立自己的威信。他在赴任前的日记中曾这样自勉:“只有两句话可以保障工作的成功,就是我自己一无所求,亦一无所有。所谓一无所求,在我的内心中,确确实实除了想为国家做一点事情以外,绝对没有任何私欲。同时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除了生活能够维持之外,没有一个厂,没有一家银行,凡是有钱的事,我都没有份。今天我既然一无所有,亦一无所求,我相信就是失败亦是成功。”
政府实施币制改革的同时也宣布银行及交易所停市三天,然而就在此之前,市场上已风传各种消息,股票趋于疲势,其中尤以永纱股票下跌得最为明显,8月19日刚一开市,永纱即跌至16 800元上场,紧接着众多经纪人便连续抛售,最后跌至15 280元跌停板。这也预示着市场对于即将实施的币制改革缺乏信心。
8月20日晚,蒋经国从南京乘火车前往上海。他在日记中写道:“今日政府正式公布改革币制的方案,此乃挽救目前经济危局的必要办法,但问题是在于能否认真执行既定的方案,否则无论方案如何完整,还是失败的。督导上海方面的经济管制工作,因为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经济方面的工作,亦没有一点经验,所以恐难有所成就。但既做之,则必须确实负责,认真去完成应负的责任。”没想到当他次日一大早抵达上海后,报纸上突然披露的一件重大弊案,将刚刚推行的改革蒙上一层阴影。
8月21日上海的《大公报》在第2版发表社评《币制实行改革了》,虽然文中对政府提出的限价政策有所保留,认为“这种硬性的规定,极容易重蹈限价政策的缺陷”,但总的来说,社评对于刚刚实行的币制改革还寄予一点希望。然而也就是在同天这家报纸的第4版“本市新闻”一栏上却刊载了一则新闻,题目就叫《币制改革的事前迹象》。由于这是独家揭露币制改革的消息遭到泄密,致使投机者借机大发横财,消息刊发后立即引起社会的强烈震动。
据该报记者报道:“这次政府实施币制改革,事前已有若干迹象可寻。据说金圆券的印刷,在重庆时就已筹备,中央银行于两周前下令各分支行将战前镍币、铜币集中运来上海。同时在一月前,就有许多豪门巨商向四川打电报,搜购廿九年美金公债、卅一年同盟胜利公债。最近各报分类广告中,亦时有征购这些公债及卅六年美金公债库券的广告,事前搜购和囤积出口物资者亦不乏其人。”记者进一步披露:“十九日上午,有某隐名之人,从南京乘夜车抵沪。下车后,不洗面,不吃东西,就匆匆赶到某熟悉证券号。一个上午向市场抛售三千万股永纱,照昨天股票惨跌的行市计算,此人大约可获利四、五千亿元。”这篇报道对于涉案的时间、地点、人物乃至出售的股票名称、数额等内容说得有根有据,看来不像是无中生有。后来的资料证实,这篇报导是中共地下党员、时任上海《大公报》记者季崇威撰写的。
03
相关部门的调查
《大公报》的新闻刊行后,立即引起舆论的一片哗然,更为刚刚进行的币制改革带来强大的冲击。这位隐名人士到底是谁,他又是通过什么途径打听到币制改革的消息?有人披露说是一位姓顾的原财政部高级官员,也可能是上海滩大名鼎鼎的潘姓会计师,还有人怀疑是经济部部长陈启天,或者是原财政部钱币司长戴铭礼。这些传言满天飞,虽然没有确证,但都是读者关心的问题,广大民众更是希望得知答案。
弊案披露之后自然也引起南京政府高层的注意,最先展开调查的是政府的监察部门,监察院院长于右任立即派遣孙玉琳、唐鸿烈二位监察委员前往上海调查此案。相反,与此案关系密切的财政部却直到8月27日方致电上海金融管理局局长林崇镛及上海交易所监理员王鳌堂,称《大公报》披露币改前有人乘夜车从南京到上海,抛售三千万永纱股票之事,因“事关行政纪律,无论是否事实,均应彻查凭究,不得稍有隐纵”云云。然而三天之后,上海方面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应,更无任何进展。面对巨大压力,财政部再次致电林、王二人,称事关有人抛售永纱股票一案“时届三日,尚未据查报,该案报载既有具体日期、地点、种类、数量,根据此项线索严密追究,并从多方彻查,必可求得真相,务仰克日切实查报,不得稍涉含混,并不得延误为要”。
南京的总统府亦于28日发来急电,并发出最后通牒,命令上海各相关机关务必于7日之内侦破此案。接获此令者,除了业已派遣到沪调查此案的监察委员孙玉琳、唐鸿烈,以及监察院参事范体仁和财政部参事周德伟之外,还包括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处、上海市政府调查处、市警察局经济警察大队、市党部、宪兵特高组、上海金融管理局、戡建大队、工商部特种经济调查处、证券交易所监理处等十多个相关机构,以蒋经国为首的上海经济督导员办公室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机构。蒋经国闻风而动,并将其活动写在日记上:“写信向父亲报告关于上海的经济近况,以及改革经济管制之意见。上午在警察局调查财政部泄露币制改革消息的重要案件,下午访社会局和市政府后,即继续在中央银行办公。”
与此同时,国民党的两大情报系统亦奉命予以调查。据国民党党员通讯局(党通局)局长叶秀峰报告:
奉交查报八月十九日有某隐名人由京乘夜车抵沪抛售三千万股永纱一案。查《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颁布后,沪市证券界即有性质相同而内容不同之四项谣传:
(一)谓孔令侃主持之扬子建业公司事先获悉政府机密,陆续抛空股票,牟利甚巨,其时间系自总统在莫干山召集会议时开始;
(二)沪市金融界闻人盛升颐自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处得悉政府改革币制之机密,预料股市行情大跌,陆续抛空永纱一千余万股;
(三)名会计师潘序伦事先获悉机密,自京乘夜车,于十九日晨抵沪,命其亲信抛售永纱三千万股;
(四)前财政部钱币司长戴铭礼卸职后即从事商业,此次亦获悉是项机密,抛空股票甚多。
叶秀峰认为,上述传言中第三项与《大公报》所指似较接近,“据证券界传说该项消息时,以改革币制各机要会议名会计师潘序伦、奚玉书等曾经参与。另查八月十九日由京赴沪夜车卧铺乘客名单中有潘履洁一名(车票号码88224110),是否即系潘序伦其人,未能证实。除续查外,理合先行报请钧察”。
党通局的调查虽然看似有多条线索,但显然他们的情报并不准确,与后来侦破案件的实际情形完全没有关系。然而最高当局有令,下级自然不敢怠慢,在上峰多次严令之下,上海各相关机构立即行动起来。8月31日,经警大队联同戡建大队出动大量警力,搜查全市18个仓库,9月1日又查封了44家棉纱厂的大量逾期存纱。蒋经国则对民营纱厂囤积棉纱极为不满。据说还是蒋经国提出,先将所有证券交易所有关的经纪人召集起来问话,提供线索,最后经多方排查,终于在9月2日限期之内宣告侦破此案。9月4日,上海、南京等地各大报刊都整版刊登了这桩抛售永纱股票而带出币制改革泄密案的消息,虽然上海交易所和金融管理局亦相继查找到相关线索,但最终侦获案件的主要功臣,还是警备司令部稽查处经济组的调查人员。
04
终告破案
据后来上海交易所监理员王鳌堂交待,该案在报纸上曝光后,他即亲自到《大公报》向总编辑王芸生询问消息来源,但未得要领;其后又向经纪人公会理事长王乃徐及其他理事打探消息,亦未获真相;接着再就交易所当日交易买卖报告单查询售出永安纱厂股票300万股以上的客户姓名、行庄名称等资料,依然没有结果。后来才得知,涉及此案的杜维屏所开设的华美号其实并无证券人身份,所有交易均在场外进行,所以一时难以查清。由此亦可以说明,其时“上海场外交易迄未绝迹,以今社会不安,经济动荡,其图非法利益者则难所避免”。
上海金融管理局局长林崇镛后来查核的调查报告更加详细,他们根据报上披露的时间、地点、股票名称及数额,首先派员到证券交易所调查19日当日各经纪人经手的证券交易情形,“惟检查结果各该经纪人账内客户委托买卖股票数量并不见多,最多之客户仅八十万股至四十万股,平均多在一、二十万股左右,故就账面观察,实微不足道”。因此他们推测,“如无巨额抛售,必非场内交易”。故而立即又与交易所监理员联系,共同调查所有出售永纱股票300万以上及其他场外交易嫌疑经纪人的销售纪录,结果查出有55、85号等22户经纪人有此纪录。再通过查验场外交易及支票存根、送款簿册等资料,其中190号经纪人名叫林乐耕的嫌疑最大。随即对其展开讯问,林承认曾于8月11日、12日左右买进237号经纪人的1 600万永纱股票。而且林乐耕还交待他在市场听到有人说,“有由南京来沪的某要员将证券交易所要停业的消息告诉杜维屏、盛老七、潘序伦三人”云云。再一打听,237号经纪人可不是一般人物,他就是海上闻人杜月笙的二公子杜维屏!根据这一信息,金融管理局与孙玉琳、唐鸿烈二监察委员以及财政部参事周德伟即通知上海市警察局,并于9月2日上午十时半对杜维屏进行传讯。杜承认,他曾于8月11日至16日出售给林乐耕永纱股票1 600万股,而且还说于19日上午一大早有一个叫李伯勤的客户带着两名妇女到他那儿,以“兰记”和“淑记”开户,共抛售了永纱股票600万股。更加重要的是,据杜称,李伯勤还对人讲,他事先已获得币制改革的消息。
兹事重大,警察局不敢耽误,得知李伯勤平时常住于其妹李国兰延庆路9弄20号的住处,立即于9月2日上午派员传讯李伯勤和他带来的两名妇女。然而在此守候多时,并没有查获李伯勤的踪迹,只能派员冒充李的朋友,先向李国兰套话。这才知道,这位李国兰就是当天李伯勤带去抛售股票的一位女士,另一位则是她的朋友杨淑瑶。于是警员立即将两名女嫌疑人带回警局,并于9月2日下午会同孙玉琳、唐鸿烈两监察委员,财政部周德伟参事以及警察局经侦大队程义宽大队长分别审讯二人。
经讯问得知,李国兰是李伯勤的妹妹,她的丈夫陶启明,两个月前刚经朋友推荐到南京任职,是财政部资料室的秘书。8月18日晚,陶启明从南京乘夜车凌晨到上海,让其妻一大早就去交易所抛售股票,他本人则于第二天半夜再返回南京。李国兰承认,因为李伯勤是华美证券号的老客户,因此她曾于19日上午随其兄在华美证券号抛出永纱股票200万股,获利24亿元。杨淑瑶的丈夫徐壮怀是陶启明的朋友,时任南京的中国石油公司秘书,那天她也抛出200万永纱股票。她承认抛售股票一事陶是知情的,因为“我们大家以为最近报上有变动消息,所以预备做股票,我丈夫表示同意”。
此案经层层排查,最后线索追查到财政部秘书陶启明的头上。陶启明,江苏川沙人,时年30岁,东吴大学法律系毕业,曾任高雄地方法院推事。1948年6月,出任财政部荐任秘书。但陶只是刚入职的财政部资料室秘书,人微言轻,不可能接触到币制改革这等头号机密大事。再经调查,陶启明入职财政部是由他的朋友也是学长徐百齐介绍的,而徐百齐则是王云五的亲信,东吴大学毕业后即进入商务印书馆工作,一直为王云五所信任。后来王云五从政,徐即跟随王相继出任经济部和财政部的主任秘书。金圆券币制改革之前,徐、陶本来并没有机会接触币制改革事宜,只是8月18日币制改革前夕,财政部政务次长徐柏园让徐百齐起草一篇有关停止银钱业和交易所休假的公告,徐即将这一消息透露给陶,陶认为此乃投机的大好时机,当晚便乘夜车从南京到上海,第二天就发生了抛售永安纱厂股票的弊案。
而另一涉案人杜维屏系杜月笙次子,时年27岁,他是鸿兴证券号的老板,同时还于1947年领有财政部经济部设字3139号营业执照,开设华美公司,董事长是孔令侃,杜维屏任总经理,经营的业务主要包括建筑砖瓦、印刷事业、油墨油漆、食品及渔业冻藏、苎麻贸易等。相关人员前往调查时获悉,该公司主要经营美国的DDT及摇袜机,然而却在调查时发现公司营业间的墙上装有巨幅黑板,上面写着“买卖”和“交割”等字样。再经询问公司职员,承认该公司确实经营证券交易,常有顾客在此进行交易,都是先一日付款,后一日交割,因此“显见该号并非正式证券经纪人,而有代客买卖股票情事”。
9月2日,就在审讯李国兰的当天,经警大队即以牵涉陶启明案将杜维屏招唤传讯,因为8月19日清晨陶启明之妻李国兰和杨淑瑶就是在鸿兴交易所抛售400万股永安股票,杜即为经手人。杜维屏当晚交保出外,但后来又查明他于证券市场奉令停业后仍从事大量场外交易,因而次日夜晚杜维屏又再度被警局传讯,并因嫌疑重大予以扣押,除了吊销他的执照外,9月4日,还将杜维屏移送地检处讯办。杜维屏被扣押,这在上海滩上也是一件大事,沪上报刊均连篇大幅予以报导。
05
疑犯落网
正在调查期间,党通局通过财政部线人的密报,又传出另一说法:“一、十八日王部长将币制改革案要件交赵冠秘书闭门抄誊,佢于此时主任秘书徐百齐突入索阅全部文件,赵以徐为主管长官,只得任其翻阅。查陶启明之现职为徐百齐所力荐,徐、陶私人关系密切,徐当时曾饬公役唤陶启明密授机宜后,陶即匆匆离部赴沪。二、陶启明离部后曾否向人事室请假亦属主要关键。倘未请假,当然得到主管长官之许可,否则绝对不能自由离职。三、徐百齐在京并无眷属,一向与同寓王部长公馆,到部办公亦系同出同入,而徐、陶在沪并有经营,足见陶之赴沪系受徐之主使无疑。”对于这一说法,叶秀峰的结论是,“查所称各节在搜集证据方面,尚不无可采之处,拟密交警察厅黄厅长并案侦察,并速将重要人证赵冠传案侦讯”。
国防部保密局亦报告:奉交查报关于隐名人由京至沪抛售大量股票一案,经查悉华美证券号杜维屏等曾于八月十九日抛售永纱股票甚巨,乃经调查所得资料函送上海区经济督导员蒋经国,分饬各方协助侦查,经蒋督导员批交警察局,将杜维屏、盛升颐两人传案讯问。杜供认,八月十九日清晨有陶李国兰守候于华美证券号门口等候开门,及股市开市后,即委托该号抛出永纱空头共七百万股。当经警察局传讯陶李国兰,据供称,乃夫陶启明两月前由友人介绍入财政部,任资料室秘书。陶于八月十八日晚间由京乘火车抵沪探视母病,谈及币制将改革、股票必跌等事,故于十九日晨向华美证券号抛出永纱七百万股云云。惟该案有三点值得注意:
一、据中央银行外汇经纪人且为股票巨商顾兆霖告称,前曾任中央银行秘书、现任中央信托局理事之盛升颐于八月十五日电告顾兆霖本人,谓币制行将改革,股票定必下跌,可做空头。后据获悉,盛升颐曾向二二四号经纪人唐宝安之安记证券号抛出永纱空头五百万股。查该盛升颐曾在中央银行任职多年,因其家世关系,与财政部及中央银行高级职员多有交情,而[与]财政部次长徐柏园私交甚密,过去每次发行大钞时,盛获得消息最早,此次改革币制消息之获得,据盛自称,确系从徐柏园处得知。
二、据查郑重臣曾于八月十八、十九两日在证券交易所内抛出永纱现股一亿余股,遂致八月十九日下午永纱被揿板。据一般估计,八月十九日下午永纱之跌停,非三数千股空头所能致,其抛空总数,当在两亿股以上。
三、鸿兴证券号杜维屏今已承认,确曾于十九日上午售与天裕证券号五百万股。
上海方面查出币制改革泄密的线索后一刻也不敢怠慢,因被传讯者李国兰的丈夫于财政部任职,虽尚未得到讯问结果,但林崇镛恐此案会牵涉到财政部,故于9月2日中午即给财政部长王云五打来一通长途电话,称调查已有初步线索,一两日内当有结果。林并请示王,若此案牵涉到政府要人应如何处理,王即回答,“无论牵涉何人,绝不姑息”,并主张立即对外公布,以释群疑。
当天下午6时左右,王云五刚刚下班回家,就接到主任秘书徐百齐的电话,说是上海金融管理局的林崇镛局长来电,有要事必须亲自到寓中报告。没有多久,徐即与财政部一位姓陈的同事一起来到王云五的家中,因为当时陈某正在办公室与徐聊天,突然林的电话响起,因王云五已经下班,故林崇镛即让徐百齐马上转告他,说现已查明,抛售股票者系财政部秘书陶启明之妻,要王部长赶紧予以处置。因为陶启明系徐百齐推荐而到部中任秘书的,徐害怕有人误会,便要陈某陪他一起前来汇报,以此证明他并无时间通知陶。
王云五听到消息后极为震惊,没想到一个多月来秘密设计的币制改革方案,竟被一个毫不相干的小人物予以探知而遭泄露。王立即问陶现在何处,徐说应该住在部中宿舍,王亦马上致电林崇镛,称未抓捕陶之前务必先将消息保密,以免让陶畏罪潜逃。但林说调查此事时有两名记者在场,恐怕消息无法保密。王一面通知徐柏园和李傥两位次长及其他部中高级干部,一面到楼上看陶启明是否仍在宿舍,结果人不在。王云五即先行向行政院长翁文灏报告,并书面通知首都警察厅黄珍吾厅长:“本部秘书陶启明,据报十九日曾抛售大量永纱股票。该员泄露公务秘密,嫌疑重大,身为公务人员,竟有如此不法行为,实堪痛恨,应请贵厅即予逮捕,依法究办。”黄珍吾收到手书后自然不敢怠慢,立即派遣警察与部中人员严密守候,直到半夜12时左右陶刚刚返回宿舍,警员立即将其逮捕。
因为徐百齐是陶启明入职的介绍人,尽管徐自称绝无向陶泄露任何机密,但为了证实此点,王云五同意暂时将其隔离。第二天黄珍吾告知王云五,说陶已供认所谓交易所停业的消息确实来自徐百齐,因此徐亦即刻被捕。
06
真相大白
综合所有的调查情报,关于币制改革消息泄露一案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1948年5月31日翁文灏内阁组阁,王云五就任财政部长,虽然他从未涉足财政金融,却下定决心实施币制改革。据他自己说自任财政部长不久,就开始酝酿币制改革的事,前后大约花了50天左右的时间,那么倒推计算,应该就是在6月底开始策划此事的。因为此事极为机密,参与讨论的人除了两位次长徐柏园、李傥及钱币司王抚州司长等极少数人之外,财政部其他人并不知情,就连主任秘书徐百齐也一样,只是在发布币制改革令的前一天,需要通知各行庄及证券交易所休假,原本这个命令应该是由王抚州拟稿,再交由财政部政务次长徐柏园核定方予发布的,然而徐柏园却将原稿交给徐百齐,让他重新拟稿。尽管徐百齐自称并没有向外泄露,但据陶启明交待,这一消息确实是从徐百齐那里听到的,所以他就连夜赶回上海,并让其妻立即抛售股票,从中大赚一笔。至于是不是徐百齐有意泄露,还是陶启明刻意窃取就说不清了,但徐既是陶的朋友,又是他进财政部的介绍人,这又免不了瓜田李下的嫌疑了。
蒋介石对于实施币制改革之事十分关注,更是绝不容许任何破坏改革的事情发生,因此当他听闻有关泄密之消息后极为震怒,立即下令全力破案。蒋经国就在日记中写道:“昨晚接南京电话,要从速处理违犯经济法令的各种案件,并主张严办大的投机商人。上海的若干商人在当面对着你说得好好的,而背后则是无恶不作。今天已下决心严办奸商。上午召开检查委员会,会后即向市政府提出大户荣鸿元、吴锡龄、黄以聪等各种方法行为的证据,并建议立刻逮捕。”
蒋经国的这番举动立即得到蒋介石的鼎力支持,9月4日中午,蒋介石召见上海市长吴国桢,认为他对上海管制经济的问题过于忧虑,而“经儿将沪上最大纱商荣鸿元与杜月笙之子等拿办交法庭,可谓雷厉风行,竭其全力以赴之,惟忌者亦必益甚。此为国为民之事,只有牺牲我父子,不能再有所顾忌。惟天父必能鉴察也”。当他听说有人出面要为王林公司说情后,即“警告王、谢应照原判处死,不得变更,否则上海经济管制将前功尽弃矣”。9月7日,“经儿由上海来报告经济管制情形。往日所有黑市与囤积等弊多有我党政当局为首,言之痛心。但由此澈查,所有上海黑幕皆得发见,实堪欣幸”。
由于此案牵涉到财政部,更涉及王云五的亲信徐百齐,王云五认为自己用人不当,要求引咎辞职,但蒋介石却竭力慰留王云五,“以其为秘书陶某泄漏秘密被人攻讦,因而请辞,特慰之”,不允其辞职。
9月6日上午,蒋介石在国民党中央党部纪念周致辞,更是力撑王云五,称“这次币制改革我们最足自慰的,就是行政院院长与财政及金融当局擘划周详,勇于负责,而且财政当局事先各种文稿都亲自抄缮,不敢假手于部属”,虽然发布命令前有关停止交易所等营业的命令需要加盖关防,不得不经过秘书之手,“但此完全为其秘书的责任,而且其秘书有关人员皆已被捕到案,政府自当依法严处”。因此“这件事情实已水落石出,对于财政部长毫无关系”,而且“我们不能以用人不慎的微疵,而加以重大的责难,反致妨碍政府经济政策的实施”。
币制改革泄密案一经查获,法庭即从快从重予以宣判,1948年9月15日,上海地方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对杜维屏、林乐耕、李国兰、杨淑瑶以“场外抛售永纱股票违反交易所法”提起公诉,法院门前人山人海,地院出动二三十位法警维持秩序,但院子里、楼梯上到处都挤满人。杜维屏矢口否认参与股票投机,说当天他因患病在家休息,根本就没有去鸿兴号上班,同时他还坚称不认识陶启明、李国兰等人,自然也不知道币制改革的消息。而李国兰、杨淑瑶亦只是承认买卖股票,并不了解任何币制改革的内情。
然而根据上峰迅速结案的旨意,上海地方法院亦只是匆匆走了个过场,先是于9月28日分别判处李国兰、杜维屏和杨淑瑶10个月、8个月和7个月的有期徒刑,其罪名是“违反交易所法”。同时,因杜维屏违法经营场外交易,依法吊销他的营业执照。到了第二年(1949)的1月19日,南京市地方法院亦对5个月前轰动一时的“泄露币制改革机密、抛股非法牟利”一案开庭宣判,以徐百齐、陶启明“共同对于其主管或监督之事务,利用机会图利”之罪名,判处二人各7年徒刑,褫夺公权8年。“审判后徐晕倒,陶则面色惨白”,上海交易所管理员王鳌堂则被撤职。然而未过多久,徐、陶二人没有服完刑期就相继交保释放了。就在此之前的11月11日,国民政府公布《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实际上就是宣布币制改革以失败告终,财政部部长王云五亦宣布引咎辞职,然而直到第二年的12月9日,王云五才收到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议决的书面申诫处分。
按理说,王云五制定币制改革方案算得上是谨慎和保密了,鉴于以往每当重大财政金融改革命令出台之前总会出现消息外泄的弊病,因此在这期间,所有关于币改的方案、政策、组织等机密事项,能接触的只有财政部部长、次长和相关司局首长,就连王云五的心腹、主任秘书徐百齐也未曾与闻。然而百密一疏,就在发布币改公告的前一天,政务次长徐柏园认为原拟的令银行、钱庄与交易所休假的通告文字不够精炼,而要徐百齐重新拟稿,本来这一命令与币改并无直接关系,但嗅觉灵敏的徐、陶等人立即就闻出了其中的味道,于是利用这一时间差,打了一个短平快,大肆抛售股票,从中牟利。所谓精心策划的改革方案,也就轰然倒塌了。
陶启明利用交易所休假这一消息抛售股票原本算不得一件大事,数额也没有报纸上公布的那么多,而且它与即将实施的币制改革也没有直接关系,然而因为陶是财政部官员,他是通过非法窃取国家经济情报而牟利的,所以情节严重。更重要的是,这件案件的发生正好赶上金圆券政策出台的关键时刻,再经过《大公报》的报导,瞬间便广为人知,将其称之为一颗重磅炸弹绝不为过。同时,陶启明、徐百齐并不是具有重要背景的大人物,因此当局即刻将他们拘捕,并即刻进行审讯判刑,就是希望尽快平息社会上的舆论。就在上海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第二天,《新闻天地》发表的一篇文章披露:“据说,最高当局因为改革币制伊始,不愿使这件事牵连更多或更大的人物,以致影响政府威信,进而影响新币制的作用,所以决定陶案至徐百齐为止。听说最高当局曾告监察院长于右任转告办此案的唐鸿烈、孙玉琳二委员,对徐百齐的侦讯‘勿为己甚’。”因此最终徐百齐、陶启明“将是本案的牺牲者”。这段话确实令人深思,前文提及党通局和保密局的情报中牵连盛升颐、顾兆霖、潘序伦、郑重臣乃至财政部次长徐柏园等众多官场闻人,一来此时尚无确凿证据,二来既然这个消息外界并不知晓,当然也就没有必要继续调查,以免引发政治上更严重的地震了。联系到以往国民政府每出台一个重大的改革方案,譬如停售美金公债、黄金提价、外汇汇率贬值等,总会有人事先得到内部消息,随即兴风作浪,从中牟利,从而引起社会和舆论的强烈不满,导致信任危机日益严重。这说明此刻国民党统治阶层体制性、集团性腐败早已病入膏肓,也预示着刚刚进行的币制改革必然逃脱不了失败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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