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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环球影城》“头疼”的“非正常”专利

黄小莺 企业专利观察 2023-05-21

作者:黄莺 /吴征




很多人将地表三大最强法务部授予迪士尼、任天堂和腾讯三家公司,这与三家在游戏、娱乐方面的知识产权维权非常积极且胜诉率极高有关。
所以有理由相信,与迪斯尼一样,在主题乐园方面,同样以IP为主要卖点的环球影城,对其IP的知识产权维权,也会非常专业。
对于这一点,去年底公开的一起涉及环球影城卡通品牌“小黄人”的专利纠纷中,或许就能看到这一点。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公告显示,2022年12月16日上午,一场UNIVERSAL CITY STUDIOS LLC(尤尼维瑟城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环球影城”)与自然人“陈祥子”之间进行一场专利无效口审听证会,应该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过了。
只不过,专利权一方并不是环球影城,而是这个自然人“陈祥子”。

2020年9月17日,陈祥子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了一件名为“保温壶(B)”的外观专利ZL202030553652.4,并在2021年2月6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CN306312908 S。

涉案专利
从这件只有3页纸的外观专利来看,就是一个带有疑似“小黄人”杯盖的常规保温壶。
或许正是因为该外观专利,与大众印象中的环球影城中的“小黄人”的形象太相似,在该专利于2021年2月被授权之后的四个月,从国家知识产权记录中,可以看到,有人于2021年6月就对该专利试图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直到2022年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做出“无效决定”。但是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查询系统并不稳定,截至发稿时,公众无法打开该无效决定看到相关结果。因此,并不清楚此次无效是否能已成功将该专利无效掉。不过,在该无效决定后的两个月,该专利于2022年4月,就因为未按期限缴纳专利费而终止了。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到此,一种推测就是,环球影城的法务在日常监控中看到了有这样的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的专利,主动对该专利发起专利无效挑战。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背后的情况,我们曾试图联系环球影城的管理方尤尼维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但对方并未回复。
因此,如果该专利在2022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无效决定中,假设被宣告全部无效,且该专利在两个月后就因未缴费,而专利权终止了。那么就不应该再有2022年12月16日还要进行无效口审听证的情况(见下图)。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这或许说明,在2022年2月的无效决定中,很有可能该专利并未被完全无效掉,才有可能后续继续有人对该专利发起无效挑战。
至此,“环球影城主动发现该专利并试图无效的”假说也出现了不确定因素。
如果说环球影城一方知道该专利在2022年4月已经因未缴费专利权终止了,那么应该就没有必要再主动发起对该专利的无效了,除非有一种可能,就是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曾试图向环球影城索要专利有效期内的侵害赔偿
从这件专利的无效记录中,也可以看到,曾经有人对该专利提出过三次无效请求6W121714、6W118661、6W118088。这或许是为何环球影城一定要将该专利彻底无效掉的原因。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这也说明,对于环球影城而言,这件专利还是投入了不小的精力在处理。
本案中另一个值得引起关注的焦点是,为这件保温杯外观专利进行代理业务的“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曾在2021年12月,因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过行政处罚通知,与该代理机构一同受到处罚的还有“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企查查”检索,这两家公司的实控人是相同的。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从当时的处罚决定中,可以看到,深圳这家代理机构被认定有10055件“非正常”专利申请,2020年平均每个专利代理人的发明代理量达1094.7件,人均代理实用新型专利6802.3件。而北京这家代理机构,同样也是“非正常”专利的重灾区。但两家机构在那一批处罚决定中,大多数代理机构都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侥幸”的只获得了停止承接新业务12个月的处罚。
不过目前涉案的这件外观专利,应该是不在被打击的“非正常”专利之列,因为该外观专利经过了审查并最终获得授权,最终是因为未缴专利费而失效,并非是被要求主动撤回。因此,这件专利目前只能说是出自“非正常”专利代理机构的一件看似“正常”专利
然而,这样的外观专利真的“正常”么?
显然并不是,这起案件实际上反映出很多目前中国专利制度上的“千疮百孔”。
1. 中国“非正常”专利的实际现状,可能远比想象中的要糟糕
近来,对打击“非正常”专利的合规性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包括我们公众号在内,一直在提倡更为理性的看待所谓的“非正常”专利。
然而,与可能存在误伤的正常专利相比,必须要承认,在被打击的所谓“非正常”专利中,确实存在大量编造和为了获权为目的的专利,对于这部分本来就是“虚假的专利”,采取严控甚至惩罚式的行政手段来治理,其实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这也说明了过去十年,政府一直以鼓励申请专利的政策,在实际过程中,催生了很多“虚假专利”和“垃圾专利”。
但是如何更好的规范和治理,是不是一定是像过去几轮打击“非正常”专利一样的方式,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地方。
2. 这件“小黄人”保温杯专利为何会被授权?在海量专利申请面前,专利审查质量显著降低已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2022年最新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三种类型专利共计564万件。其中发明专利159万件,稳居全球第一(全球340万件),比排名第2-13名国家总和还要多;实用新型专利285万件,占全球97.5%;外观专利80万件,全球一共120万件,中国占2/3。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专利局一共只有约1.5万名审查员,在每年五百多万件专利申请面前,这是一个巨大的工作负荷。加之,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向外界表示要压缩专利审查周期,导致每件专利的审查时间进一步大幅缩短。官方对于专利审查员每件专利平均审查时间,并没有向外界公布的数据,但显而易见的是,与十五年前相比,专利审查员的负荷已经成几倍增加。
专利审查时间的缩短,必然意味着专利审查质量的降低,这对任何一个国家的专利审批机构而言,都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发生“小黄人”保温杯外观专利被授权的情况,绝非偶然。
例如,当我将这件保温杯专利的附图拿给一个只有7岁的孩子时,问他这是什么?小朋友都能够立刻给出答案:小黄人。
然而,中国专利局的外观专利审查,却能够对这样的专利予以授权,对此可能很多公众都会产生疑问。
实际上,在此之前,北京一家企业仿照宝马Mini车型申请外观专利获得授权,并被宝马提出无效,最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无效的案件,就已经说明了类似问题并非个案。

“仿宝马Mini”外观专利先被授权,又被无效的这起案例,曾在国内引发极大关注。
在发布相关文章后,近20万的浏览量及近千条的网友留言来看,公众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认为这就是明显的抄袭,损害了国人的声誉;二是对专利局的审批提出了质疑
网友对“仿宝马Mini”申请专利一文的评论
目前全球五大专利局对外观专利审查时,采取的标准并不一样。例如,美国、日本和韩国属于实质审查,相对严格。中国和欧盟有点类似,中国是初步审查,欧盟是注册制,因此中国和欧盟的授权就会相对宽松。一般来说,如果对授权专利有异议,可以通过后续程序进行补正。
虽然这似乎与中国目前采取的外观初步审查的方式有关,即与其他国家专利局并不完全相同,但对于以上宝马Mini和小黄人的案例来看,这恐怕并不是什么好的借口。
深层原因,这背后反映出来的或许是目前中国专利局在审查资源、各部门审查标准一致性,以及审查员培训,和专利局审查部和各地审查协作中心的审查质量管理上,可能还存在漏洞。
这种情况下,尤其是每年上百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几十万间发明专利和外观专利被授权的情况下,将会引发大量的后续维权和补救成本,甚至造成司法、行政和社会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
3. 专利申请“成本低”,维权补救“成本高”,每年大量授权的专利,造成司法、行政及社会公共资源极大浪费
“仿宝马Mini”外观专利案,是幸运的。
在宝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无效请求后,相关专利很快就被无效掉了。
然而,从这件“小黄人”保温杯的专利审查记录来看,环球影城(或其他提出人)至少对这件专利发起了三次无效宣告请求,虽然该专利权已经失效,但是现在环球影城还在对已经失效的专利进行口审听证,这无疑对涉事当事人是一个极大的消耗。
从成本来看,目前代理一件外观专利的成本已经非常低了,像之前对中国高校代理招标信息统计显示,在全国十多所大学的招标和中标信息中,外观专利的代理成本只有200元-1000元,如果再加上官费,获得一件外观专利的成本将非常低。
然而一旦授权,公众或是企业想要无效掉这件专利,相关的代理费和律师费少则数万元,多则十几万,几十万元(如多次提出无效等情况)。
这种前端获权成本极低,后端维权和补救成本太高的情况,也为中国的专利制度的健康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更严重的,一旦相关低质量专利进入到无效或是诉讼程序,将会进一步消耗本就宝贵的司法和行政资源。
4. “罗马的归罗马,凯撒的归凯撒”,主管部门如果不务正业,将会成为中国创新最大的障碍
整个事件,如果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其问题的源头,还是专利审查质量变低,所导致的。
所以,把好专利审查质量关,做好专利审查,才是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一旦这项工作还没做好,反而高调的将所有工作重点都去做指导市场进行专利运营、质押和开放许可、专利导航等,做一些本不该政府去主导的事情,就会让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失去了正确的方向。
试想,每年几百万件专利,连授权的专利质量都无法保障,还怎么去运营、怎么做许可、怎么去质押,难道这些不用看专利质量就可以么?
因此,政府首先应该将自己职责所在做好才是关键,“罗马的归罗马,凯撒的归凯撒”,市场的事就应该交给市场去做,而不是过多的占用政府行政资源。
5. 美国专利商标局和欧洲专利局都已经进入提高“专利审查质量”的社会推动战中,中国主管部门必须要尽快认清这一全球大趋势
目前来看,每年专利申请总量只有中国几分之一的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欧洲专利局(EPO),都已经在专利审查质量上投入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两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充分参与其中,对各自的专利审批机构积极谏言,提出“提高专利审查质量”的具体要求。
例如,USPTO从去年开始就对提高专利质量的稳健性提出了公众意见征集,目前该征集已经截止,包括全球众多知名企业、协会、个人,甚至美国司法部,都对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很多的建议都集中在,要想提高专利质量,必须要给专利审查员提供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审查,并对专利审查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谷歌甚至提出USPTO专利审查员应该强制性接受人工智能技术培训
去年以来,在欧洲,爆发了以西门子等数十家国际巨头为首,联名向EPO提出要修改EPO未来战略规划中对于专利质量提高的要求,因为在这些企业看来,EPO的质量计划并不能达到企业的需求。对于该建议,甚至EPO内部的工作人员也站出来,支持这些企业,反对EPO管理层制定的战略计划。其中争议的核心一点,也是EPO管理层为了指标好看,忽视了每个专利审查员审查案件的时间,EPO的工作代表表示,他们是有能力提供高质量审查的,但是如果工作量太大,将会无法保证应有的质量。
对于这一点,实际上,中国的专利主管机构存在同样问题,无辜的是专利审查员都在一线,都是辛苦的,与代理人没有区别。反而是问题的关键主要在管理层,这和EPO存在的问题是一样的。
因此,彻底的改革恐怕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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