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大交易所同日下罚单 又有四家券商股质业务叫停
沪深两大交易所同日下罚单
又有四家券商股质业务叫停
继五家券商同日受罚仅过了一个月,沪深两所又同时出手,叫停了四家券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同日处罚四家券商
12月20日,上交所连发4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分别针对国盛证券、华宝证券、联储证券和申港证券。
上交所监管信息公开页面
监管信息显示,上述四家券商无一例外,均“栽”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上,因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简称:《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与此同时,深交所同样对上述4家券商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监管信息公开页面
简单对比两大交易所的监管信息,无论是违规事项还是最终处罚,主要内容上并无差异。具体来看:
国盛证券:未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制度,未落实合规经营要求。违反《业务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华宝证券:部分项目融资用途管理不严格,违反《业务办法》第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联储证券:在对部分项目融入方的尽职调查不到位、个别项目内部审核机制不完善、对融出资金的用途持续跟踪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业务办法》第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申港证券:部分项目融资用途管理不严格,违反《业务办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依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十条等相关法规,沪深两所对国盛证券、华宝证券、申港证券分别处以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限于新增初始交易)相关权限3个月的监管措施,而联储证券则被暂停9个月。此外,上述处分还将被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这也意味着,国盛证券、华宝证券和申港证券要到春节过完才能开张,而联储证券则要等到明年中报发布之后。
监管警示早有征兆
回想之前的《五家券商股票质押业务被叫停,为什么》一文,除报道被监管叫停的五家券商:对财富证券、南京证券、万联证券、英大证券和中邮证券外,还曾经点名国盛证券。这家券商今年9月曾被江西证监局予以警示的,但当时并未收到监管函。如今看来,监管并未“打盹”,处罚并未迟到。
据公告披露,前述四家券商均曾收到当地证监局的监管函。但未在深圳证监局监管信息栏发现对联储证券的警示函。而上海证监局则是在今年9月20日同时下发对申港证券和华宝证券的监管函。
此前,在券商半年报发布后,东方证券、西部证券等多家券商收到半年报的监管问询函,要求阐述股票质押相关业务情况以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对各地证监局信息进行梳理发现,年内暂无更多券商因股票质押式回购受罚的信息。是否还会有券商被监管处罚,目前暂难定论。
股质业务能否继续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公开释义如下:
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通俗的说,缺钱方(多指“融入方”)将股票和其他证券质押给机构(多指“融出方”),机构借出钱,回报是“本金”和“利息”。因此,股质业务,在业内又被调侃成““券商式放贷”业务。
对于券商来说,这一业务最大的优点是:
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业务能力,只要有本金出借就行——简单、方便、坐收利息,特别适合中小券商快速提升业绩。
而缺点则是,钱来得太快。“爱上”这个业务的券商,在短期内再难有热情回归和发展本源业务。
由于各家券商股权质押规模数据并未披露,但以上半年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情况来看,前述被点名的中小券商,大多增幅在业内名列前茅。
据自媒体@飞鱼财经分析,监管出手叫停股质业务,对行业来说,有着监管风向标的意义。而对被处罚的券商来说,则是掐断了其试图依赖“券商式放贷”快速提升业绩的幻想。
此外,近期华泰证券在研报中有如下分析:
当前股票质押仍存在风险与收益焦灼的十字路口,内外部因素对券商股票质押业务发展提出更大挑战和更高要求,也亟需券商相应转变经营模式。
一方面,政策优化完善是券商股票质押发展的重要保障。监管政策可能也需要充分考虑可连续性和完善性,规则制定要结合券商业务实际,通过分类监管、政策细化、多部门政策统一等方式,实现增量和存量平稳发展。
另一方面,券商自身需要综合考量业务开展的风险与收益,形成分层竞争。券商可根据外部政策及市场环境、业务属性和自身资源禀赋,综合考量业务的风险与收益,厘清是否开展、开展规模等关键问题。能够顺利转型的券商,可以探索模式优化,寻求长期健康发展。部分资源禀赋无法满足要求的券商,需要审慎发展股票质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