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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9部门政策解读!符合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营业

3月2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负责同志介绍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根据日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各地符合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受此次疫情影响,我省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因此,《若干措施》明确,各地要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着力提升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精准度、“加速度”和便利度。对于实体批发零售类、餐饮类、居民服务类、交通运输类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行业的个体工商户,要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有序解除复工复产禁止性规定。对于涉及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应结合实际,适时明确复工复产时间。 目前,我省共登记个体工商户360.9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9.5%,带动就业人口近千万。受此次疫情影响,我省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帮助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对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若干措施》规定,9部门将在财税、金融、社保、租金减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之外,继续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具体举措,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炜鑫  摄)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全文,请看“阅读原文”


(综合安徽日报、安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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