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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奋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5月22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在市政务会议中心举办《真抓实干 创先争优——国务院督查激励专项工作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因地制宜 精准施策 浓墨书写美丽乡村合肥新篇”,市农业农村局、巢湖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巢湖市作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激励。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奋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近年来,合肥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突出“农”的本质、“村”的风貌、“人”的参与、“居”的变化,以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重点,奋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广大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2019年1月24日,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在巢湖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到巢湖市柘皋镇汪桥集村和五爪岗村、烔炀镇小田埠村、黄麓镇昶方村等现场,实地考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胡春华副总理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巢湖模式可复制可推广”。2019年4月4日,省委书记李锦斌批示:合肥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思路清、举措实、成效好,应予肯定。2019年4月,省委农办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远学浙江、近学合肥”。2019年7月,巢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受到省政府激励表扬;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9年落实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巢湖市位列全国20个、中部3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之一。巢湖市主要抓了以下工作。高位推进抓机制。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合肥市明确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联系制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多次到五县(市)偏远地区调研走访,解决实际困难。顶层设计抓谋划。坚持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形成“三位一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体系。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坚定抓好《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意见》《合肥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合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先后组织制定合肥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10”工作方案体系、2020年“1+14”工作方案体系,形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书、计划表、路线图,分年度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因地制宜抓分类。落实“一村一策”,分类整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整治后提升”的原则,围绕省级中心村“10项整治建设任务”、市级中心村“5项整治建设任务”要求,连续8年持续推进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省、市美丽乡村中心村437个,在建中心村达169个,预计到年底,全市606个规划布点中心村将全部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以行政村为单元,扎实推进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及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市共创建重点示范村12个、示范村54个。拉高标杆抓建设。树立“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理念,推动人居环境整治由点到线、由线向面、由村向镇拓展。目前全市共有参与分类的自然村庄17695个。按自然村分:集聚提升类4056个、城郊融合类1272个、特色保护类79个、搬迁撤并类6382个、其它类5906个。今年底将据此完成各类村庄在国土空间规划上的布局工作。全市共有8个村庄进入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层面。强化保障抓投入。市级财政持续大幅增加专项资金投入,支持各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9年以来,市本级财政累计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6.25亿元(不包括整合资金),政策覆盖面同步扩大到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通组入户道路建设、乡村道路绿化、农村亮化、乡村规划编制等多个方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纵深推进。此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检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巢湖市:建设秀外慧中的美丽乡村巢湖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目前全市153个村(居)、1562个自然村和105个美丽乡村中心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提升,广大农民群众有了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先后荣获“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示范县(市)”“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等称号。巢湖乡村景色2019年1月24日,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在巢湖市顺利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同志现场观摩巢湖市黄麓镇昶方村、烔炀镇小田埠村、柘皋镇汪桥集村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对巢湖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会前、会后《农民日报》、央视2套分别对巢湖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村污水治理成效。此后,全国18个省、100多县(市)、230批次、1万多人先后来巢考察学习“统分结合、点面协同、形神兼备、共建共享”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巢湖经验”。巢湖美丽乡村主要做法及成效:一、聚焦发力点,形成一体推进“加速度”(一)明确分类施策机制。结合美丽乡村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市域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和布局污水垃圾治理工程、农村畅通工程以及水、路、电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版、升级版、增强版三个梯次。“标准版”做到垃圾清理好、污水治理好、旱厕改造好、危房处理好;“升级版”在标准版的基础上,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好、农村“黑水”治理好、村庄绿化亮化提升好;“增强版”在升级版基础上,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等结合,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二)建立高位推动机制。建立“市级主导、乡镇主抓,村居主干”三级联动机制,成立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牵头负责、定期调度推进。制定《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层层压实领导包保和部门包保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特别强调乡镇书记、乡镇长第一责任,注重发挥村“两委”牵头、村干部带头作用,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推进体系。(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争取中央支持、省及合肥市级奖补、市级政府主投、乡级政府补贴、村集体补助、农户适度出资出劳”的经费保障机制,有效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乡村绿化等专项涉农资金,打捆使用,集中投入。谋划一批“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建立项目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建设整治资金10.5亿元(其中2019年改厕0.4亿元、生活垃圾治理0.93亿元、美丽乡村0.8亿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0.12亿元、村庄清洁行动0.38亿元、村庄道路建设0.21亿元)。(四)用活督导考核机制。坚持每月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在观摩点徒步查看点评,观摩结束后就近召开推进会,当月排名靠后的乡镇现场表态发言,通过现场评、实地比,找准差距、认清不足,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市督查考核办和市整治办组成联合督导考核组,采取日常督查、调研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乡镇(街道)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量化评分,依据结果兑现市级奖补资金,以此调动乡镇(街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巢湖乡村厕所干净整洁二、抓牢关键点,打好环境整治“攻坚战”(一)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巢湖市为“厕所革命”一类县,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90%以上)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基本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改厕“整村推进”实现全覆盖。一是坚持“整村推进”。全市153个村均按照“整村推进”原则实施厕所改造,目前已完成6.3万户农村常住居民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到2020年将完成7.27万户(90%以上)改造任务。二是坚持工程化理念。突出工程化设计、工程化施工、工程化验收、工程化运行,按照“环湖先行、示范引导、全面启动、整村推进”原则,采取“六统、三化、三分”模式(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督、统一服务、统一验收,企业化整体推进、一体化后续服务、长效化运营维护,分步实施、分乡镇验收、分年度考核),做到卫生改厕与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加强改厕后期管护。三是建立“一站两机制”。建立“农户自管为主、社会化管护为辅”长效机制,按照“八个具备”(有场所、有牌子、有设备、有人员、有电话、有制度、有配件柜、有台帐)要求,在每个乡镇建立管护服务站,落实专项管护资金。2018年、2019年,市财政分别安排50元/户、80元/户的厕所管护资金,确保实现“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液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效用”的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二)深度推进“污水革命”。围绕“巢湖要治理,截污须先行;污水要收集,改水须改厕;雨污要分流,处理须合理;运行要常态,日常须管理;监管要规范,奖补须定明”的“五要五须五字诀”,根据不同地域特点,科学选择治污模式,乡镇政府驻地、环巢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小集镇和村庄采用管网集中收集处理模式,美丽乡村中心村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模式,居住相对集中村庄采用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模式,集中连片区域采用联户小型污水处理模式,不能纳入污水管网采用净化池污水处理模式,13个乡镇通过DBO建设模式建成污水处理厂,105个中心村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乡镇、中心村污水处理全覆盖,获评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示范县(市)。(三)全面推进“垃圾革命”。按照全覆盖目标,创新“三四五”工作法,推行三次分类收集(农户初分、保洁员再分、终端第三次筛分)、四层分类处理(按可烂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类型分别处理)、五定保障落实(定点投放、定人收集、定时清运、定点处置、定责管理),形成具有巢湖特色的“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生物成肥、焚烧减量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实现农村环卫市场化率、陈年积存垃圾清理率、垃圾治理自然村覆盖率、自然村庄清扫保洁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率、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六个100%目标,获评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四)全域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全市域开展“五清一改”整治,在全省率先出台奖补政策(奖补400元/户,获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再追加奖补100元/户)、考核细则、评分标准,为全域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提供坚实保障基础。一是坚持群众主体。各村均建立“一约两会一组”(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健康生活宣传组)制度,理事会和宣传组的成员先行开展房前屋后整治,做到示范引领、有序展开。二是坚持因村施策。镇村干部亲自上阵,带领群众一起干,发动群众捐款、捐废砖瓦等,激发“主人翁”精神;组织施工队伍整村推进,做到整一个、成一个,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提升整治效果。同时,充分尊重村庄的原有肌理,坚持因陋就简,因简就朴,利用群众捐的废砖瓦、石料等,用于修路、铺设沟渠等,既可废物利用,又可凸显村庄个性,提高村庄品味,保留乡愁记忆。三是坚持严格验收。在全省率先制定《村庄清洁行动达标验收工作方案》,细化评分标准,共6大项17小项100分。采取乡镇自验、市级验收方式,村村到、项项验,直至达标。截至2019年底,共组织“五清一改”验收96组次、384人次,1562个自然村(除中心村、近期拟拆并村、乡镇政府建成区村庄外)通过验收、达标率达100%,拨付整治资金3802万元。今年以来,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深入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提升工程,拓展整治内容和范围,在切断病毒扩散渠道的战斗中,形成了一道坚强有力的防线。垃圾分类秩序井然三、做靓示范点,跟进美丽乡村“组合拳”(一)打造生态宜居家园。作为安徽省14个、合肥市唯一整县(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试点县(市),围绕“三美”目标,区分村庄类别、功能定位、发展方向,“面上”科学谋划,高标准编制《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中心村布点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做到规划“一盘棋”“一张图”。“线上”串景成片,立足水城特色,采取抓点、连线、成片推进方法,将巢湖景点“串联成线”,打造“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美丽乡村示范片。“点上”打造精品,突出“一村一韵”“一村一景”,因地制宜做好“依山傍水、迎山亲水、显山露水”文章,推动山、水、田、园、林深度融合,建设打造“依山亲水·大美汪桥”“水乡风情·柔美陈泗湾”等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启动建设以来,先后四次获评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市(县)。(二)打造和谐共生田园。启动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生态湿地、防洪治河、污水处理等巢湖治理与修复项目24个,完成投资19.6亿元,16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考核达标。开展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推行“一创、一提、两减、三循环”模式,肥料直接投入量减少3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50%以上,地表水中的氨氮、总磷、总氮三项指标均达到Ⅲ类标准;开展农村“黑水”治理,对农村塘坝、沟渠、水库开展清垃圾、清杂草、清淤泥“三清行动”,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对流入沟塘的生活污水进行截污、清污整治,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倡导“农村绿化学浙江”,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形成“四季常青、三季有花、花草木相间,错落有致”的景观效果,五年共完成森林增长工程17.01万亩,建设绿色生态长廊195公里,创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森林村庄51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16.88%(含巢湖水面,不含水面为23.5%)。(三)打造文明生活乐园。筑牢思想文化阵地,建成18个乡镇(街道)文明实践所、165个村(居)文明实践站,实现全覆盖。继承创新乡土文化,深度发掘农耕文明、“九龙攒珠”古村落、“三将军”红色经典、巢湖民歌,培育南湖方、洪家疃等一批文化特色示范村。坚持保护建筑、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保全文化,历史文化村落焕发青春,洪家疃、张家疃、烔炀老街、北闸老街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开展道德评议、善行义举、优秀家风征集、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活动,各村居均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全市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镇村达89个,其中烔炀镇和烔炀镇中李村入选全国文明镇村,6个乡镇和1个村获评省级文明镇村,2015年被推选为“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巢湖市柘皋镇汪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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