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深情书写"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的民生答卷
今天上午,2020年民生工程建设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政专场)在市政务中心召开。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和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合肥市不断构建和完善多层次、广覆盖、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同时,及时调整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了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近年来,为助推社会养老服务全面发展,我市建立了“1+3+X”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通过颁布地方法规《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合肥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3个政策性文件,切实保障我市养老事业发展。
不断加快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覆盖率100%,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有47.71%。
实施社区老年助餐工程,建成养老助餐机构255家,城市社区服务覆盖率超81%。
开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建设集日托、托养、助餐、助浴等功能于一体的小型养老服务综合体,让老人在家门口就近获得优质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16家社区托养中心,11家社区助浴机构。目前我市已成功打造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成县(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2家、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35家、社区(村)养老服务站673家。
智慧养老作为养老创新之举,近年来在我市不断取得突破。通过统筹推进智慧养老机构、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创新“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健康监测、紧急救援、餐饮、家政等服务。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示范企业4家、示范街道3个、示范产品2个、示范信息服务系统1个;省政府命名的智慧养老服务机构4家;初步形成了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智慧养老服务科技企业集聚区。
强化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调整完善各项救助制度的政策目标,织密扎牢兜底保障网,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系列政策,扩大保障范围。
我市自2018年市辖县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高,分别从2016年户月人均551元、300元,提高至2020年户月人均686元、646元,递增24.5%、115%。
截至目前,建成覆盖全市的城乡困难群众基础数据库,整合录入困难群众450588人,约占全市户籍人口的6%。全市已有100个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服务品牌,以项目化的形式开展资金、物质、服务等多元救助服务,共投入项目资金约3000万元,服务困难群众80000余人次。
孤儿生活得到全方位保障,全市有1573人享受孤儿保障,动态调整、应保尽保机制全面建立。建立健全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现供养标准位居全省第一位。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关爱保护。全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6898人,全面实行一人一档,并录入全国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注重强化服务人员能力提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市保护专干和督导员分批次进行业务培训。
残疾人补助工作扎实推进。4个城区3个开发区以及肥西县,对补助标准进行了提标,今年以来,全市共计为64548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701.5万元;为8542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4567.5万元。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现“应救尽救”。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实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取消站外托养,对无法找到家庭的人员给予落户到社会福利机构安置。建立了极端天气下的主动救助与巡查机制,推动并实施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今年疫情期间,全市各救助管理机构加强街面主动救助工作,对入站救助人员实施了核酸检测与隔离照料,截至目前,未发现一例感染疫情情形,实现了救助安全。往期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