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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城市!

11月2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

“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合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

成功入选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697号,简称《通知》),将25个枢纽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其中,东部地区8个,中部地区6个,西部地区8个,东北地区3个。合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入选。这也是安徽省唯一入选的国家物流枢纽。

合肥国际陆港。

合肥是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双节点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以及23个国家铁路枢纽城市之一、17个国家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之一,也是连接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带的天然纽带之一,对南北物资交流和东引西进具有重要战略支点作用。合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对于发挥合肥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实现物流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物流服务质量,推动我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通知》强调,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谋划和枢纽建设运营日常工作指导,高质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整合优化存量物流设施,统筹补齐枢纽设施短板,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强化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的互通合作和联动发展。促进枢纽互联成网,推动完善以枢纽为支撑的“轴辐式”物流服务体系。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枢纽间业务协同、政策协调、运行协作。发挥枢纽优势促进大宗商品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与枢纽布局衔接、联动发展,打造具有区域集聚辐射能力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枢纽经济。发挥枢纽作用,优化物流大通道沿线产业布局与分工合作体系,打造经济和产业发展走廊。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完善枢纽日常运行监测体系,对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枢纽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指导和督促相关枢纽建设运营主体建立健全运行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定期报送有关情况;牵头研究建立枢纽建设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工作合力和政策协同,鼓励引导相关承载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促进枢纽发展的政策举措;建立健全枢纽重大项目储备库,重点加强基础性、公共性、准公益性项目储备并保持动态调整更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渠道或推荐给相关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25个)(排名不分先后)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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