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研究》刘尚希等:地方政府债券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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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地方政府债券风险管理
——基于区域差异性的分析
作者
刘尚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蒋 毅,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期刊
《财政研究》2021年第11期(总第465期)
本文字数约为1000字,预计阅读时长3分钟
内容简介
本文以公共风险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公债理论等为基础,构建地方政府债券风险分析模型。模型由一条主线、二维框架、四个象限组成。其中:一条主线是指公共风险、财政风险、债务风险的主线,主要论述“三个风险是什么”以及三者的关系;二维框架是指两级分权、两个属性这两个维度,主要论述中央和地方两级分权的财政体制框架和政府兼有公共和民事属性的框架;四个象限是指中央和地方两级分权以及政府的公共和民事两个属性构建的2×2 模型,即以体现公共属性的地方政府、体现公共属性的中央政府、体现民事属性的中央政府和体现民事属性的地方政府为象限,并结合区域差异性拓展为中央与地方组合的多维财政空间。
公共风险是政府作为公共主体的必要性、合法性的源头,财政风险是公共风险导致的,债务风险是财政风险导致的。债务风险是相对于政府作为民事主体而言的,体现在未来财政资源的流出。财政风险是相对于政府作为公共主体而言的,反映在未来财政支出责任的扩大。地方政府的属性不同,体现的财政行为也不同,对地方政府债券风险管理有一定的矛盾性。体现民事属性的地方政府,具有债务的扩张性,对应地方政府债券微观风险,重点在地方政府自身的债券管理能力及存量、结构等指标分析;体现公共属性的地方政府,需要对冲公共风险,对应地方政府债券宏观风险,重点在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券进行宏观配置,地方通过债券推动经济增长,促进财政可持续,降低公共风险。中央与地方共同对冲公共风险过程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行为适用于风险决策原则,公共属性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适用于风险分担原则,民事属性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适用于风险匹配原则。
相应的,地方政府债券风险管理分为微观、宏观两个层面。对微观风险管理的考察,即是要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促进公共风险最小化。建议利用资产负债表考察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风险,利用现金流量表考察地方政府债券的偿付风险,利用收入费用表考察地方政府债券的效用风险,同时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风险监管体系。对宏观风险管理的考察,要将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体制基础,中央通过对地方政府债券的总量控制与结构调节,推动地方政府公共属性和民事属性下财政行为的统一,提高地方财政权责的对等程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提高地方积极性,促进公共风险最小化。同时要促进微观和宏观两个管理的统一,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券的限额分配管理要通过风险权衡和组合实现公共风险最小化,并将部分对冲风险的财政事权适当上移,从整体上适当加大中央对冲风险的力度。
(本文内容由作者提供,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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