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研究》马海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财税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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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财税学科建设
作者
马海涛,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期刊
《财政研究》2022年第11期(总第477期)
学科建设与时代密切相关,学科演进推动时代变革,时代发展深化学科内涵。党的二十大全面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明确了下一阶段我国发展的中心任务和远期目标,其中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论述细化了财税制度发展路径。新的使命呼唤新的理论,新的征途需要新的学科体系提供方向指引。财税学科是新文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理论研究应当建立在对重大现实问题的深刻理解之上。因此,充分理解时代需求、准确把握财税学科特征,着重关注财税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难题,对于财税学科建设至关重要。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财税学科建设既要继承传统,又要顺应时代;既要打破学科壁垒,又要彰显哲学社会科学特征。下一步,应准确把握财税学科建设的现实基础,革新财税学科建设的发展理念,厘清财税学科建设的逻辑起点,构建“大文科”格局,最终实现财税学科的融合式创新发展,为我国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重点关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财税学科发展的时代需求
党的二十大全面回顾了过往十年的改革成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进行了凝练总结。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发生转变,财税学科体系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研究视域亟待进一步革新,以便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路径指引,有效回应时代发展需求。
一是财税学科应构建立足中国国情的自主知识体系。第一,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财政智慧。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给予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文化自信。中国古代经典著作中蕴含着丰富的财政思想,诸子百家的理财观念如儒家的“天下为公”、法家的“利出一孔”、墨家的“反厚敛”和道家“裕民富国”等,深刻影响着千百年来我国的财政实践。传承并发展古代财税思想,积极探寻各类学说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设计的契合点,对于中国式现代化下的财税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包容性借鉴优秀的财政理论成果。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根本立场,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另一方面,合理借鉴西方财政学中关于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的论述,汲取福利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中的有益思想,推动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创新发展。第三,系统性总结我国财税实践的宝贵经验。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诸多制度创新和政策工具创新为财税学科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素材。为进一步完善财税学科知识体系,应从学术层面总结我国财税发展历程中的问题,有机融合各省市财税改革经验,构建财政学研究新范式,将中国实践提炼为一般理论,最终服务于时代发展要求和经济建设目标。
二是财税学科要以解决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的现实重大问题为根本遵循。财税学科发展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指引,要以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为根本遵循,做好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第一,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要求财税学科理论研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始终关切十四多亿人民群众的“社会共同需要”。第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求财税学科着力回应财税改革中的实际问题,通过财税制度的优化设计进一步改善资源分配不均的局面。第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求财税学科建设以“四个自信”为引领,积极服务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凸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新时代财政学科特色。第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财政政策的研究设计始终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转型,积极探索绿色税制改革路径。第五,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要求财税学科聚焦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拓宽学科研究视野,加强财税学科建设的对外交流。
二、深刻认识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财政学的学科特征
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我国财税学科建设应当以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体制为重要基础,财政学理论研究应以满足国家治理活动中的社会共同需要为逻辑起点,为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深刻认识财政学的政治属性。正本清源,财政学是融合了“财”和“政”两方面的综合性学科,“财”是手段和方法,“政”是具体的行动目标。从财政史的角度来看,《管子•治国》早就指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财政思想是政治和经济发展交汇的产物。从财政的自身运行逻辑来看,依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国家获得物质资料只能通过其掌握的政治权利参与价值的再分配,这一过程带有强烈的政治属性,构成了国家权力的物质基础。从财政的中国实践来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和创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实际和成功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与时代属性密切相关的经济理论创新。面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要求,财政学理论应当立足于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体制,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前提,以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把握现实需要,开展理论创新,从而构建服务于国家政治目标、响应时代需要的财政学理论,指导财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二是深刻认识财政学的科学特征。财政学是一门有极强实践性特征的社会科学学科,其理论研究要注重应用性和基础理论之间关系的处理。具体而言,在学科研究内容方面,要建设全时间范畴的科学解释能力,向后望,对于社会现实和历史的一般规律有充分的解释能力;向前走,对于财政现象和其发展趋势有较强的预测能力。在学科分析方法方面,要兼顾证据与推理,要以公理化的逻辑体系以及实证主义的经验分析建构科学的方法体系。党的二十大对科教兴国和文化强国战略的进一步强调落实到财政学理论领域,就是要加强财政学理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在研究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使用“循证”和“可重复”的科学研究方法。科学的财政学理论体系建构应当立足我国财政运行过程,抽象出本质的财政活动和经济关系,挖掘财政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法,从而为财政决策的发起和执行提供可靠的理论工具。
三是深刻认识财政学的跨学科特征。财税学科建设与新时代的财政特征息息相关,面向综合性特征日益突出的财政实践,应当建设与之相适应的跨学科的方法论体系。从财政的综合性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大论断,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和战略发展的重要一环,其统筹范畴含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多个领域。从学科理论的交叉性来看,财政学与其他学科具有密切联系,其理论体系呈现普遍的“跨界”特征。立足于实践和发展的视角,必须重视财政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关系,以全局性思维汲取并整合经济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的概念体系和方法论,从而更好回应中国式现代化对于财政理论体系建设的要求。
三、全力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财税学科的重要问题
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财税学科建设应积极响应时代需求,构建具有政治性、科学性、跨学科性的学科框架体系,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是,当前我国财税学科在基础理论与实践改革层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未来财税学科建设应予以充分关注,积极探索学科创新的实现路径,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聚焦基础理论问题。财税学科可从财政学研究目标与研究主体、政府与市场边界问题、财政与货币关系三方面出发,着力解决财税学科建设过程中尚待完善的基础理论难题。第一,财政学研究目标与研究主体方面。首先,现阶段我国财政学理论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既有理论对现实问题缺乏解释力,且较多吸收国际主流财政学理论成果而缺乏自主知识体系。因此,在研究目标上,应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基本国情,从新时代中国财政制度建设面临的考验和挑战入手,以重新审视财政职能作用、重构财政学理论基础、创新财政理论作为财税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增强财政理论对我国现实问题的解释力与科学预测力、客观总结和描述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作为财税学科建设的根本目标。其次,在研究主体上,应明确区分“国家”和“政府”在财政行为中的定位与功能,清楚认识到“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家主权和其他国家权力,“政府”不等同于“国家”,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政府”与“国家”同时或者交替作为财政行为主体的错误习惯应当逐步改正,还“政府”与“国家”以本来面目。第二,政府与市场边界方面。现有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讨论难以指导财政实践,因此,未来的财税学科研究应进一步聚焦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在清晰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上,应在正确理解政府与市场之间辩证关系的基础上界定政府行为与财政职能的边界,深入研究如何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辩证统一;在建构框架体系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上,应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纳入统一的研究框架,从而探讨政府如何既能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转,又能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第三,财政与货币关系方面。一方面,主流财政理论和货币理论均将中央银行视为货币政策调控的单一主体,忽视了政府财政部门的调控作用。在我国财政-央行“双主体”的货币调控框架下,应深入探讨如何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货币调控中的作用及其理论机制,以及如何强化财政与金融系统的协同合作等。另一方面,政府债务问题作为当前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中的关键,也是理论研究的重点,应充分关注政府债务规模对于金融市场影响的效果和作用机制,同时详细探究如何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根据跨周期与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以及财政可持续的要求,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从而为财政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二是聚焦重大实践问题。财税学科可从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间财政关系、税收制度、财政监管四方面出发,着力解决财税学科建设过程中尚待完善的重大实践难题。第一,预算管理制度方面。预算体现着国家的战略和政策,未来财税学科建设应重点围绕预算管理制度的局限性,从多个维度加强理论创新;在财政资源统筹上,应深入研究加强四本预算衔接的具体实现模式及路径,深入探讨推动跨部门协同机制构建的具体方法;在财政支出标准化上,应加强对财政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化的研究,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财政状况对标准化建设进行实时动态调整;在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上,应聚焦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为构建指标体系与完善评价机制提供理论支撑;在中期财政规划上,应进一步研究如何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约束机制,完善中期财政规划框架。第二,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在明确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上,应稳步细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标准,明确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划分,确保地方财力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匹配;在理顺省以下政府收入关系上,应按税种属性划分收入,规范收入分享方式,增强省以下统筹调控能力,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优化转移支付制度上,应加强转移支付系统性研究,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及类型的具体分析,推动转移支付“从分配迈向治理”,提升转移支付机制与经济社会问题的适配性,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建设。第三,税收制度方面。在完善地方税税制上,应借鉴国外直接税改革经验,立足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优化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并逐步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占比,优化税制结构;在税种改革研究中,应提升现有税种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适配性,重点关注碳税、数字税征收设计并推动税种改革的国际经验落地;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上,应加强税收征管理论体系建设,修订税收征管办法与探究数字技术与税收征管结合并行,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以及数字经济环境下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第四,财政监管方面。在财政监管法律上,应加强财政法制研究,重点关注财政监管立法规定,确保为财政监管提供法律依据,提升财政监管效果;在财政监管范围覆盖上,应注重机制协调,协调各部门力量,发挥财政监管合力,统筹各级政府监管,推进全过程、整体性监管;在财政信息化建设上,应注重提升财政监管效率,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优势加强财政监管信息共享,在财政监管各领域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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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引用格式马海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财税学科建设[J].财政研究,2022(11):18-21.Review of the article往期推荐陈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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