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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程:出口退税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分析——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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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分析——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许云程

  一、引论  外商直接投资(Outbou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OFDI)和贸易或债务产生的跨境要素流动不同,其不仅能给东道国带来资本和技术,还对东道国资本积累、经济增长有显著作用。这已在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得到证明。2000年以来,中国在持续吸引外资的同时,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格局(见图1)。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2020世界投资报告》和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流量)为1369.1亿美元,占全球当年流量的10.4%,位列全球国家(地区)第2位;年末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存量)达21988.8亿美元,占全球当年存量的6.4%,位列全球国家(地区)第3位。同时,自2015年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超过同期外商来华投资,表明在经济发展阶段上中国已经成为资本净输出国。

  中外学者在分析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成因时,主要呈现两种观点 :一是资源主导型理论,认为中国跨国企业基于母国(中国)的比较优势,通过对外投资获取东道国资源以增加全球竞争优势。这类资源既包括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也包括发达国家的科技及战略性资产。二是制度主导型理论,认为东道国的政治风险、文化近似性以及母国鼓励对外投资的制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对外投资。  然而,在现有研究体系中,仍有一个因素不可忽视,即出口贸易。从资源主导的视角分析,中国长期以来以出口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构成了显著的比较优势,其对跨境投资效应产生一定拉动作用。如图2所示,比较近年来的出口和对外投资的流量数据,至少在2014年以前,两者呈现较为明显的趋势一致性。

  Johanson等(1977)认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很大程度上是由出口贸易引导的,即跨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往往由出口发端,进而通过在东道国设立销售分支机构逐步深入。中国大量对外投资由出口商开展,并伴随着出口贸易服务于特定市场。同时,按行业区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商务服务、批发零售等与出口强相关的行业比重较大。2002年—2018年,这类行业对外直接投资额超过9000亿美元,占累计对外投资存量(19823亿美元)的45%以上。毛其淋等(2014)、蒋冠宏等(2014)认为,很多学者论证了出口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的互补作用,在出口推动对外直接投资的同时,对外直接投资也扩大了企业销售中的出口占比。  从制度主导的理论来看,以出口退税为代表的税收政策,在促进出口的同时,也可能影响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出口退税是各国在跨境贸易领域普遍采取的避免重复征税的举措,也是落实货物劳务税目的地征税原则的一种通常做法。即货物和服务实际出口后,出口国将其在境内已经征收的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退还给出口商,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中国在1994年正式建立增值税制度后,出口退税规模逐年递增。在实践中,出口商品的退税率并不完全等同于其适用税率,中国基于国际贸易和宏观经济形势,建立了出口退税率动态调整的机制。  出口退税降低了出口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了其国际竞争力,有力促进了整体出口贸易规模。如图3所示,出口退税额同出口贸易额呈现明显的正向趋势,特别是在2008年后,持续增长的出口退税额对于拉动出口、转变出口下行趋势作用显著。

  基于上述出口贸易额与对外直接投资额、出口退税额与出口贸易额这两组变量关系的简单思考与观察,本文提出假说,即出口退税额与对外直接投资额存在显著正向关系,进一步可以验证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是贸易服务型的合理假设。为此,本文将主要分析出口退税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下文文献综述将主要介绍出口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出口退税与出口贸易之间关系的有关理论文献;理论分析将着重提出本文研究框架及基本假设;实证分析进行模型设计并展现基于中国省份层面的面板数据分析结果;最后提出结论并归纳政策意义。  二、文献综述  在研究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理论文献方面,主要有三个模型。  一是乌普萨拉模型(Uppsala Model)。该模型认为,对于跨国企业而言,由于对东道国投资环境相对陌生(liability of foreignness),出口往往是开展实际对外直接投资的先导。跨国企业国际化进程是知识不断发展和资本持续投入的过程,通过以出口为先导,继而设立销售代表机构,直至与当地合作伙伴设立合资企业或进行绿地投资(green field investment)。故而,由于技术、品牌和政策扶持等因素,中国的出口商更有可能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同时,前期出口贸易的经验将对投资决策和规模产生正向影响。  二是异质性企业理论(Heterogeneous Firms Theory)。该理论认为,企业之所以选择对外直接投资而不仅仅是服务国内市场,究其原因是生产效率的差异,即最有效率的企业将选择对外直接投资,在东道国开展生产销售。对于特定国际市场而言,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的成本存在差异,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在东道国当地生产销售,降低运输成本,但面临更大的固定成本和前期投入。已开展出口的企业通过贸易形成技术、品牌的积累,带来更高的生产效率,更易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带来的成本与风险。根据中国企业层面的数据分析,也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即企业异质性带来的生产率差异对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产生直接影响。  三是 LLL模型(Link Leverage Learn Model)。该模型认为,跨国企业,尤其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跨国企业,通过出口贸易与国际市场产生联结,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获取战略性资产,进而充分利用学习曲线效应,提升整体竞争力。出口商拥有固定的海外市场后,通过稳定的境外合作伙伴或其设立的当地销售机构,可以快速积累知识和经验,进而开展后续直接投资。  在研究出口退税与出口贸易关系方面,理论界基本存有共识,即出口退税将有效推动出口贸易整体规模。Feldstein等(1989)指出,对于增值税而言,如果出口商没有足额收到退税,则实质上是对出口征税并将减少出口规模,这从反向证明了出口退税额与出口贸易额之间的正向关系。Chandra等(2013)基于中国企业层面的数据分析,发现出口退税对于出口贸易有显著影响,即出口退税额每增加1美元,出口额将增加4.7美元。C.H.Chen等(2006)基于古诺数量竞争模型,拓展了出口退税与出口贸易关系的分析框架,证明了出口退税对中国出口商的出口规模和利润水平有正向关系。  然而,前期文献在对出口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出口退税与出口贸易两组关系开展理论及实证分析后,并没有直接针对出口退税与对外直接投资之间关系进行实证层面的分析。因此,本文将主要研究该问题,同时这也是本文的主要贡献。  三、分析框架  (一)对中国贸易主导型对外直接投资的审视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是贸易主导型的证据更多来自于统计数据,即大量的对外投资投向商务服务业,并推动贸易的发展。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见表 1),近年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占比一直位列第一,同时大量对外直接投资投向批发和零售业,这一领域也与出口贸易强相关。就年度投资流量而言,上述两个行业约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1/3。就整体投资存量而言,2010年—2018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对外投资总额34.1%,批发和零售业占对外投资总额11.7%,即近半数的对外直接投资是贸易导向的。

  (二)立论与假说  出口退税与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图4加以展现。  如图4所示,就对外直接投资而言,出口退税可以从两个方面发挥正向作用。一是出口退税增加,引致出口规模提升,当更多出口贸易定位于特定国家市场后,出口商有现实激励去投资设立当地销售机构,延伸销售渠道,扩大出口贸易。同时,当在特定市场积累商业经验后,前期设立的销售机构带来更大回报,更有能力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提升供应链水平乃至实现产能在地化(localization)。二是出口退税增加,引致出口规模提升,出口商的利润回报增厚,进而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出口商对于产品技术、国际需求的知识累积不断增加,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效能也在不断提升,效率更高的企业将更有能力对外直接投资,实现产业链延伸和资源的全球布局。

  对中国而言,还有一些机制也在出口退税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方面发挥作用,比如外汇体制等。出口退税推动出口规模扩大,企业、国家层面积累大量外汇储备,在中国资本项目尚未实现全面开放的条件下,足额的外汇储备提升了对外直接投资的现实可能性。此外,中国企业开展制造业领域对外直接投资时,除了资金投入外,还有相当比例是机器设备等工业资本品以及中间产品的投入。目前这类产品同样适用出口退税,这将提供更多现金流,有助于提升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可持续性。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基本假说,即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将正向影响对外直接投资规模。  四、实证分析  (一)基本模型  为验证基本假说,分析出口退税对对外直接投资的机制作用,本文基于省级面板数据,建立以下模型:

  具体变量定义描述见表2,it对应i省t年的相关变量。数据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考虑数据可得性,时间跨度为2003年—2018年。

  控制变量的基本考虑如下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用于衡量各省经济发展水平;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用于反映各省外向型经济规模;专利注册数量用以反映各省科技发展水平。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之间的相关性会导致内生性问题,在模型设计中,本文并没有定义Trade为(进)出口额的绝对值,而是采用了各省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用以刻画各省的经济开放度。统计量描述见表3。

  (二)实证分析结果  基于上述模型,本文分别采用最小二乘法、面板数据固定效应分析、面板数据随机效应分析等三种数据回归分析的方法,研究出口退税对于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其中,固定效应分析方法还区分了省份和年度固定效应。

  如表4所示,分别考察不考虑固定效应、随机效应时,考虑省份固定效应时,同时考虑省份、年份固定效应时,考虑随机效应时,出口退税额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检验结果见第(1)—(4)列。所有分析结果都表明,出口退税对于对外直接投资有显著的正向效应。如第(1)列的最小二乘分析方法,在99%的置信水平上,出口退税每增加1元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将增加0.021美元。  观察表4中控制变量的表现可知,IP的系数不显著,即专利注册数量不会影响对外直接投资;PGDP系数显著,表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对外直接投资规模;Trade系数显著,表明外向型经济与对外直接投资高度相关。  同时,本文通过豪斯曼检验(Hausman test),发现同时考虑省份和年份固定效应的模式II是更为恰当的回归分析方法。基于实证分析结果,一方面本文验证了基本假说;另一方面数据表明,在95%的置信水平上,出口退税每增加1元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将增加0.021美元。  本文稳健性测试采取了替换自变量的方式,将出口退税额(Refund)这一绝对值指标替换为出口退税额与同期出口额的比值(Ratio),即实际出口退税率。考虑到新变量包含了出口额因素,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本文在回归模型中删除了Trade这一控制变量。如表5所示,替换自变量后,出口退税对于对外直接投资仍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在99%的置信水平上,实际出口退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对外直接投资将增加22.89亿美元。

  五、总结  (一)基本结论  本文在理论与实证两个层面分析并揭示了中国出口退税对于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机理和正向效应。基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呈现贸易主导型的这一观察,以及出口企业客观存在“干中学”的知识累积和效率提升过程,本文假设出口退税对于出口的正向推动作用同样适用于对外直接投资。通过建立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退税的回归模型,并基于中国省份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支持了上述假设,出口退税对于对外直接投资存在显著的正向效应,具体到数量关系上,1元人民币的出口退税将带动0.021美元的对外直接投资。  (二)政策意义  本文的研究范式及结论具有较强的政策意义,拓展了对外投资相关税收政策创设路径。一般而言,对于支持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学术界长期关注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政策和税收协定等国际税收政策,如境外所得税收政策(抵免法或免税法)、协定框架下不同所得类型的限制税率等。本文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另辟蹊径,阐明出口退税这一间接税领域的税收政策,同样对于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这将有助于开拓相关税收政策研究及制定的思路。当然,受制于数据可得性等因素,本文没有结合特定行业、特定目的国展开分析,同时省份面板数据无法透视企业微观层面的具体效应,这也是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END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本文刊载于《国际税收》202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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