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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步”“听我讲”“我懂”!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不能讲得更透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征求意见啦!”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两部门官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扣除项有哪些?不同人群扣完少交多少?广大纳税者心情如何?记者街头采访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不能讲得更透了!
记者
这位女士请留步......
记者
就是想采访您,个税改革后您的收入是否有变化?
记者
知道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发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吗?11月4号前都可以提。
记者
现在的六项扣除就是......
记者
附加扣除就是说,工薪阶层在每月收入扣除5000元起征点和保险公积金之后的基础上,如果有这六类情形,还可以再附加扣除,之后的部分才是计算个税的税基(应纳税所得额)。
记者
您了解的已经很清楚了.....
记者
您还知道些什么?
记者
最后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记者
好的,谢谢您接受我的采访。
— 完 —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经济参考报微信、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孙韶华 祁蓉
图片编辑:吴雪梅
编辑制作:黄可欣
创意借鉴:樱桃画报《假装是个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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