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建兴等: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制度基础(献礼建党100周年特稿)
献礼建党100周年
“建设重要窗口研究”专题特稿
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制度基础
摘要:浙江在以往跨越式发展中形成的诸多制度经验,不仅是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制度基础,而且对于全国乃至形成更具普遍价值的中国方案,推动全球治理,亦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它们包括但不限于:率先启动并深化拓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制度体系;鼓励基层有序创新民主治理体制机制,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建立完善与浙江高水平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体系;主动适应现代治理新场景,全面转变治理理念,积极引入数字技术,构建整体智治的现代政府新形态;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完善创新驱动的发展机制,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引领机制,率先形成绿色、集约的高质量经济发展新体系;高标准建设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形成公平有效可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枫桥经验”推陈出新,“三治融合”全面开展,形成既稳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体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美丽浙江,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中心城市辐射带动的治理机制,建立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实施“山海协作”机制,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体系;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形成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
关键词:浙江;“八八战略”;“重要窗口”;制度经验;中国方案
DOI:10.14134/j.cnki.cn331337/c.2021.01.001
全文载于《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1年第1期第5-18页
作者简介
郁建兴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重要窗口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Journal of Chinese Governance(SSCI期刊)主编,哲学博士,主要从事政府管理与创新、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数字治理研究。
黄 飚: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地方政府管理与创新研究,主要从事地方政府管理与创新研究。
高 翔: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MPA教育中心主任,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比较政府体制、地方治理和数字政府研究。
沈永东: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管理学博士士,主要从事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研究。
谈 婕: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特聘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公私部门伙伴关系与数字治理研究。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启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改革开放后,浙江从一个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资源小省,逆袭成为中国高质量经济发展、高水平社会治理的模范省。关于浙江的“江南印象”,除了诗词歌赋、丝绸、茶叶与瓷器,不断增添着数字经济、高新科技、商业文明、社会有效治理、政府自我革命等新内涵。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给予浙江工作充分肯定、特别指引,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这是浙江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2020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 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决议》。2020年11月,中共浙江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扩大)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指出,“十四五”时期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统筹发展和安全,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率先建设面向全国、融入全球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率先推动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更加彰显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清廉之美,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以省域现代化先行为全国现代化建设探路。到2035年,浙江将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在浙江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之际,总结提炼浙江在以往跨越式发展中形成的诸多制度经验,具有重要意义。它们不仅是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制度基础,而且对于全国乃至形成更具普遍价值的中国方案,推动全球治理,亦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
率先启动并深化拓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制度体系
浙江省于2016年12月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设想,并于2017年2月率先实施这项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八八战略”关于“进一步发挥浙江的体制机制优势”的重要体现,也是浙江省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项改革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机制,将这一理念贯彻到改革各个环节,基于法理型权威在科层结构内部最大限度统一共识。这一创新改变了“政府中心主义”的传统变革路径,转而以企业民众为创新项目主语,以降低企业民众成本,提高治理有效性为目标,同时,以实际治理需求为依据确定延伸创新项目的内容,形成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制度体系。
“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企业民众为主语,从企业民众视角定义“一件事”,并基于此以需求偏好和强度为起点重新设计公共服务事项,广泛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收集企业、民众关于“一件事”的设计意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分析公共服务历史及实时数据,辅助识别高关联度的服务项目及其最优的服务流程,将许多原本由多个部门负责的多个项目,根据企业民众对“一件事”的认知合并为一项公共服务,例如整合国土、住建、税务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合并为“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在市场监管方面实施“证照联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同时,建立“最多跑一次”“一件事”目录及其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掌握企业、民众需求变化,更新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
“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提高治理效能为目标,积极开展流程再造,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探索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无差别受理窗口”等创新,将原本一部门一窗口的“淘宝式”行政服务大厅模式改变为统一入口和统一出口的“京东式”行政服务大厅模式,有效降低企业民众识别业务部门、区分业务类型等的成本,提高服务供给的整体性和有效性。这一改革根据企业民众办事时高频发生的材料缺失情况,建立实施“容缺受理”机制,从需求出发更大范围拓展“最多跑一次”的适用情形,同时,结合数字治理变革,深入探索线上服务供给新模式,通过部门间数据协同与共享机制,完善平台建设,着力将“群众跑”“部门跑”转变为“数据跑”,显著降低了公共服务获取成本。
“最多跑一次”改革以真实需求的回应程度为基础评估绩效并完善服务供给,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通信平台和传统物理集成服务平台,包括“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投诉反馈专区,各地12345市民热线以及线下行政服务大厅的评价打分系统等,建立即时、动态、多元的评价反馈渠道,更好地根据企业民众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升服务质量。
“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后,浙江省继续精准识别其他领域服务需求,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到经济建设、司法服务、中介服务以及政府组织内部、社会组织等领域。
二
鼓励基层有序创新民主治理体制机制,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建立完善与浙江高水平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体系
浙江省有效结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坚持人民当家做主,通过将改革创新行为纳入地方政府、政府部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评价体系,鼓励基层开展民主治理创新,有序吸纳民众参与共同治理,增强民众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提升基层治理回应性,多项民主治理实践得到全国范围内推广,部分已经上升为国家制度。
温岭市于1999年率先探索民主恳谈会制度,通过政府建立平台邀请村民参与基层公共事务讨论,以制度化的方式定期听取民众意见提高基层公共事务治理质量,成为中国基层民主协商的重要发源地。民主恳谈制度作为基层民主协商的重要机制被写入中央文件《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2005年,由民主恳谈会衍生而来的参与式预算制度,通过邀请民众参与政府预算草案的讨论与修订,有效提高了公共财政预算的公开性、透明性,提高了民众对公共财政预算的约束,为2014年新《预算法》修订和出台提供了实践经验。
2004年,武义县后陈村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在村级建立起了村支部、村委会、村监委的“村三委”格局,有效落实了基层民主监督的目标。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调研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这一制度于2010年被写入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全国推广实施。2017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7〕67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良性互动的典型制度。
自2006年开展“法治浙江”建设以来,浙江省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主动开展改革立法和能动司法,保障政府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完善与浙江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体系。
在改革立法方面,浙江省坚持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以立法保障推进改革的原则,在关键领域实行了创制性立法。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巩固改革成果的问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阶段性、创新性成果和具有推广意义的探索予以立法确认,并专门设定容错免责条款,既确保了政府改革于法有依,也使改革成效得以在法律保障下可持续运行。为回应温州民间金融风险控制的问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1月通过《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着力规范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及定向集合资金等三大民间金融行为,并于2014年出台相关细则,突出地方金融管理、民间融资服务主体、民间融资形式、风险防范和处置等重点领域。针对数字治理合法性的问题,杭州市人大对“城市大脑”数字赋能开展立法工作,通过立法对数据共享、数据开放、应用场景、社会协同等进行规范促进,致力于实现以立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目标。在推动依法行政方面,浙江省高院自2008年起每年编写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过对上年度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的面上分析和重点案例解析,向行政部门展示行政诉讼发生的主要领域,提示行政部门潜在的诉讼风险,并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出操作性建议。近年来,浙江全省行政机关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逐年下降。
三
主动适应现代治理新场景,全面转变治理理念,积极引入数字技术,构建整体智治的现代政府新形态
浙江省主动适应多元化、复杂化、地方化等新治理场景,自上而下转变政府治理逻辑,充分利用产业优势,通过专班化、清单化等机制,推进数字治理,探索构建整体智治的现代政府新形态,致力于将政府数字化转型打造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
浙江省坚持运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机制高位推动,将整体性政府理念贯彻到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之中,致力于转变过去以部门为单位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公共治理的基本认知。同时,浙江省着力开展“数字浙江”建设,积极将数字技术引入公共治理,以数字化转型为切入点,提升政府治理的整体性和智慧化。浙江省通过制定《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确立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法律效力,确保网上办事于法有据;省级层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审议、协调“信息孤岛”问题,依托地方产业优势,邀请第三方团队协助攻关各部门数据共享,逐项逐条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统一接口、统一标签等,明确公共数据标准,厘清公共数据底数,并架构跨层级、跨部门的政务“一朵云”,旨在聚合各部门信息系统,归集全省公共数据,建成全省统一的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电子证照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建立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等。在此基础上,浙江依托政务服务App、政务服务网等线上综合服务窗口,对接、融合部门既有平台,完善或新增投资项目和企业注册登记联合在线审批平台、商事登记服务平台、综合便民服务平台等整合型服务平台,推广实施一键式多部门联办机制,同时,结合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等技术手段,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和整体性服务供给水平,推进“跑一次”向“不用跑”“网上办”“不见面”,“涉及多部门”向“面对一个政府”“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等转变。浙江也着力推动数字基建,迭代更新“城市大脑”,通过融合公共数据,运用大数据计算,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如构建“智慧交通”系统,智能化控制交通信号灯,有效缓解城市拥堵,不断扩展智慧治理的应用场景,开发“便捷泊车”系统、“智慧文旅”系统、“智慧医疗”系统等多个公共治理、公共服务支持系统。在新冠疫情防控中,浙江省依托“城市大脑”辅助决策,第一时间预判疫情发展趋势,为浙江省委省政府率先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提供重要依据,在疫情初期建立卫健警务——疫情防控系统,精准研判人口流动的态势,即时掌握社区封闭式管理动态,即时掌握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人员情况,并精准推送预警信息、下达指令;各地广泛运用数字技术联动各层级、各部门的政府资源,发动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和民众个人等共同参与,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浙江率先开发“五色图”“健康码”“智控指数”等,首创“企业复工数字平台”,为疫情防控进入“两手抓”阶段,确保“两手抓,两战赢”提供有效治理工具。
四
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浙江省是我国市场经济发育比较充分的地区,也是开放市场的前沿地带。浙江省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战略目标,以“降门槛、促竞争、扩开放、减成本”为主要途径,通过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着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始终坚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巩固了民企、国企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优势,完善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浙江以降低准入为重点,积极开展经济体制改革,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制度环境。在简政放权方面,浙江着力削减行政许可事项、加快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构建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是指政府逐步缩小核准投资目录范围,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以外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核准审批。在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浙江率先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创新实施融资畅通工程,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提供了更低成本、更加可靠的融资渠道,不断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和服务体系,为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创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的市场环境。2020年9月,全国工商联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单中,浙江占96席,连续22年居全国首位。
浙江以减负降本为抓手,系统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监管的全流程管理服务体系。近年来,浙江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立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倒逼政府效能提升。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浙江深化全覆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和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浙江提出了“标准地+承诺制”,持续推进省市县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从2.0向3.0迭代升级,加速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100天”向“最多90天”“最多80天”提速增效,显著缩短了企业家办事时间,降低了企业家办事成本。本课题组2020年11月面向全省企业家的问卷调查显示,“全程网办”已经取代“委托代办”成为企业家“最多跑一次”的最主要途径。在市场监管制度改革方面,浙江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逐步形成了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制度与技术的双轮驱动较好实现了“数字限权”,有效规范了行政权力行使,对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了较好促进作用,显著提升了企业家在浙江省的投资意愿。
浙江以公平竞争为目标,积极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在金融制度改革中,加快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和台州小微金融改革,创建湖州、衢州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土地制度改革中,抓住国有土地出让的关键环节,出台“标准地”改革方案,打造“标准地”数字地图,探索“对标竞拍”“对价竞标”等土地出让新模式,实现省级以上平台“标准地”出让模式全覆盖。在数据资源治理中,率先制定《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成立省、市、县三级大数据局,积极主动推进数据开放,加快建设各类大数据中心,着力探索与数字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数据资源市场化。浙江省以金融、土地和数据三要素为着眼点,逐步形成了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的市场环境。
浙江以扩大开放为导向,坚持“跳出浙江看浙江”,构建全方位、高水平、制度化对外开放新格局。在改革开放早期,浙江各地专业市场立足浙江实现了快速发展。进入21世纪后,浙江在市场建设中坚持“跳出浙江发展浙江”,通过全方位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一带一路”重要枢纽,推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扩区,不断推进线下市场发展,率先引领线上市场拓展,打开了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新格局。一方面,浙江以扩大线下开放为途径,着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一是积极参与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全面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导向,主动接轨上海,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二是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了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宁波舟山港等标志性硬核成果。另一方面,浙江把握数字化发展的大趋势,以数字经济为重点加速推进线上开放。近年来,浙江着力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深入推进杭州、宁波、绍兴、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联动发展,深化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试验区建设,率先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成功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在率先探索世界电子贸易平台的发展过程中,浙江开始更加重视推进制度型开放,积极参与制定贸易领域的国际化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2020年9月,推进eWTP全球布局被写入国务院公布的浙江自贸区试验区扩区方案,成为浙江打造全球数字贸易枢纽的重要抓手。
五
完善创新驱动的发展机制,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引领机制,率先形成绿色、集约的高质量经济发展新体系
浙江省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先发地区,也是我国率先超越模仿、赶超发展阶段,谋求创新发展新动能的地区。浙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了以高精尖科学研究为基础、以自主创新为导向的创新驱动发展机制,系统集成了以绿色、创新、集约为特色,以战略为引领、平台为支撑、项目为抓手、制度为保障的政策新体系。
浙江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夯实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新机制。在做强基础科学研究方面,坚持抓住科技前沿,积极推进省部共建国家实验室,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支持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阿里达摩院等建设。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重视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圈。浙江提出了创新强省目标,持续完善高新企业、高新技术、高新平台等支撑,大力引进高端人才,积极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业创新生态圈,加快建设“互联网+”科技创新高地和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在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方面,重视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这些举措包括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创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促进前沿成果的创新应用,以及加快建设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高新区、打造科技城,联动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和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培育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温州环大罗山科创走廊等。围绕创新驱动的实际需求,浙江还特别重视增加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有效制度供给。比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设立浙江科技大奖;加快建设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机制,逐步打造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等等。
浙江以产业更新为重点,优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设机制。一是政府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坚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加速传统污染产业技术改造;全面完成大型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开展钢铁、化工、水泥、玻璃、热点等行业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等,加快推进“互联网+”“标准化+”“机器人+”等技术改造。二是探索创新以特色小镇为载体的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培育机制。以特色小镇理念和方式分块改造提升开发区(园区)传统产业,支持各地开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工作,培育发展数字安防、新能源汽车、绿色石化、现代纺织等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争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集成电路、新材料等产业新优势。三是逐渐形成“浙江制造”的区域、企业等示范机制。浙江编制了《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开展制造示范市县试点,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示范区;持续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提升政府质量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四是建立完善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有效机制。浙江确立了制造强省、数字强省双轮驱动的数字产业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率先发布《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深入开展“互联网+”行动,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加快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云上浙江、数字强省建设;支持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乌镇创建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综合试验区;率先开展5G商用、推广应用城市大脑和电子发票,加快建设移动支付之省。
浙江以政策引领为支撑,增加高质量经济发展的系统性、集成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供给。浙江率先提出“亩均论英雄”的基本思路,明确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市场化配置为基础、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2018年后,浙江进一步推动“亩均论英雄”向“标准地”改革这一更具集成性的改革转变,通过抓住国有土地出让这一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的重点环节,推动“事后提要求”向“事先定标准”的关键流程转变,形成了从招商引资、土地出让、项目审批、建成投产、事中事后监管为一体的高质量发展系统集成性政策体系。以“标准地”改革为载体,浙江省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集约发展的产出指标,提出了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等旨在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引领性标准,并通过构建“标准地+承诺制”的履约模式,通过引入企业投资项目的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多样化政策工具,结合差别化优惠政策待遇,较好推进了“标准地”的实施落地。
六
高标准建设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形成公平有效可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
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保障诉求,浙江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民生保障制度。在这一进程中,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城乡统筹发展,以理性思维和务实精神持续推动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经过长期持续的改革创新,建立起了统筹城乡、覆盖全民、功能完善、运行有序的民生保障体系,保障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浙江在民生领域的创新实践,不仅惠及全省人民,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而且在许多方面引领全国。
浙江始终将推动共同富裕建设作为实现公平有效民生保障的重要路径。当前,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贫困户少、收入差距小、生活品质优。自1997年开始,浙江省逐步开始消灭贫困县,2002年消灭贫困乡镇,2015年消灭年收入4000元以下人口。2019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899元,其中城镇居民收入60182元,农村居民29876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2.01,也是全国唯一所有地级市人均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026元,位居全国第3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98.7%。
浙江始终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工程。2008年,率先提出并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2年,率先颁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基于社会成员基本需求和政府基本职责,设计一整套包括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健康服务、生活服务、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补齐民生保障短板,筑牢兜底保障底线,解决人民群众生存与发展后顾之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考核体系,明确提出每年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比重达75%以上,实现了在发展中改善民生。2014年,率先提出“以标准化促均等化”思路,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
浙江始终把城乡统筹作为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取向。按照中央的制度和政策框架,立足浙江省情,把握未来趋势,破除城乡分治思维,将城乡统筹理念贯彻到每一项民生保障制度和政策的制定与完善过程之中,控制和缩小民生保障权益的城乡差距。1999年,率先把乡镇企业纳入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并采用“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的办法;2001年,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3年,率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率先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实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2009年,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实现基本养老金制度全覆盖和人员全覆盖;2012年,率先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013年,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2018年,率先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致。由此,民生保障制度更加公平,为浙江成为全国城乡差距最小省份做出重要贡献。
浙江始终坚持民生保障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重要原则。如何处理好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全球性难题。浙江经济长期持续增长,具有发展民生的良好物质基础,但始终保持冷静头脑,坚持“保障适度”原则,注重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注重社会保障制度的代际均衡,合理确定基本保障项目的待遇水平和筹资水平,力求民生保障制度的长期持续健康运行。2008年,浙江率先主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化解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对于新推出的民生保障项目,各地一般先从低水平起步,之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再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浙江坚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加快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让经济成果更好惠及民生。通过民生保障体系建设,人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为改革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七
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枫桥经验”推陈出新,“三治融合”全面开展,形成既稳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体系
浙江省走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前列,涌现出“平安浙江”“枫桥经验”“三治融合”等全国知名的社会治理品牌,实现了社会稳定有序与充满活力的动态平衡,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贡献了智慧力量。
“平安浙江”建设为探索社会有效治理形成了系统性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了“平安浙江”建设战略。十多年来,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坚持、协同努力,“平安浙江”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连续16年位居全国前列。“平安浙江”建设实践,为“平安中国”战略提供了重要的制度经验。在战略谋划方面,突出强调“大平安”理念,明确平安建设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将平安作为改革发展的底线。在组织保障方面,确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抓平安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平安报表、责任清单、平安县(市)区评比等制度进行考核监督。在治理方法方面,将平安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按照源头治理的要求,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的综合机制。在科技支撑方面,重视新兴技术在风险监测、预防和研判中的作用,将“平安指数”作为衡量平安状况的“晴雨表”,通过“雪亮工程”“城市大脑”等基础工程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浙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开展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改革。“枫桥经验”发源于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集中表现为“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平安浙江”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生动体现。当前,“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已经转变为“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列为国家治理的基本经验。多年来,浙江省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长期探索中,形成了一系列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特别是2019年以来,浙江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运用到社会治理领域,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统筹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承担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治理事件处置、社会风险研判等三大职能,既通过整合信访、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服务等各类资源,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全科门诊”,也依靠大数据汇集研判,形成县级风险防控的指挥中心。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调研时,明确指出该做法值得推广。
浙江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充分激发社会活力。2013年,浙江省桐乡市率先开展“三治融合”实践,试图解决基层社会活力不足的问题,以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基层社会治理。经过多年探索发展,“三治融合”已经成为浙江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品牌,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并被中央政法委称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三治融合”重在强调自治、法治、德治共同发挥作用。以自治增活力,通过拓宽参与渠道、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培育社会组织等方式,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法治强保障,强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体系,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良序格局。以德治扬正气,通过道德评议、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立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人们崇德向善,减少治理成本。进一步地,“三治融合”正显现出重要的撬动裂变效应,“三治”信农贷、“三治融合”实践之星擂台赛、“息事无讼”等一系列创新实践应运而生。
八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美丽浙江,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
浙江省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同时也是践行这一理念的先行区。浙江省坚持“一年接着一年抓,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积极推进绿色浙江、生态浙江和“两美”浙江建设,形成了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垃圾分类为代表的环境整治、以“河长制”为特色的污染治理和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等绿色发展机制。
浙江大力开展“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双清”“千万工程”、垃圾分类等行动,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面貌。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浙江以“千万工程”为载体推进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农村社区的转变。“千万工程”释放生态福利,全省涌现了乡村旅游、养生养老、运动健康、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绿色经济新业态。“千万工程”不仅上升至国家政策,还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最高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在“千万工程”基础上,浙江全面铺开“百镇样板、千镇美丽”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关注垃圾、污水、厕所等“关键小事”,掀起“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全面建立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出台我国第一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标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浙江以“河长制”为制度抓手,实施治理到边、责任到人的污染治理体系。浙江健全治水治气治废长效机制,出台国内首个省级层面关于河长制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明确综合治理责任区域,推动省、市、县、乡、村的五级纵向联动,实现跨部门横向协同,将治水从河流延伸至所有水体、实现全覆盖。河长制作为一项治理公共资源的有效制度经验向其他领域延伸扩面,全国涌现湖长制、湾(滩)长制、林长制等。
浙江设置生态补偿的绿色标尺,以市场化多元化补偿为切入点,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浙江是首个省域范围内提出生态补偿建设的省份,打出了包括省内财政补偿、横向跨区域补偿、市场化竞价补偿等一系列生态补偿制度组合拳。一是通过财政杠杆来调动地方节能环保的积极性,率先建立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首创由林、水、气环境质量指标组合而成的“绿色指数”,将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与“绿色指数”挂钩。二是探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与安徽省实施新安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在货币化补偿基础上,加强上下游之间相互监督、联防联治,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新安江模式”。三是建立省级排污权交易平台,率先试点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制度,首创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机制和排污权的抵押贷款机制,通过市场合理分配环境资源,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准,撬动绿色发展。
九
探索建立中心城市辐射带动的治理机制,建立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实施“山海协作”机制,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体系
浙江省经历从县域经济大省向城市经济大省的跃迁,形成了以都市圈、中心城市带动城乡、区域发展的新增长机制。浙江省统筹推进美丽乡村综合集成改革试点,以产权制度变革激活要素资源,为农业农村发展松绑;以创新平台构建扩大市场空间,为农业农村发展助力;以城乡一体化社会政策体系为制度保障,为农业农村发展托底;以“山海协作”为核心形成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对口协作机制,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浙江实现了从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构建了都市圈经济发展、中心城市发展的新机制。进入21世纪以后,浙江省持续升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强县扩权、扩权强县改革,重视顺应城市化发展的新趋势,尊重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逐步确立了中心城市发展和都市区经济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契机,浙江确立了建设成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金南翼的战略目标,以及打造参与全球竞争主阵地、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浙江现代化发展引领极的具体目标,持续推进四大都市区建设,不断提高经济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力。
浙江深度激活农业农村资源要素,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等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构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浙江重视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政府引导为补充激发农业农村的内生活力。在基础市场制度构建方面,浙江着力破除城乡资源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积极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在“三农”领域,严格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推进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通过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加了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浙江率先探索了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为《土地管理法》修订积累了重要地方经验。在农产品产业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着力提升农田产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标改造粮食生产功能区,稳定粮食综合生产和保障能力,同时持续做好海上“一打三整治”,保护发展海洋牧场。浙江注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建设了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省级特色农业强镇、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积极发挥城市化作用构建惠农机制,扎实建立科技下乡、资本下乡、青年返乡、乡贤返村等新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在这样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指引下,浙江成为全国城乡发展差距最小、城乡居民收入最高的省份。
浙江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以“山海协作”为核心形成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对口协作机制。“山海协作”工程以项目合作为中心,以产业梯度转移和要素合理配置为主线,推进发达地区的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组织欠发达地区的人力资源向发达地区合理流动,动员发达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浙江在省级层面成立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出台《全面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3〕5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132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山海协作工程考核制度,在原有市县两级结对机制基础上推进村镇、村企结对,丰富合作内涵、探索“飞地经济”,推进结对地区科技创新、农旅融合等领域的合作。实施“山海协作”机制,不仅使浙江成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领先的省份,也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实践基础。
十
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形成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
浙江省深入发掘人文资源,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通过“文化大省”“文化强省”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完善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形成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
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以制度推动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溯源工程和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先进文化,同时,深入发掘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创建多个具有浙江元素的文化品牌,如浙江精神、浙商精神、大陈岛垦荒精神、最美浙江人、阳明文化、南孔文化等,有效提升了文化软实力。
浙江大力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健全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结合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活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大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把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为文化建设的根本要求,按照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有效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在此基础上,浙江通过将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活动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农村文化礼堂等文化服务载体上整合基层公共服务供给和基层社会治理功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内涵和意义,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浙江积极创建完善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平台,推动文化产业与数字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深度融合、跨界发展,着力做大做强数字文化产业,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增强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要素支撑体系和文化政策保障体系,成为浙江重要支柱产业,文化产业综合指数居全国第二。以之江文化产业带、大运河文化带、“四条诗路”文化带等为代表的重大文化地标初步形成;一批文化企业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一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相继涌现,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台州等市设立多家文创银行;培养了一批懂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逐渐形成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文化演艺、文化创意、文化产品制造等优势领域和特色产业集群,示范和带动效应不断扩大。同时,浙江积极推进文化领域的转企改制,培育出一批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发展主体,推进国有艺术院团改革,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出版发行单位转企、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的管办分离等,文化产业的市场化水平显著提高。
奋进新征程,实现新跨越!今天,浙江“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目标蓝图已经绘就,道路途径已经指明。浙江需要在业已取得的制度经验基础上,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锐意进取,奋发作为,早日实现省域治理制度体系的成熟和定型,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展示出更新更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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