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炸锅!“礼让行人”被抓拍 无锡这位司机错哪了?
近日,有江阴网友收到了一则交通违法告知。告知显示,其驾驶的车辆在双向六车道的澄江路鲥鱼港桥路段因开车未礼让斑马线被电子警察抓拍。随后,该网友到交管APP(12123)上下载了照片,但“研究了半天没看出来哪里违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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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标识的为被抓拍的网友的车辆)
该网友描述到:图1时,他刹车灯一直亮着,和旁边2辆车一起在停车等待;图2、图4时,他们3辆一起等待的车开始继续通行。而图4中,左侧的电动车是“突然蹿了出来”的。
对这种情况下被抓拍,不少网友也纷纷表示看不懂,这样开车到底错在哪了?
有网友表示:图2应该有行人还没有走到最右侧车道,但你就开车起步了。
有网友赞同:要等行人通过全部斑马线!
但马上有网友表示反对:右边的行人已经穿过该车所在的车道过马路了,该车是从行人背面开过去的,不算未礼让行人。
支持这个说法的网友不在少数:从行人背后开过去是可以的。
更多的网友对图4的电动车表示怀疑:被抓拍应该是与那辆电动车有关。
但也有网友表示异议:图4的电动车驾驶人未下车推行过斑马线,这算不算“行人”?!
还有不少网友建议:实在看不懂,去申诉试试看吧!
看来网友们对于该起抓拍争议的焦点主要是:
1、在双向六车道的情况下,机动车是否需要等行人完全通过斑马线后才能继续前行,还是可以从行人“背后”通过?
2、斑马线上骑行的电动车算不算“行人”?是否需要停车礼让?不让会不会被抓拍?
那么
对于礼让斑马线该如何解读?
无锡交警曾对此有过详细的解释:
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无锡交警详细解读“路口让行、双向六车道让行、右转让行”等几种情况:
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
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不得占用人行横道线停车等候。
交警解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即使没有行人正在过马路,也应当减速慢行。若有行人步入斑马线,要待行人通行完机动车所对应的区域后,方可行驶。交警在日常执勤过程中发现,当正常行进中的车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常有车辆骑压在斑马线上,妨碍了行人的正常通行,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为此交警提醒驾驶人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依次排队,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二、双向四车道路段双向所有机动车必须停车礼让
在双向四车道(及以下)的路段,机动车遇行人进入等候区的,双向所有车道内车辆均应停车让行,而双向六车道则可依次停车礼让。
交警解释,双向四车道,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步入斑马线时,第一车道的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有车道内的车辆必须停车让行。对于在双向六车道(及以上)的路段,机动车遇行人进入等候区的,临近行人等候区的三个车道应在斑马线外停车礼让,此时对向三个车道内的车辆可正常通行。当行人通过车道后,本车道内机动车可以行驶。行人进入中心线临近的车道时,对向的三个车道内的车辆应停车让行。如果机动车遇双向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的,双向所有车道车辆均应停车让行。
三、左转或右转车辆遇行人应停车让行
左转或右转弯车辆,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礼让。
交警解释,在有灯控的路口,机动车和行人应当遵照灯控信号指示通行。当人行横道灯变为绿灯时,左转、右转的机动车必须让行。不过,日常可能会有行人闯红灯,此时左转或右转的车辆同样必须停车,礼让行人通过。尤其是红灯亮时允许右转,当驾驶人看到前方红绿灯为一个满屏红灯时,在没有行人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右转通过。另一种情况是如果车辆对行人让行,这时行人要尽量快速地通过,以减少车辆等待时间。
交警表示,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为了维护行人过斑马线的通行权利,交警部门将陆续增设、完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配合路面现场治理。同时各个斑马线路口安排有交通志愿者,对斑马线上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四、“不避让行人”将处50元、记3分处罚
如果在通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或避让正在通行的行人,就有可能被电子警察抓拍,给予50元、记3分的处罚。为此,交警公布几类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情形,同时提醒驾驶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据交警介绍,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到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管是常速、加速、缓慢通过,或者是行人太多被逼停等情况,只要机动车停在人行横道线上无法继续通行都会被处罚。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有的驾驶员说:“我来不及刹车,只能停在横道线上等候,不是故意占道停车。”这一观点交警部门是不予认可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而不是到了人行横道线才想到刹车避让。
交警提醒驾驶人:“当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驾驶员加速从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减速缓慢从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鸣喇叭后,在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占用人行横道线停车等候等情况,都属于‘不避让行人’的行为,将给予5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右转弯、左转弯车辆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线上通行时,没有停车让行的情况,也属于“不避让行人”的行为。交警介绍,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推行视为行人,机动车必须停车礼让。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线上骑行的,机动车也应减速缓慢行驶,注意避让。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可以继续通过”是指在具备通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通过。”交警相关负责人说,由于不同方向的信号灯的通行表示有一个时间差,因此,在人行横道红灯亮时,并不意味着交叉方向的车道信号灯已经绿灯放行,还可以继续通过。顾名思义,如果行人不具备继续横过道路条件的,应当在人行横道的道路中心线部位停留等候下一次绿灯放行再继续通过。
你觉得该起抓拍能否申诉成功?
如果确实是未礼让行人,
那该名驾驶员到底错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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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士生活
编辑:大春 小修修 责编:肖肖
编审:李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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