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公布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近日,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和湖南大学纷纷公布了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值得注意的,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均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据悉,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并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强基计划录取方式如何?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强基计划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二是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后,高校如何培养?据悉,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将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采取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一起来看看这三所高校
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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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开拓性科学研究的考生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数学、物理、信息学)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考生。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名单为准。
二、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专业:化学
(二)计划:以“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考生选考科目须与下表要求一致:
三、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
时间:4月8日12:00至4月28日12:00。
方式:考生登录“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2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确认
6月12日至18日,考生登录“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学校考核确认,并上传考试诚信承诺书。
(四)入围校测办法
6月26日前,符合第一类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省招生计划数6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名单,高考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优先确定入围名单。符合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入围我校考核名单,不占用招生计划6倍的名额。
(五)学校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湖南大学强基计划准考证。
1.专业综合测试
测试为面试。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兴趣志向、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内容。
2.身体素质测试
测试包括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2个项目。测试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标准执行。身体素质测试为合格性考试,不计入学校考核综合成绩。身体素质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身体素质测试考生不予录取。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因身体残疾等原因无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视为身体素质测试合格。
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3.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折算成满分100分)×85%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成绩折算均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六)录取办法
专业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对于第一类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合格,专业综合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在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合格,专业综合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综合成绩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划定相应分数线为准)。
7月5日前,我校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
培养方案
湖南大学强基计划围绕我校建设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总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实施动态考核进出机制和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卓越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配备一流师资力量,营造优良育人环境。全程采用“导师制”,聘用高层次人才担任“生活导师”“学业导师”“科研导师”“任课教师”,充分发挥高水平师资力量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引领作用。
构建互动教学模式,传承思辨创新能力。全程实施“小班化”,依托多形态教学资源和科研项目,实施以问题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和综合素质提升,激发学生科研创新动能。
强化中心学科地位,筑牢科学基础知识。在课程设计及专业培养各环节,强化中心学科地位,打破学科壁垒,融入多学科交叉前沿新兴内容,构建“博”“厚”共筑、“博”“专”兼顾知识结构体系。
强化多元协同培养,拓展国际学术视野。设置专项学术活动资助基金,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到国(境)外进行访学、科研训练、学业竞赛、学术会议等,充分提高学生国际竞争力。
五、
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731-88821680。
六、
其他说明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我校将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办理有关事项。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事务,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活动。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七、
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admi.hnu.edu.cn/
八、
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注: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三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至4月29日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最多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考试
6月12日至6月20日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考核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对于确认参加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入围考核办法
6月27日前,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根据“专业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并公示入围标准(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学校考核
我校于7月1日进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
1.面试方式
采用站点式面试考核,分为科学思维、创新想象、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五个站点,每个站点对应一个方面的考核。我校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合格标准不低于60分。
2.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考核的重要参考材料。
3.体质测试方式及成绩使用方法
考生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主选择,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须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三甲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免考。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我校面试考核成绩共同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和专业。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
培养方案
中南大学强基计划遵循基础学科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建立人才新机制,在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创新模式,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改革培养模式。对强基计划班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未达到培养要求的,退出强基计划并转入同专业普通班,同时从校内选拔相同数量的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进入强基计划相应专业,形成动态进出机制。做好强基生本研衔接工作,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实行本-硕-博衔接培养,鼓励优秀学生进入更高层次阶段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立足科学前沿。引导学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激发学术志趣和内在动力,鼓励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接触科研前沿,造就敢闯敢创、敢为天下先的青年英才。
注重大师引领。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学术大师参与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导师制,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注重个性化和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深化国际合作。构建国内外双向互动、合作共赢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引进国外一流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五
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本科阶段不能转换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
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
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楼)
邮编:410083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
中南大学招生监督电话(不接受招生咨询):0731-88830637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防科技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湖南、山东、河南、辽宁、四川、江西和贵州等7个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我校招收的强基计划考生为无军籍学员,申请报考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此类考生高中阶段须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奖项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http://gs.cyscc.org/)为准。
二、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作用,2023年强基计划安排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专业和物理学(070201)专业招生。实施“3+3”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实施“3+1+2”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为理科生;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我校综合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和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确定无军籍本科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且计划单列。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9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9100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3.报名确认
6月10日至20日,考生须在报名平台进行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签订诚信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在所有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
5.学校考核
6月底7月初(不晚于7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布)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笔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经典物理基础(每门科目150分,总分300分)。
面试考核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和创新潜质五个方面,每个方面30分,面试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档案是面试的重要参考。
体质测试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生)或800米跑(女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考生参考的各项体测成绩平均分须达到60分。体测为合格性测试,体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测成绩不纳入综合成绩。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测者,须提交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由体测现场医疗组根据证明和考生身体状况评估确定豁免单个或多个体测项目,体测成绩按照豁免后的剩余项目成绩平均分计算;体测现场医疗组根据证明和考生身体状况评估确定豁免全部体测项目者,体测成绩视为合格。无故不参加体测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资格。
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包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科目/方面/项目)的考生,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因工作统筹或其它不可抗力等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6.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校考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加权总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 *N*15%(N系数=生源省份高考加权成绩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高考加权总成绩为高考各单科成绩分别加权后的总成绩,具体为:高考加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综成绩(高考改革省份为高考物理成绩))*120%+高考其他单科成绩总分*100%。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各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额和考生填报志愿,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成绩优先)确定相应省份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及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加权总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开放录取结果查询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
培养方案
1.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本科阶段
强基班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末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退出,回到普通班学习。有下列情形之一,调整出强基班:主动申请退出“强基班”者;连续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班后5%(含)者;达到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降/留条件者。第三学年初学生可选择研究方向,开展毕业设计预研究工作;第三学年末取得研究生资格的学生,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第四学年,学生可提前选修所选研究方向的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阶段承认其学分。
硕博阶段
第一学年末启动开题工作,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可适当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修读任务并开题通过者,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未通过者转为硕士生培养。第二学年末组织完成中期考核,对品德修养、课程学习、创新研究、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完成博士学业;未通过者,如满足硕士学位要求则授予硕士学位准予毕业,如不满足硕士学位则按硕士肄业处理。
2.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课程衔接:从本科阶段第四学年开始,由导师指导学生设计其本硕博一体化课程修读方案,可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阶段承认其学分。
课题衔接:本科期间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逐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科研创新能力。从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开展科研工作。取得研究生资格即确定研究生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本科毕业设计,并初步确定研究生课题。
本硕博衔接:本科阶段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籍转段”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3.激励机制
实施学分制,个性化培养。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军人才培养目标,实施学分制,兴趣引领,由学术导师针对学生特点及兴趣爱好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激励学生提前完成课程。学分构成满足毕业条件,允许提前毕业,提前攻读硕博。
单独开班,小班教学。构建由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以及特色课程组成的课程新体系。汇聚国家级教学团队,创新构建“教、学、管、创”四位一体教育教学模式。由国家/军队名师引领的高水平教师团队授课,由热爱学生、知识面广、管理能力强的人才担任班主任。
学业导师全程指导。每名学生配备由博导、青年骨干和管理专家构成的导师组,对其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生活以及其他方面的困难予以及时沟通和解决。
开放办学,联合育人。邀请国际知名学者和名师来校授课、研讨,参与学生教学与指导工作。以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学习、国际性学术活动等方式分批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
科教合作,协同创新。建立优秀学生参与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机制,允许学生深入参与导师课题。本科期间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提前接受科研实践,实现前沿课题、一流导师和优秀学生的有机结合。
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在相关专业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优异的学生。
五、
其他说明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学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
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国防科技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国防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
咨询方式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73
📢传真:0731-87000299
📢电话:0731-87000282
📢电子邮箱:zsb@nudt.edu.cn
📢国防科技大学招生网:
https://www.nudt.edu.cn/bkzs/
📢国防科技大学纪委(非招生咨询电话):
0731-87000711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新湖南客户端、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湘微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