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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元整体理论(92)——良心观

庞明 智能气功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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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科学已经证实自然发展有个自组织过程(自组织就是把简单的事和物经过自身的重新组织,变得复杂了,越复杂就越高级),人类本身也是这个样子,也在不断自组织,使自己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向高级发展。因此,智能气功的善恶观认为,凡是符合人的生命活动,而且不断经过自组织向高级发展,使人不断完善,使人的生命活动逐渐健康的行为称为善的,否则就是恶的。书上是这样概括的“以人的行为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命活动、是否有利于人这个种的类本质的进步与发展为准则。”人的类本质是在人和大自然、人和社会当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一谈这个问题必须看到整体,而且这个整体是在不断前进的。我们认识到这个道理,就能够理解道德在整个人类发展过程当中,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人类历史阶段,有不同的道德规范。这是因为人类和自然事物一样,在自身发展过程当中,有其自然的规律性和天然的合理性,在和自然相互作用的过程当中,人类就会逐步摸索出有利于自身在那种环境下生存的规律来,那就是人和大自然的统一。不符合这种规律的就被淘汰了,如果不被淘汰,就要符合这些规律。人类历史的道德观念的变化也就是这么个过程。马克思主义讲:人类的道德是和社会相统一,和生产关系相一致的,由经济基础、社会地位来决定人的道德观念。为什么这样决定呢?这是关系到生命活动的问题,生命活动是它的本质。马克思讲的是社会现象,我们讲的是生命的本质内容。我们正是由于站在了整体观的立场上来对待善与恶的,所以我们就能够正确认识一个个体的人和社会的人的关系。

  我们讲善有两方面:一个是有利于人的生命活动;再一个就是有利于人这个种的类本质的顺利进行。人这个种就不光是一个个体人了。为什么还要加上人这个种呢?因为人是整体的,人这个类是个群体,离开群体,单个的人就不存在了。所以当我们衡量一个人的行为到底是属于善还是属于恶,就必须把他的行为放到一个社会的整体当中去考察。比如说,这个人把那个人杀了,这个行为不利于被杀的人的生命活动,如果按前面讲的是不是有利于人的生命活动这一点来衡量,这就是恶;但是如果这个人正在办危害更多的人的事情,杀了他一个人保护了更多的人的利益,有利于更多的人的生命活动的进行,杀了他本身不是恶而是善,这是智能功的混元整体理论的道德观。其实对这一点古人也说过,叫作“除恶即是行善”, “止恶扬善”佛家有这个道理,儒家也有这个道理。我们搞气功是辩证的,从整体、从大处去看。如果我们脱离人类的群体,就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西方就曾经有过消灭坏的东西,到底是善还是恶的争论。如果只从是否有利于他本人的生命活动看,你把他宰了就对他生命活动不利,你这人行为就是恶,不加具体分析完全用形式逻辑去推理,往往推出谬论来)。同样,对于善、恶、正义、非正义也要从整体去看。现在的整个伦理学里边,论述善与恶这个问题,西方是口头的、绝对的观点;东方是阶级的、相对的观点。西方在不触犯当权者利益的情况下谁都可以拿出一种道理对社会现象进行自由评判,结果还是对少数当权者有利。东方用马克思主义做了阶级性、社会性的分析。我们知道,阶级的道德是存在的,不同的阶级,阶级的利益不一样,道德观念也就不一样。在一个大老板那里,工人要罢工,大老板就不同意,工人认为罢工是为了维护工人的利益,是正义的、应该的,大老板说你这一罢工,我这生产就少了,你们这是作恶。立场不一样,所处的经济地位不一样,对善、恶的动机以及评判标准都不一样。所以善与恶的对立在私有制社会、在物质不丰富的阶段是必然存在的,这是人类还处在低层次的表现。所谓低层次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物质文明不够发达;另一个是精神文明不够丰富。阶级道德存在于低层次文明阶段。一旦实现人类的世界大同,那就不会再有对立的阶级道德,而成为人类道德。其实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讲过,毛泽东讲得也很清楚,他说,人类的道德是有的,那就是共产主义的实现,到了共产主义整个人类道德就有了。共产主义没实现以前,没有全人类的道德。

  智能气功站在生命科学高度来阐述善的内容。完美自己的身心,完美别人的身心;解放自己的生命,解放别人的生命,这样的行为就称为善。完全从生命科学高度来评判善,可以分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行善。你做的事情、行为符合完美身心,符合人的生命活动,有利于生命的解放,这样的行为就是善的;反之,就称为恶。这是最初级的。

  第二个层次:心善。心善到了精神领域了,高了一层。不仅不做有害于、有悖于生命活 动,不利于完善身心的坏事情,而且思想当中不起那些念头,没那样的意识活动。这个要求更难了一点,深了一些。有时我们可以用理智控制不干坏事,可管不住思想,这里不仅不做而且不想,善事不仅做,而且得想,有时做不到时,想也行。咱们的礼貌用语,一见面“你好”,你只要从心里让他好,嘴上没说,也没握手,这也是心善。以前佛教有个词叫“随喜”,人家高兴你也跟着高兴,人家上供去办善事去,你没钱,你也随着高兴去,这也是善事。“这算什么善事,嘴皮子交情”,其实,我们现在懂得意识的作用之后就好领会了,一想就能起作用了。我们可不要认为形体去做才算办事,不懂得意念一动这本身实际上也在干事了。我们搞纯意念治病不就是这样吗:“好了、好了。”心里一想好了就好了。过去王阳明讲过这个问题:“心念一动即是行”,说明王阳明他自己意识活动曾经有过这个作用,心念一动起作用了,所以王阳明讲“行难知易”,行比较难,知容易。心念一动就是行,这个难,总干好事这个难(然后他说“行易知难”是从心学的角度讲的)。心善,心里边一想,祝福别人,不给别人坏信息,这就是善事情。

  第三个层次:纯真之善。没想过什么善不善,自己里边完全是善了,自己纯了,一言一 行、一举一动都是纯的,有利于生命活动的境界在里边进行的。一般人做事还想对不对、该不该干?还想一想,那个不需要想,里边都纯善了,从他身上一出来都是善,他自己没觉得善。过去说“不守规矩而不越规矩”,“从心所欲不逾矩”。列子讲“纵口不知是非”,让嘴随便说,不管它,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一说出来都是对的,一做出来都是对的,都是善的,这叫纯真之善,也称为大善。当然到了大善(纯真之善)后,就三善兼备了,大善不是光重心善,做的事情也都是善的,所谓“纯以善相”什么都是善相。所以过去讲“大德曰善”,德和善,古人似乎是并提的,符合大德的事情,都是善的。因为德是道的自然表现,自然表现是天,天理流行,完全合乎天的道理、自然的道理,在里边自自然然那么动着,不知不觉地指引你在动,纯粹的天理流行,自然表现,自然的规律。这个自然规律指人的生命自然规律,当我们达到意识混元之后,人的生命活动混元了,做的事情也就都是善的了。

  智能气功对善的理解,善恶观的对待方法,是把古人的善恶观、传统气功的善恶观统一起来了,好的东西发挥出来了,古人没有的,我们补充了。我们关键补充了人的社会性,人和大自然的整体性,统一地而不是孤立地看一个人。

  二、良心观

  (一)何为良心

  从气功学的角度懂得了道德里什么叫善恶,善恶的标准,怎样对待善恶这个道理了,在伦理学里边再一个问题就是良心。良心就是天良,大自然、天给你的良心。做了事情以后产生后悔、惭愧、内疚、或者很满意,心安理得等意识活动。这些状态都是在良心的支配下产生的。那么良心是什么?什么叫作良心?一问一般都答不上来。良心是人的生命活动一个内在的非常深非常深的、起着调节作用的一部分神经活动,书上讲:“良心是人的行为的隐蔽最深的调节器,是对自己的行为以及对待他人应负责的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是个人道德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的体现。”这么给它规范了一下定义。同学们认真地把这句话想想看,你可能对良心就有个感觉了,原来我们自己的良心是这个东西。良心是你行为的调节者,调节应该去做,还是不应该去做,道德是善的,还是恶的,谁来决定善恶?那就得有个评判的标准。但是光有标准还不行,有的时候是个善事还不愿意去做;是恶事出于各种原因还做了。所以良心不是个评判的标准,但是它要借助于评判的标准,是一种自觉的内在的精神支配力量。有时明明知道这事不好,可还要去做,做做,又觉得不应该做。这就是良心在调节行为,调节这个应该去做去,那个不应该去做。有时你勉强决定去做了,决定以后又觉得自己不应该去做,你为什么觉得不应该?因为有个道德责任,有个行为责任,这个行为责任违背良心了,觉得不应该了,内心里产生一种自责的心情,这就是良心在责备你,良心具有内在的精神的调节作用。咱们这里讲了几个:是行为最深最隐蔽的调节器,良心在哪不知道,干事情干对了,心满意足,那是良心;干了不对的事心里受责备,甚至有的人被责备的得了病,精神不正常了,这也是良心,它隐蔽得非常深,是深层的意识活动。这个意识活动在哪呢?在自我意识里边。个人道德就是自我意识、自我感觉的体现。而这个道德的自我意识,它能够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判断,这个行为负不负责任?应该负什么责任?会引起什么后果?对与不对?并借助道德的评判标准来衡量自己的满足与不满足。这就是良心的作用。

  现代西方的伦理学对良心这个词解释不了,西方认为不存在良心的问题,如果有良心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切为自己。马克思主义认为应该是有良心的。这是应该做的, 这是不应该做的,有这么个心理选择,马克思是承认有这种具体情况的。(有人说马克思主义讲阶级斗争,残酷不人道,其实不然,现在西方不把他当哲学家、革命家来对待,而把他说成是人道主义者,作为经济学家来对待,你说怪不怪?他们认为,马克思有慈善心,讲工人解放、讲世界大同,他是个人道主义者。)马克思讲:“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决定的。”良心怎么样由知识决定的?怎么样由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它?没讲出来。他是一般的、从理性的高度论述的,人有不同的知识教养,生活在不同的生活方式当中,人的良心状况是不一样的。有的人认为这么做符合我的良心,他不受责备;有的人那么做就受责备。所以良心直接与道德观念相联系,是由道德意识而形成的自我意识。在教材255页的意识图里,自我意识旁边有情绪,有参照系,上边跟道德连着,自我在道德正当中,道德意识的自我意识,对待事物的调节作用,就成为良心。马克思对这一问题只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做了一般的解释,古人也没讲清楚,正是由于没搞清楚,人们对为什么有的行为做了之后觉得满意,违背良心就不满意?什么道理?它们的实质是什么?对良心的实质得搞清楚,这是生命奥秘,这是生命活动的科学内容。对这些问题我们智能气功要进行全面讲述它。如果对于道德表述满足不满足的感受性解决不了,对道德的实质就谈不上,良心的规律也谈不上。要讲清良心观,还得从良心的实质和道德的关系来讲。

  (二)良心的实质及其与道德的关系

  前面讲良心是道德意识在自我意识当中的体现,是自我意识的一部分,或者说它是属于维系道德活动的自我意识,那个自我意识是维护或执行道德意识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什么呢?是维持人的整体生命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整体功能在意元体中的集中表现。自我意识是维护人的整体生命活动的那种意识的那种功能。整体生命活动包括生命活动,也包括意识活动,这些活动怎么进行的呢?是自我意识形成的,而自我意识是在自我意元体形成之后,生命活动规律和意识活动规律打到意元体的烙印形成的参照系的部分内容,而这部分参照系又和意元体结合起来成为自身生命活动的主宰。即主宰整个生命活动的做决定的那部分意识内容,和参照系紧紧相关的这部分活动,成为自我意识,而这个自我意识是调节人的生命活动的。良心就是属于道德的自我意识这部分内容。那么道德又是什么状况呢?

  道德是人特有的高级生命活动。自我意识维持整个人的生命活动,而道德是人这个类特殊的生命活动,是人的社会性特征。道德不是一般的生命特征,而是属于社会特征,而这个特征是自然道德发展到人这个阶段,在人与人关系中的体现,是自然变化的规律。如果人离开了道德,那么存在于人这个阶段的物种特性就不存在了,就和不是人的那种自然关系一样了。因为自然关系从非人阶段演化到人,到了人有了社会,社会里边人和人的关系也是自然关系。人和社会是个整体,人在社会里边人和人的关系实际是自然和自然的关系,因为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人这个阶段的特殊表现,那么人和人的自然关系和人和物的自然关系有什么区别呢?人和人的关系是人和有意识的自然之物之间的关系;人和物的关系是人和没有意识的自然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懂得这个道理了,就懂得社会道德实际上也是自然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规律,和自然界物和物之间的规律只有层次的不同而已。大自然之间互相作用,促进自然的进步;那么人和人相互作用就会促进人类的向前发展。当然了,人和人之间起作用的时候也还要和自然之物起作用,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人类的进步,就是人与人之间互相作用的结果。这就和大自然的进步,是物之间互相作用发生混化,混化之后向前发展一样,从简单的物发展到了复杂的物质,出来不同层次的物质。人类也是一样,他们互相作用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离开这样的互相关系就发展不了。就像大自然物与物不互相作用,物质世界不会千差万别,人和人不相互作用,人就只能保持原始水平,不能前进。所以人类的前进是在人的道德、彼此间的行为互相作用下前进的。也可以说这些是道的因素,是人类互相作用的规律,也是促进人类进步的重要因素。

  道德观念是有利于人的生命顺利进行,一是互相作用,你这有利、我这有利就发展了。人类意识的形成关系到人的进步,道德是意识的一部分,它又直接影响到人与人的关系,而这些关系总是要有利于人的,有利于人作为人类这个种向前发展。所以,这样有利于人的行为、有利于人作为人类这个种向前发展。所以,这样有利于人的行为、有利于人种的行为,这些客观现实一方面反映到人的脑子里边,成为道德观念的一部分内容;另外,它也成为人意识活动的参照系的一部分活动内容;这是好的,那是坏的,烙印在脑子里打上了这样做好,对生命活动进行有利,人类的这个种属前进了,作为参照系的一部分内容。一旦进入参照系了,应该这么做,应该那么做,不应该这么做,不应该那么做,这就是道德的问题了,应该做的是道德的,不应该做的是不道德的,就成为一定的模式了,这些行、那些不行,脑子里成为一定的反映框架、模式。而这样的模式一旦产生之后,在参照系里边固定下来,它就会影响人的生命活动。应该做的就做,这样反复重复作用到意元体参照系形成了一个模式,不应该做的,也成为一定的模式。再来个刺激的时候,“应该怎么去做”,按照这个模式做了,那就应该在人体里边产生符合那个模式的反应,使有利于生命活动的秩序顺利进行下去;如果有个事情不应该这么做,可你做了,用意志力统帅生命活动强迫自己做了,这么一做,把意识活动的秩序破坏了,把意识里边作决定那一点的这部分平衡度打破了,把人体里边形成的有利于生命活动的秩序打破了。当时你虽然把事情做了,可身体里边和正常秩序不一样了,你安静下来之后,就会觉得不对茬,觉得不舒服了。这种不舒服在意元体里、有精神里边产生感觉,这就是一种自责,自己责备自己,良心的谴责;应该做的,来个刺激,就做下去,已经形成定式了,碰到这个问题应该这么做,就这么做下来,保持了正常的生命秩序。应该这么做而不能做,由于习惯势力在脑子里应该产生的这么一系列需要没有了,脑子里的需要就变成一个不满足,“不应该(这样)”。良心就是脑子里产生的这种序,在意元体自我意识里产生的这种自我反映程序、反应观念,成为一个习惯势力,这就是良心。也就是说,一件应该做的事情脑子里产生习惯了,“应该去做它,它是符合生命规律的,是道德的,对生命活动是有利的。”你一不做,习惯性的需要没有达到,出现了不平衡,对这种行为在你心里产生一个不满足的状态,这种不满足的感觉就是由于这个序没得到满足,这个序是在自我意识参照系里边形成的一个模式,而这个模式的最后体验是自我意识来体验它,那个体验到的自我意识即称为良心。我们如果懂得这个道理了,就明白为什么我们做的一些事情有满足与不满足,有心安理得和受责备等不同心理状态。做了不应该做的,违背了道德要求,这时,它这个序应该这么走,你反过来走了,就是说生命序不仅没满足,反而走向反面去了,这就必然会引起不正常的反应,在意元体里产生一个反面的力量,使你非常不安,非常难受,这就是良心责备,而这种感受也是从自我意识层次感觉到的。这是良心观。智能功讲的良心观是从生命观点、从意元体参照系的高度、从生命运动规律、从道德的层次上、从人们行为规范准则在意元体中打上的烙印,在参照系当中起的反应,从定式(意识模式)的完成与没完成、违背与不违背这些方面研究考察了良心在自我意识当中起的作用。所以说,良心不是生下来就有的,而是后天形成的。这句话马克思也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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