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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说|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2016-11-28 崔乐 缪斯夫人

夫人说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如果让你来给“爱情”下个定义,你会如何阐释呢?

今天夫人分享一篇来自崔乐的文章,关于词典中对“爱情”以及相关词语的定义,在这些释义上大量充斥着异性恋正统性的意识形态。也提到了越来越多中国本土的性少数社群和有平权愿景的人就性少数议题展开的批判实践。

本周我们将讨论关于“性别”的话题,让我们通过这篇文章,来看一下语言中所蕴含着的性别文化、霸权结构的力量。


撰文:崔乐

责编:钱岳


假设你是一个词典编纂者或语言教师,你将如何给“爱情”这个词下定义呢?

 

翻开由社科院语言所编写的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爱情”的释义为“男女相爱的感情”。


英语权威辞书《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中,love作为名词表示“爱情”的释义为a strong feeling of liking and caring about someone, especially combined with sexual attraction(一种喜欢和关心某人的强烈感情,尤其与性吸引结合在一起)。

 
图片来源:pixabay


两相比较,差别至少有三:


  • 首先,《朗文》释义没有限定爱情主体的性别,因而没有把非异性恋的亲密关系排斥在外;

  • 其次,《朗文》释义描写了“爱情”的情感特质(“喜欢和关心”“与性吸引结合在一起”)与强度(“强烈”),而这恰恰是这个词真正核心的语义内容;

  • 第三,《朗文》释义是对单向关系的描述,爱情的主体并不局限于相互的双方,也就是说,“单恋”也算爱情,爱情并不必然伴随“被爱”。

 

由此可见,《现代汉语词典》对“爱情”的释义问题在于:不仅没有做出必要的语义描述,反而做了不必要的限定。

 

将“爱情”限定在异性恋关系体现出异性恋正统性(heteronormativity)的性别意识形态——默认所有人是异性恋,只有异性恋是符合社会规范的,除此之外非异性恋的身份、欲望与实践都不被正视与认可。

 

再来观察以“爱、恋、情、性”打头的词条中关涉性别的释义,很多释义直接以“夫妻、男女、异性、两性”等用语展现异性恋关系:

 

【爱巢】指新婚夫妻的卧室,也指年轻夫妻的幸福家庭。

【爱侣】相爱的男女或其中的一方。

【爱情】男女相爱的感情。

【爱人】①指丈夫或妻子。②指恋爱中男女的一方。

【恋人】恋爱中男女的一方。

【恋爱】①男女互相爱慕。②男女互相爱慕的行动表现。

【情敌】因追求同一异性而彼此发生矛盾的人。

【情夫】男女两人,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他们之间保持性爱关系,男方是女方的情夫。

【情妇】男女两人,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他们之间保持性爱关系,女方是男方的情妇。

【情歌】表现男女爱情的歌曲。

【情话】①男女间表示爱情的话。

【情郎】相恋的青年男女中的男子。

【情侣】相恋的男女或其中的一方。

【情人】①相爱中的男女的一方。②特指情夫或情妇。

【情诗】男女间表示爱情的诗。

【情书】男女间表示爱情的信。

【情死】指相爱的男女因婚姻不遂而死。

【情欲】对异性的欲望。

【情缘】男女相爱的缘分。

【情种】对异性的感情特别丰富的人;对异性特别钟情的人。

【性爱】两性之间的爱欲(就发生性关系而已)。

【性感】②形体、穿着上的性别特征突出、明显,对异性富有诱惑力。

【性交】两性之间发生性行为。

 

可见,《现代汉语词典》在释义上大量充斥着异性恋正统性的意识形态。相映成趣的是,《现代汉语词典》在收词方面收了“同性恋”一词,却未收录“异性恋”。同性恋在词典释义中的不可见与在收词中的可见看似矛盾,实则一致:


  • 异性恋是正统的、被默认的、无标记的、习以为常的,不具备收词的必要与价值;

  • 同性恋是反常的、例外的、有标记的,因而需要被收词,以备检索与查询。



 图片来源:pixabay


词典代表了语言使用的标准、规范,如果我们承认词典不仅仅是对语言系统的客观描写,而且渗透了意识形态,在教育、媒体、出版等领域均发挥引导与规范作用,那么揭示词典中的意识形态至关重要,尤其要摒弃那些可能暗含偏见、刻板印象并导致歧视与不公的语言使用。

 

清理词典中的异性恋正统性需要全面、细致地检视词典在释义、收词、配例等各方面所反映的意识形态。可喜的是,改变已经发生。


  • 2004年由外研社和语文出版社联合出版的第1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爱情”的释义为“男女之间互相爱恋的感情”;

  • 在2010年第2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释义已被修订为“互相爱恋的感情”,删去了性别的语义限定。

  • 然而,今年8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第7版《现代汉语词典》中,“爱情”释义仍为“男女相爱的感情”。

 

对“爱情”定义的检视不只限于词典,还可拓展至其他领域。事实上,已经出现检视教材中“爱情”定义的实例。2015年11月,致力于同志法律维权工作的“彩虹律师团”发表文章《心理咨询师考试教材也有“毒”!!!同志如何放心做心理咨询???》,揭露多本心理学教材对“爱情”的狭隘定义和对“同性恋”的病理化描述。


由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编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 (基础知识)》中写道:“爱情是人际吸引最强烈的形式,是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个体对异性个体产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爱情一般是在异性之间产生,狭义的爱情专指异性恋,不含同性恋。”书中还将同性恋、双性恋视为“性变态”。


更多的批判言论与行动瞄准了教材对同性恋的病理化、污名化描述。因认为高校心理学教材将同性恋视为病态是错误的,广东中山大学女生秋白向教育部申请公开其对此类教材的监管信息。


从词典到教材,从“爱情”的定义到“同性恋”的呈现,从意识到行动,越来越多中国本土的性少数社群和有平权愿景的人就性少数议题展开批判实践,并不断拓展行动的空间。


对语言的批判似乎显得吹毛求疵、无足轻重,但语言承载着意识形态,影响着人们的认知,因而对语言的挑战蕴含着改造性别文化、撼动霸权结构的力量。随着同志社群内部权利意识的不断提升,可以预见,越来越多对话语中异性恋正统性的批判行动将会勃发,汇入性别平权运动的潮流。




崔乐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讲师

专注研究性别话语

性社会学


权威、严谨、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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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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