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警初步了解,姚某(女)于17日凌晨与丈夫陈某文(男,43岁,广东汕头人)因琐事发生口角。期间,陈某文对姚某进行了殴打。民警立即将陈某文传唤至派出所,陈某文对其故意伤害妻子姚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女子拍下丈夫家暴全过程,当2岁孩子面被拳打脚踢40多秒…警方:男子已被刑拘!
近日
一段女子拍下被家暴全程的视频
在网上热传并引发关注
视频开始
一名女子正在调整摄像头
随后一名男子冲进室内
对女子拳打脚踢
▲视频:澎湃视频
男子施暴持续40多秒
被打女子发出凄惨的哭喊声
旁边年幼的孩子受惊吓哭闹不止
这段视频在网上曝光后
引来大量网友的转发和关注
该事件也迅速引起警方的注意
因被打女子有潮汕口音
广东汕头公安随即跟进调查
5月21日
@平安潮南 发布通报称
被殴打女子及施暴男子户籍地均在汕头市
但两人已外出打工多时
经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事发地为广东江门市鹤山市
目前,施暴男子
已被当地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鹤山市公安局21日下午通报
女子姚某17日报警称被丈夫殴打
经法医验伤达到轻伤程度
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已于5月18日
被鹤山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妻子姚某目前由家人陪同治疗
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网友痛诉家暴带来的伤害
除了谴责施暴者
同情受害者以外
视频里那个惊慌无助的小孩
让不少网友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对家暴必须零容忍
从网友们的经历不难看出
很多人遭遇家暴选择了默默承受
有的认为“家丑不可外扬”
有的为了维系婚姻而隐忍
有的屈服于家长的权威……
但这样的委屈求全
救不了自己
只能造成无尽的伤害和终生的阴影
对于家暴
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勇敢采取相关手段
保护自己的权益和人身安全!
▲明星宣传反家暴
关于家暴,你需要知道这些
家庭暴力怎么办?
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让“家务事”有法可依,法律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一大亮点。根据规定,当事人只要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就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当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再次施暴时,受害人可以首先选择报警,向警察告知持有保护令的情况,请求警察控制施暴人并向法院报告情况。有需要的,受害人亦可请求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转介庇护场所。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应给予训诫,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
请一定记住:
当遭遇家暴伤害和虐待时
一定要勇敢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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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同向家庭暴力说不!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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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反邪教』
来源:共青团中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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