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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心病狂!居然对14岁孩子做出这种事!判了!

江淮正道 2021-07-23


导读


12月4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葛严美、王庆贺、朱雷雷、王琼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涉案四名被告人均是“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葛严美、王庆贺、朱雷雷、王琼分别接到其各自“全能神”上级组织的指令,在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六公里花苑11-1栋2409室和蚌埠市禹会区宋滩新村28栋5单元301室两处,设立“全能神”青少年培训点,培训经过“全能神”上级组织在蚌埠以及亳州、滁州等周边地市选出来的“全能神”青少年信徒,向他们传授“全能神”邪教知识和用来制作“全能神”宣传视频的电脑知识。


其中,禹会区长青乡六公里花苑11-1栋2409室专门培训女性“全能神”青少年,禹会区宋滩新村28栋5单元301室专门培训男性“全能神”青少年。2018年8月以来,多名青少年来到上述培训点接受培训,他们中最小的仅14岁,在学习期间,青少年们不但要被灌输“全能神”邪教知识,还要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得下楼和外出。


10月18日,公安机关对上述两个“全能神”组织窝点进行检查,当场抓获被告人葛严美、王庆贺、朱雷雷、王琼等人,并查获大量“全能神”有关物品和现金。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葛严美、王庆贺、朱雷雷、王琼积极参与全能神邪教组织活动,应当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葛严美、王庆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朱雷雷、王琼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被告人组织培训的对象中有多名未成年人,属于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应从重处罚;葛严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是坦白,且葛严美经系统的教育转化,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可以从轻处罚。


建议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葛严美、王庆贺三年以上三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朱雷雷、王琼二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二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该案将择期宣判。


江淮君说


邪教分子无孔不入!近年来更是试图将魔爪伸向尚在校园的学生,对家庭和社会危害极大,不仅阻碍了孩子们的人生道路,还对他们的身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


希望大家对一些内容异常、名目奇怪的“培训”提高警惕!一旦发现邪教分子及其活动,务必及时报警,避免更多人遭受邪教荼毒!


面对邪教,我们的原则是:



End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标题:组织青少年培训 蚌埠4名“全能神”人员开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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