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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开车强撞小区大门,被拘!警方发布现场视频!

江淮正道 2021-07-21


2月3日下午

合肥市发生一起

不配合小区防疫管理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件

现场视频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昨日

警方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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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14时许,何某(男,汉族,38岁,合肥市蜀山区人,系金色池塘3期小区业主)与其妻子驾车到金色池塘小区外取快递后,从小区西门返回(何某妻子驾车),由于车辆未在小区电子识别系统登记,道闸无法自动打开,小区保安拒绝为其开门。何某和其妻子下车与物业工作人员交涉,物业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因疫情防控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车辆如未在物业登记,需要业主先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双方争执后未果,何某突然驾驶车辆撞坏小区西门道闸并进入小区,后驾车撞坏南门道闸外出。


案发后,蜀山分局井岗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将何某传唤至井岗派出所接受调查。2月4日,何某被蜀山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合肥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

十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扎实有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以下十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为防控疫情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法提出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为疫情防控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


三、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拒绝接受检疫、隔离或者治疗,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煽动、串联在公共场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法聚集信访、游行示威的。


五、故意编造虚假疫情,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生产、销售用于防疫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


七、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


八、以防控疫情为幌子诈骗公私财物或者盗窃、哄抢、抢夺、抢劫防疫物资的。


九、公然侮辱、恐吓、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或者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十、其他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医疗、社会秩序的。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并为举报者严格保密。


举报方式:

1.拨打0551-110;

2.短信发送至0551-12110;

3.关注合肥警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微发布中的投诉举报栏,进行微信举报。


合肥市公安局

2020年2月4日



End

来源:合肥晚报、合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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