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是如何让你破产的!... 假如银行破产了,房贷究竟要不要还?“
一个小镇上有两家面包店,每家每天各生产50个面包,价廉又物美,1个面包才卖1元钱,正好满足了居民的面包需求。面包店每天各创造50元的价值,两家老板都不甘心,为何不也扩大规模,多赚一点呢?
可小镇居民对面包的需求仅仅100个就够了,两家老板一合计,就互相买卖150个面包,第一家面包店老板向第二家店购买150个面包,第二家面包店老板向第一家店也购买150个面包。由于互相买卖的数量正好相等,于是面包也不用生产出来了,用记账的形式,每家面包店的交易量就变成了200个了。
老板觉得卖一块钱太便宜,成本现在都在涨,价格也该涨一涨了。起初,两家老板将各自互相买卖的面包价格涨到4元钱,而实际上对居民真实出售的仅仅涨价到2元一个。
什么是“次级抵押贷款”?一些贷款机构(例如银行)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美好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小镇居民发现高价囤积的大量面包吃也吃不完,存起来要占空间,还有发霉风险。有些人开始抛售掉,哪怕价格低一些。一旦有一个人第一个抛售,就触发了多米诺骨牌,整个面包经济都可能面临崩盘。这就是面包经济泡沫破裂。
危机传导到了面包店了,老板生产出来的面包再也卖不动了,只好关门歇业,引爆了经济危机。小镇居民发现面包价格下降了,远期面包券和各种面包债券变废纸。这就是次贷危机。
楼市泡沫是如此产生的?以2008年的美国次债危机举例说明:当楼市火爆时,贷款买房已成为不可抑制的疯狂行为了。在2001年经济衰退发生后,美国楼市在超低利率刺激下高度繁荣,不论有钱的还是没钱的,都贷款买房。这也埋下了一个隐患,美国向信用分数较低、收入证明缺失、负债较重的人提供了住房贷款,贷款人可以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买房。因为信用等级达不到标准,他们就被定义为次级信用贷款者,简称次级贷款者。
在中国,大多数老百姓可能会觉得次级抵押贷款风暴离我们很遥远,情况并非想象中那么乐观,也许它就在我们身边潜伏着。很多中国人希望通过投资楼市来搭上暴富的列车,银行等贷款机构也想出各种高招帮忙大家贷款买房,房价也在贷款买房的狂潮中以惊人的速度攀升。吸取美国的教训吧,曾经美国次贷总量在650亿美元,仅占整个房贷的9%,此后每年不断增长,到2006年左右,次贷总量已达6000亿美元,占房贷总量的20%。据统计,深圳60%以上的借贷买房人的目的不是自住,而是投资。虽然中国目前还未出现大规模的贷款违约现象,但是随着房价暴涨,贷款买房的人比比皆是,不得不防范次贷危机的魅影来袭。
没钱的买房者心里也是没底的,我一个月只赚1200块,我的房贷就要付1000块,我只剩200块,担心哪一天资金链断了,付不起房贷怎么办?那些贪婪的银行家安慰他们,完全不用担心,由于银行房贷利率非常低,用不了多久,你的房子就会从50万块涨到80万。卖80万,拿其中50万块还掉房贷,你还剩30万块啊。所以,当美国房价在刺激政策下不断上涨时,这些房主毫不顾忌地用房子潜在的升值部分再抵押,再融资,消费其它商品,就为次级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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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银行作为国名经济运行的支柱,一直是中国老百姓最信赖的地方,有钱存银行,既保险还有利息。但是,现任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今年曾透露,中国允许银行倒闭,可能在年底前启动存款保险。这就意味着,被誉为最安全的财富存款单位,有可能也变得不安,大气粗的银行也有可能破产。
据相关媒体的报道称,银监会正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意味着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
据了解,存款保险制度于2015年5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存款不超过50万元,银行破产后,保险公司将全部赔偿。若是超过50万元,不好意思,不能获得全额赔付。
换句话说,万一银行破产了,超过50万元的大额存款,是不能获得全额赔付的。其中,50万元的部分,可以全额赔付,50万元以上的部分,就看银行的清算情况了,运气好还能有点,运气不好分文没有。
为什么是50万元线呢?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同时还要注意一点:存款保险条例核心解释是只赔存款,不赔理财产品。
如前文所说,如果银行破产,你在银行的存款未必有保证,但是请各位购房者注意,银行破产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你欠银行的贷款一分不能少,必须要还。
虽然关于银行破产房贷要不要换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作为债权人,在破产时,房贷者的债务将作为破产资产进行清算的。
简单来说,你欠银行的贷款属于银行的债权,而存款属于债务;破产的好处就是可以免除一部分债务,但是债权却会被作为资产,转移给其它机构持有。
更何况,银行发出来的贷款是不会发生轻易变化的,也就是说你依然还有还款的义务,并不会因为银行倒闭就不用还。有关法律专家指出,由于贷款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理论上不存在银行破产储户不用还贷的情况,银行贷款该怎么收就怎么收。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不断建设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商业银行理论上也是可以破产的。然而,《企业破产法》中对金融机构的破产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及一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虽然作了些规定,但并没有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化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而且这些规定大都缺乏操作性。
因而,在大众眼中,中国的银行基本上是破不了产的。只要是银行,存款就是有国家信用做隐形担保的,无论遭遇多大的风险,存款的本金都是没有风险的。这就是中外金融差别最大的地方。
其实,中国也有银行破产的先例。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不足、支付困难、信誉很差的海南发展银行发生挤兑现象,耗尽了准备金和国家34亿元的救助资金依然未挽回局面,结果因支付能力严重不足而被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但是,所有储户在该银行的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最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工商银行保证支付,没有储户因为错了银行而遭到损失。
不过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海南发展银行被行政关闭后,它的债权债务都转移给了中国工商银行,这也印证了银行倒闭之后房贷还是必须要还的问题。
银行破产真的就是灾难吗?
就目前中国经济的状况来看,允许银行破产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就像,央行副行长张涛所说:什么是稳定的金融秩序?不是保护金融行业的每一个机构都不失败,都不出任何风险;而是对出现经营风险、或者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要允许它们破产,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